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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从与顺服
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六章一开始就命令做儿女的要听从父母,接着又提到做仆人的要听从肉身的主人,好象听从基督一样。很清楚的,我们站在神儿女的地位上,以神为我们的父亲,或站在仆人的地位上:以基督为我们的主,我们都要采取听从的态度。 儿女为什么要听从父母呢?因为儿女无能无知,惟有听从父母而行,才能正确才有安全。正如过马路的时候,儿女必须完全听从父母的指示,才能安全走过马路。仆人听从主人也是如此;因仆人不知该作什么事,惟有听从主人的吩咐,才能把主人家中的事按主人的意思完成。 “听从”这个字是从“听”而来。在旧约里,当神讲话,人就当听,并该服从。实在说来,“听”是思想过程中的先头部份;当神的话临到人,人就先听,然后以服从作为他向神的反应。在新约中,保罗以耶稣基督为听从的模范。基督取了人的样式,甘心谦卑的听从,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他的听从就与亚当的悖逆遥遥相对,以致使在亚当里堕落的人都可因信基督而得称为义(罗五:19)。希伯来书也提到同样的意念:耶稣基督因所受的苦难,学会了顺从,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8-9)。保罗认为基督的权威既高过人的理性,人就应当凭信心听从祂。事实上所有的信徒都是“顺命的儿女”(彼前一:14),一生一世听从主跟随祂。再进一层,保罗也要求信徒听从保罗,因为听从神的必听从神的仆人,也进而听从神仆人所传的信息。 保罗在以弗所第五章最后一段说:作妻子的要凡事顺服丈夫;这显然与仆人听从主人的态度不同了。妻女所以会顺服丈夫,是因丈夫是妻子的头(保罗也特别注明,这也正是教会与基督的关系)。丈夫既作了妻子的头,他就得爱他的妻子。就如头爱护身子一般。妻子的顺服也就在丈夫这样的爱顾、体恤、保护下,成为必然的现象。 “顺服”是从“治权”或“管理”这个意思来的。任何一个握有治权或管理人事的,都盼望受治或受管的人会顺服。所以一个能治理的长官或政府,决不会用高压手段强迫压制部下或人民,反求力得人民的爱护拥戴,以获得最高的治理效果。同样的道理,作丈夫的所以能得顺服的妻子,是因丈夫先爱顾妻子,无微不至的为妻子着想。正如字典告诉我们,“顺服”是具有自愿降服甘心依从的意思。十二岁的耶稣,在圣殿与教师们畅论神国的事后,顺服父母的指示,随同父母回家去(路二:51),因为他父母以爱心来寻找他。又如一个受主人善待的仆人,甘愿顺服他的主人(彼前二:18),甚至有时主人乖僻一点,也肯以同样的态度领受。 “顺服”与“听从”是不相同的。然而圣经教训我们跟随基督的人,不但要顺服祂,而且也要听从祂。我们甘愿顺服依从主的治理,是因先爱我们。在祂的爱里,为我们舍身流血,拯救我们。我们听从祂的吩咐和命令,因为祂是无所不知的神,知道我们当怎样行,才能达到最大的益处。 你愿意听从主的吩咐吗? 你愿意服从主的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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