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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基督,与教会》第二章 圣灵,复活的基督,与教会的生活(三)
佚名
三、反省 总结本章,我们可以说生命基本来自基督。生命是三一真神共同赐给人的,但特别是基督赐的,因为是他完成了救赎的大工,也因「在基督里」的才能得此生命。基督从降世到升天赐下圣灵的最终目的,乃是将圣灵赐给信他的人。我们也看到是藉着信,信徒得到生命。故此,信心是归入基督整个过程的主题,藉着信,信徒与基督联合,也因此,基督的一切丰盛都临到在他里面的人。藉着接纳圣灵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从基督得生命。通过圣灵的内住,信徒在灵里归入基督,与他在生命上联合,或者说,藉着灵里的合一,信徒在生命上归入基督。因此,信徒与基督的关系得以建立,维系,并面向末日完全的终结逐步落实。这种生命的关系,将人从罪的权势和领域内(对在律法下的人是藉着律法)以至死,迁移到圣灵的权势和领域内以至于永生。 由此可见,这种生命关系是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上。然而,我们必须己住,所有信主的人都与基督联合,都领受了同一位圣灵,故此,不当将教会生活看作信徒个人生命的总合,而当看作是「在基督里」整体的生活,也是居住在每位信徒心中的同一位圣灵。因此,教会的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藉着圣灵的内住分给众信徒的。教会的生命不仅在于某些堂会的「生命力」,而在于教会内有多少信徒与基督有生命上的联合,有多少信徒靠圣灵行事为人,以及他们顺服主的程度。 至于从教会的生活这个课题谈基督和圣灵的关系,就要从基督升天后三一真神间的关系来看,也就是要从将救赎落实在人间的角度来看。我们不能用已有的学术的或理性的模式或架构来着手,而当持守启示在圣经中的模式,即三一真神的模式。道成肉身、复活、得了荣耀的基督从父神领受了圣灵,有权将圣灵赐给凡信服他的人,这正是父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信的就必被称为义,它画出了生命的领域。父召那些信基督的。父和子只将圣灵赐给信基督的。基督和圣灵的身分各有不同,不得混淆。圣灵就是神的灵。因为父将圣灵赐给基督,他藉着赐圣灵赐人生命,故此,圣灵亦是基督的灵。无论神的灵,圣灵,或基督的灵,指的都是同一位,他就是圣灵,三一真神的第三位。三一真神的每一位在救赎的大工上有不同的参与,工作确有异但目标却一致。形态论宣称三一神在不同的阶段以不同的形态出现的说法是荒谬的。神乃是智慧地将救赎的工作分配给三一真神的每一位。 至于教会与圣灵在生命上的关系,我们要从圣灵内住在所有「在基督里」的人的角度来谈。真信徒结合在一起组成教会,教会是圣灵内住和统治的范围。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圣灵只内住和管理那些因信与基督联合、归入基督、活「在基督里」的人。圣灵和教会的关系不仅是直线的,也是圆周的。首先要表达的是「在基督里」是个范围,它是圆的,因为你若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就是在这个范围之外。再者,属圣灵的生命与「在基督里」是连在一起的。第三,教会因为「在基督里」,所以拥有生命。故此,教会与圣灵的关系不外乎是「在基督里的生命」。由于圣灵是「在基督里」赐与人,教会又「在基督里」,所以,圣灵与教会的关系就是「在基督里」教会的生命。我不想用词句令人混乱,只想彰显在基督里属灵生命的合一是何等的高超,奥秘。圣经的真理远超过人的理性,是机械化的精密准确性无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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