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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基督,与教会》第三章 圣灵,复活的基督,与教会的功能(一)
佚名
第三章 圣灵,复活的基督,与教会的功能 对马丁路德而言,教会由只「单单因信称义」的人组成。本章我们要简略地从与基督联合和圣灵的内住的角度,探讨基督的身体——教会有机的功能。重点放在从功能的角度看,教会与圣灵和基督的关系。前面两章我们已经探讨解决了基督与圣灵间,以及他们与教会(众信徒)间属灵关系的一些主要混乱和困难,所以这一章会比较简明和实用。 本章的大前题,由前两章的结论引伸而出,就是教会由所有因信归入基督的人组成,因此,他们全部得到所应许的圣灵。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组合而成五旬节后的教会。他们是在基督耶稣里「属神的新民」。基督的身体是普世性的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故此,是旧约的子民的延续和过渡成为新约的子民。而这一切都是「在基督里」作成的。 前面我们题过,「耶稣」这个名字有拯救「他的百姓」的意思。在他道成肉身之时天使已宣告此事。耶稣领洗的时候,施洗约翰又宣称他是弥赛亚,那位要用圣灵为人施洗的。那些从基督领受圣灵的洗的,无论是那些在五旬节当天领受圣灵的,或其后领受圣灵的,他们无非都是信他的人。基督为他的百姓,为他的教会舍身,就是那些因信归入基督的(弗五25~26)。他不仅为他的百姓舍命,今天,他亦在父的右边为他们代求,就是那些「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来七25;罗八34)。限定的赎罪这个教义是无可质疑的。新约用基督的身体表达的教会观不算在基督以外的人为教会的一份子。弥赛亚在完成了救赎大工后,就「在他里面」召聚了属弥赛亚的群体。所以,教会不可能在基督之外,唯有信服他的人才能加入教会,成为「在基督里」的一员。教会论引伸于基督论,而基督论不可能引伸于教会论。教会「在基督里」,而基督并不体现在教会之中。教会不可能完全在形体上与基督认同,教会也不是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延伸。教会的合一即「基督的活现」的说法亦有些过份。 既然圣灵藉着内住在信徒个别生命中掌主权,而「圣灵的权力范围限于在基督里」,所以,圣灵通过赐给个别信徒恩赐来事奉教会,而基督的身体正是他事奉的领域。「基督的身体」是圣灵在教会工作的场所,正如基督的灵代替基督在信徒个人心中掌主权,使他们效法基督,同样地,也是圣灵启示基督,使基督的「身体」渐渐增长,满有基督长成的样式。正如圣灵管治属基督的信徒,圣灵也事奉属基督的「身体」。正如基督藉着赐圣灵将生命赐给人,基督也藉着圣灵将「恩赐」赐给他的教会,因他从父领受了圣灵,有权将圣灵和圣灵的恩赐赏给人。这样看来,圣灵的恩赐也是基督的恩赐。 虽然个别信徒和教会(信徒之整体)是平行的,但我们却千万不能忘记,事实上个别信徒和整体的信徒「在基督里」是合一的,都「在基督里」,「在圣灵里」他们同属一有机的、属灵的团体。虽然在整体里有个别的区分和身分,但个人是不能孤立的,他在被赎的群体之外也不可能适当的运作。为了要更详细地探讨这几点,我们就从以下两方面着手:(1)圣灵藉着恩赐在教会的事奉。(2)圣灵工作的范围乃基督的身体。 一、圣灵藉着恩赐在教会的事奉 新约圣经有关圣灵的恩赐这方面的教导通常与有关基督的身体的教导逐在一起。主要的经文有三段,即哥林多前书十二及十四章,罗马书十二章三至八节,和以弗所书四章一至十六节。当然,保罗在发展基督的身体这个观念,以及有关圣灵的恩赐的功能的过程中,在早期书信和晚期书信的表达有些不同,但并不十分尖锐。我们若从各书信的着重点来看这些相异之处,就不至走偏了。哥林多前书十二章有关恩赐的重点乃是教会只有一个,圣灵也只有一位。当然,圣灵所赐的恩赐是多方面的,但是保罗却用心良苦,他要信徒认识各种恩赐在其共同的源头—圣灵之下合宜的地位,而且信徒唯有在爱里才能适当地运用所得的恩赐。罗马书十二章三至八节的重点不是灵里的合一,而是教会内肢体间的接纳,肢体虽有不同的功能,但他们是彼此相属的。每个肢体都有他独特的功能,每个肢体也当操练,运用他所有的。 以弗所书四章一至十六节强调教会的有机性,她是基督的身体,通过恩赐的运用,使教会健壮起来。对于基督的身体这个观念,歌罗西书一章十八及廿四节,二章十九节,和三章十五节着重身体与基督的关系,而以弗所书四章一至十六节的重点则是肢体与头和肢体彼此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先讨论各种恩赐,然后再探讨基督身体的有机功能乃是此有机建造的范围。 (一)三一真神的合一(林前十二4~6;弗四1~6) 有一点很重要的是到底是什么引起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提到圣灵的恩赐,当时他正在劝勉以弗所的信徒在教会的处境内,他们的生活当与所蒙的召相称(弗四1)。前面已经提过,这种生活方式乃内住的圣灵按着他自己的意思在信徒生命中的落实。第二节指出这种生活方式满有谦卑、温柔、忍耐和爱心,在和平的约束下,竭力保守合一的心(四3)。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乃是建立在基督里的,这种合而为一的心也当是那些在基督里的人的特征。教会有同一位圣灵的内住,被同一位圣灵带领,他们也蒙同一位圣灵保守有合一的心,平安乃是这种合一的结果。教会的合一建立在「客观的合一」上,这「客观的合一」即四至六节所表达的:「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平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 保罗再三重复这些客观合一的事实是合一的根基和建立合一的范围。而此建立的合一乃三一真神共同的工作。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四至六节也有同样的意思。在探讨属灵恩赐时,不可忽略了,三一真神的每一位都在教会的圣工上有份。其实,这三节经文的「分别」若译成「分发」(Distribution)或「分配」(Apportionment)则更恰当。此外,对于恩赐在于圣灵,职事在于主,功用在于神,这些字眼安排的最佳解释就是把他们都当做一回事。不过是从三一真神的每一位的角度去看属灵的事的不同层面,属灵的恩赐来自圣灵,「事奉」与主有关,功用则在乎父上帝(参11节)。三一真神整体参与他在教会的工作,他是赐恩者,这个名词也是复数。可见三一真神的本质是合一的。恩赐的唯一来源是三一真神。在教会设立职份的事上,三一真神的每一位都参与了(参林前十二1,12,28;弗四7,11)。 (二)基督是特定的赐恩者,圣灵是特定的分配者 我们必须记住,父神和升天的基督通过圣灵工作,藉着圣灵将恩赐赐给教会是生命的一种果子。基督在得荣耀之后从父领受了圣灵,所以说父神和复活升天的基督一同将恩赐赐给教会。但另一方面,基督可说是恩赐的主要赐与者,赐恩赐是升天的弥赛亚的特权。 基督是特定的属灵恩赐的赐与者(参弗四11)。恩赐是上帝的恩典,以弗所书四章七节说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根据十一节,恩赐有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廿八节列出了同样的名单,那里说这些职份是神在教会设立的。其实我们若从三一真神的功能来看,神和基督之间毫无矛盾。再者,这些恩赐是「基督的恩赐」,他是弥赛亚,教会的主。还有一点要注意,以弗所书四章七节说:「我们各人蒙恩。」我们若把这节经文与十一节放在一起看,我们就知道十一节列出的恩赐是不完全的。我们若把这些经文与十二节以下的经文放在一起,我们就不难看出这些职份主要是功能性的,为了「事奉」,为了建立基督的身体。这些恩赐都是事奉性的职份,是基督赐给教会的恩赐,为了建立基督的身体。 正如基督有权将恩赐赐给人,同样地,圣灵也有权将属灵的恩赐分配给人(林前十二7,11)。正如基督的救赎使他成为恩赐的源头,同样地,圣灵是将恩赐分配给基督身体的各个肢体的那一位,圣灵也是那位为了教会的好处,使众人发挥恩赐的。这段经文列出来的恩赐比圣经其他地方的名单要长。其中包括智慧的言语,知识的言语,信心,医病,行异能,先知,辨别诸灵,说方言,翻方言的恩赐(林前十二8~10)。可见恩赐的范围很广,功用有所不同,但却出自同一位圣灵,他是那能使各种恩赐在教会运用、发挥的媒介,一切由他分配,由他支使,范围也由他来定。 总之,这一系列的查经,带给我们一个惊人的结论—教会一切的事工都是圣灵的工作。个别信徒不过是器皿,发挥他所领受的恩赐。故此,基督的身体—教会的事奉也就是圣灵藉着恩赐运用的事奉。藉着信徒运用他们所有的恩赐,基督的身体能以建立,长大成人,但是真正在教会成就这工的乃是圣灵。 本书的目的虽不在于细谈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八至十,廿八节,罗马书十二章六至八节,以及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节所列出的每一种恩赐,但有必要指出,这些恩赐的彰显乃是圣灵、安慰师在基督的身体内工作的明证,也成就了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廿六节,十五章廿六至廿七节,以及十六章十三至十五节的应许。这些应许不单是给门徒的,也是给一切相信基督的。圣灵既是真理、智慧的灵,他就赐人智慧和知识的言语。圣灵既是那位要引导门徒进入一切的真理,又要将从父和子领受和听见的都说出来,他就赐下使徒,先知,教师(林前十二28),传福音的,和牧师(弗四11)。圣灵既是训慰师,他就赐下劝化的恩赐(罗十二8)等。这一切都有机地连于耶稣的应许—保惠师的工作就是教导门徒和荣耀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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