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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原理》第七章 生活的应用
佚名
在讨论系统化的过程中,我们已涉及圣经的一个重要教训,那便是真理与爱心不可分割。因此,在第一章,我们便提及解经的一个工作是在生活上将圣经的教训表现出来:我们不仅要读圣经,生活也要成为一本圣经注释。 有些人常说:“生活的应用还不简单!圣经说要做的就做,圣经没有的就不做!”这种话表现出一种顺服神权威的心态,以心态而言真是可喜可贺。以实际生活而言这话却有极大的语病。在解经的过程中,最难的就是生活的应用,一般基督徒的问题大多数也是在生活应用这一面。首先,让我们看“圣经说要做的就做”这一句话应用起来的困难。第一种困难是定义的问题,“要孝敬父母”是要做的,但怎样才叫“孝敬”父母,却是我们应该研究字义才能知道。要不然,若以传统中国的二十四孝来解释,不仅所有西方的人都不孝,在中国基督徒中间大概也难以找到孝子。 当然,这一类的困难,若采用本书中历史文化解经法和系统化的原则,应当可以解决;另一较复杂的问题是圣经中有一些命令与当代文化有关,实行起来甚值得研究。这问题可用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在新约中,我们读到保罗书信结束时。经常要信徒们“要以圣洁彼此亲嘴问安”(直译,林前十六:20;林后十三:12;帖前五:26等),彼得在他书信中亦有类似的话(彼前五:14)。在原文,这种词句用的是命令式,要实行的行动是亲嘴问安,态度是圣洁。根据原来的用意而言,这个命令绝对不是淫乱的行动,对中东及南欧文化有认识的人也都会知道这种亲吻是怎样进行,但是对中国信徒而言,我们是否要照字面遵行呢?这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 另一半的话“圣经没有的就不做”实行起来也有同样困难,因为圣经中没有的多得很。不要说十九,二十世纪才发明的汽车,飞机,电视,电影等在圣经中找不到,中国人历代所吃的白米在圣经中也一样找不到。若是圣经没有的就不做,不是连饭都不能吃了吗?这是另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1.一般应用的原则 一、全人的生活 上帝创造人的时候是创造一个具有灵魂体的人,而且要他们建立一个人群,管理神所创造的世界。当神呼召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他应许要为他们建立一个国家,而他在西乃山赐下的律法,不但包括敬拜神的方法和规则,也包括了“民法”国家与社会制度,以色列的国王与领袖要以它为统治的准则(参申十六:18-20;书一:8-9)。在新约,我们也看到新约书信有类似“家训”的经文(西三:18至四:6;彼前二:11至三:16),教导信徒在各种情况下过家庭与社会生活。而且上帝借先知所说的话更是对人的过去与现在有所评估,也为我们的将来提供指引。因此上帝的话应用的范围亦包括个人,家,国与世界。从应用的层面而言,上帝的话涉及他自己与我们个人的关系,也包括了我们的动机,存心,思想,感受与行动。当我们应用神的话时,不但要问“他今天要我做什么”,有时候也要问:他要我选举的是哪一位民意代表?我们国家的教育制度,政治制度,外交政策应该怎样?我们对动物,对环境应有什么样的态度?怎样才是合乎神旨意的男女关系,家庭制度?有些时候,当我们读到喜乐这一类感性的话时,我们也要问自己一下:我体会过这喜乐是怎么一回事吗?当我们读到“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这一类评估内心的话语,我们能从自己的言行中看到吗?而更重要的问题是:在神所说的话之中,基本价值是什么?我的价值观念应该改变吗? 二、神借圣灵用圣经针对人的现况说话 在第二章,当我们提及旧约中有关智慧的教训时,曾指出圣经中的真智慧并不是死板的规条,而是在万变的环境中应用神的律法。这是圣经一贯的原则,在旧约时代如是,在新约时代也如是。 当环境类似的时候,圣经中应用的方法便是采用类推的方法。例如,在旧约中,神引导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旷野中吩咐他们:若是他们买希伯来男子做奴仆,这个奴仆只能卖身七年,不能是终身的(出二十一:2-6)。当他们要进迦南时,这个条例再次出现,但却多了一句:“或希伯来女人”(申十五:13)。希伯来男女同是神所救赎,同样不可以永久的失去自由。 有些时候,原情况与新情况有相当大的差异,我们便发现圣经会针对新的情况而提出适当的处埋方法。例如,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关于婚姻的教训。在耶稣基督时代,所有的犹太人都自称是信神的人,理论上都要听从圣经的教训,因此,耶稣论及离婚问题时,只要提出圣经的根据,证明神的原意是不要人离婚,所有犹太人便要接受;到了保罗时代,环境改变了,教会中有些人是已婚的,但配偶却不是基督徒:在这样情形下,告诉非基督徒神不准人离婚,并不发生作用,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信,认为自己不必听神的话。在这情形下,保罗的解决方案,便是在圣灵的带领下(林前七:40),根据主耶稣的教训(林前七:10),针对着新的环境对当代的基督徒说:基督徒不应以离婚为解决的方法,但非基督徒要离婚,基督徒也只好接受(林前七:12-17)。不可离婚的原则仍然不变,但却是一种灵活的应用。 三、对罪恶世界的了解 在上面第二例证中,我们已经看到这个原则。在保罗书信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在处理信徒的行为问题时,充满了属灵的智慧。另一个例证,是他对吃祭偶像之物的教导。在哥林多教会,显然有些“有知识的人”处理这问题的方法,是系统化的推理;根据他们的了解,万物既是一位真神所造,而偶象根本是不能吃不能看的木头石头,祭偶像之物显然可吃。保罗却告诉他们,在处理这件事上,信徒不可忘记有良心软弱这么一个事实;在保罗的教训中,良心并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参弗四:17-19),而且“有识之士”的推论亦不是无理,但是,他却同样重视人有一个无亏的良心(林前一:12;提前一:5),也看到信徒仍会受过去环境的影响。因此,他劝告那些有识之士凭爱心行事(林前八:7-15);后来,他更进一步指出,偶像虽是假的,魔鬼却是真的。“有识之士”的推论中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对真理认识不够全面,结果参与入庙中的献祭,事实上是吃了鬼的筵席,犯了拜偶像的罪(林前十:14-22)。 不过,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说保罗认为错误的事可以继续存在。当他要那些有识之士以爱心行事,他是要告诉他们:讲真理时要加上爱心才能发生效力;他后来对那些软弱的人说话,便劝他们要接纳那些与他们见解不同的人(罗十四:3)。 四、旧精神,新模式 福音从希伯来文化环境传至希腊罗马文化环境中时,使徒们抓住了因信称义的真理,一致同意旧约时代的割礼,及其他礼仪不能强迫外邦信徒实行(加四:1-10;徒十五章),实际的果效,是承认文化的相对性。但是,虽然文化上这一个不一定比另一个好,圣经却也没有说一切伦理都是相对的。反而在新约中我们看到使徒在不同的环境中,以不同的行为模式,表达相同的基本价值。例如,在早期的耶路撒冷教会,有些弟兄姊妹们变卖财产,与贫穷的人凡物公用(徒四:32-37)。后来,教会发展到安提阿及希腊,耶路撒冷仍有穷人存在,外邦教会便多次捐钱救济(他们不可能凡物公用),同样表达基督徒的爱心(林后九:1),而且,在这个捐款行动上,马其顿的教会更是在极穷乏的环境下极力参予,表现出爱心的实际,不限于富有者才能实行(林后八:1-8)。在处理贫穷这件事上,我们看到基督徒同样有爱心,但却以不同的方法与模式表达,好像长方形,方形及三角形的物体,形状不同,但是面积却是一样。 Ⅱ.应用的细则 一、故事的应用:榜样与精神之别 圣经中的故事(包括比喻与历史)都是要表达某一个真理,有时用的是反面的对照,有时是正面的行动。反面的行动固然不是要我们效法,而是为儆诫;正面的行动也不一定是要我们照样画葫芦;圣经中的“榜样”可以在同样或类似的情况下重复,但亦可以在不同的情形下表达。最好的例证,是保罗在哥林多的“带职事奉”。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九章清楚他说,他以工作养生,并不否认其他使徒有不工作而“靠福音养生”的权利;表面上,他靠工作养生,好像是没有遵行主耶稣自己的吩咐,实质上,他这样行却是充分地表达出主耶稣基督的爱(参林后十二:13-15)。因此,保罗这样为爱心而舍弃权利的行动,也成为一种榜样。可是,这种榜样却又可以用二种不同的方式在别人身上表现出来,对那些与保罗同工的传道人,他们也是同一个心灵,同一个脚踪,从不占信徒的便宜(林后十二:17-19;参腓二:19-30);对于哥林多的信徒,保罗认为他们效法的方法,便是不坚持自己的权益,凡事为他人的利益着想,好让他们也同得福音的好处(林前十:31至十一:1)。 这一个原则,基本上是一般原则中“旧精神,新模式”的另一面。在教会史上,我们却发现有些人没有掌握到这原因,以致重复了前人的错误。例如,使徒行传的凡物公用,在教会史上不断出现,不少人以为它是唯一合神心意的生活方式,可是在实行中亦往往发生使徒行传中所记载的问题:亚拿尼亚的虚假,使徒们行政上的困难,以及信徒间的怨言(参徒五至六章)。中国教会近半世纪来“带职事奉”之争,又是引起不少误会与伤痕,主要原因也是有人了解不够深入,将榜样绝对化,变成唯一模式,也有人不了解事奉的基本精神,将事奉变成世俗的一种职业。 二、旧约的应用:注意救恩的成全 在旧约的应用上,我们应特别注意救恩成全的真理。我们曾提及过,旧约中的历史与律法,都指向将来,而且在耶稣基督身上开始应验,由于耶稣基督的死是旧约赎罪祭的实体,开通了敬拜神的路(参来十章),因此,新约时代的信徒不必往耶路撒冷朝圣,也更不必在那里重建圣殿献祭。虽然使徒行传让我们看到在主后六十年左右犹太地的信徒仍在圣殿中做礼拜,外邦信徒却已没有这种必要,我们不能根据新约部分的记载要二十世纪的信徒也照这样做。特别要注意的是,耶稣基督在世时,曾指出摩西律法中有些法例,如离婚的许可,是因为犹太人“心硬”,不是上帝创造时的原意(参太十九:3-9;出二十一:20-21,26-27),因此旧约中民法的部分也不能在新约时代一成不变地应用。换言之,在神救恩的行动中,新约时代是一个新纪元的开始,旧约的宗教制度与社会制度都已不适用。 那么,为什么还要读旧约呢?新约圣经一再地告诉我们,旧约的精神不但在新约实现,而且是更显出上帝的恩典的丰盛(约一:14,16-17)。例如,以旧约中的禧年为例。禧年是上帝在旧约时代为人而设;让人脱离奴役的一个制度(利二十五:8-17);先知以赛亚预言救主会成全这个制度。到了新约,我们看到耶稣基督便宣称这应许成全是在他的身上,他所行的事迹和宣讲的救恩都是应验这个应许(路四:17-21,十四:21);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个禧年的制度对新约的信徒完全没有生活上的意义,当他们宣扬耶稣恩典的福音,并像耶稣基督一样地广行善事时,让人脱离各种形式的奴役时,他们便是在实行旧约禧年的教训了(参路十四:12-14,21) 习作: 1.俄巴底亚和腓利门书的信息如何应用在我们身上? 2.圣餐时不用无酵饼,用饭可以吗?为什么? 3.今天我们如何实行耶稣在太五38-41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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