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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来自于勇气 勇气来自于上帝

江登兴(感谢著者惠寄)

  
  日前读到《生命季刊》上路声弟兄的一篇文章,讲中国今日的基督徒不仅在火的试炼下,更在“水”的试炼下,就是说在中国大陆这样一个道德滑波的社会,一个基督徒如果严格按照《圣经》的圣洁公义的教导行事为人就有可能面临一个个的难题与困境。路声弟兄举例说,有一个肢体,做财务的,领导要他做假报表,向上级汇报时把年度利润提高8%。结果这位肢体不愿在别人的罪行上有份,没有这么做。然而上级不久就要来检查了,他恐怕迟早要“东窗事发”,严重的话可能要丢掉饭碗。
  就在本文写出初稿后的昨天,我一位弟兄告诉我,他也是做财务的。现在这个领域做假成风,他如果不这么做,别人一样会这么做。他要是不么做他就很难生存,他的同事都会对他另眼相看,认为“这人怪怪的”,这样他不仅没有顺服领导的旨意,也无法在单位中把福音传开去。主内的弟兄姐妹有的认为跟着做假是不可以的;有的认为可以,因为这是领导让他做的,我们要顺服掌权者嘛。这样他就处在很大的矛盾当中。而这位弟兄在一些细节上是非常认真的,不久前他买电脑时,电脑公司给他安了一个盗版的office软件,他说:“这种软件正版的要卖好几千块钱,而盗版的五块钱就可以买到。当我知道我的机器上装的是盗版软件时,我就把它删了。”我说:“既然是卖电脑的公司给你的硬件配置的,责任不在你,用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位弟兄说,虽然这样但是卖电脑的公司装后他知道了,他还是有责任不用他。后来因为技术原因,他无法把这个office软件删掉,但虽然它在电脑上,他还是不用他,宁愿用很原始的软件。看来这个弟兄在软件总是上非常理性,就是不愿使用别人以非法手段给自己馈赠的物品。
  自从成为基督徒后,也曾几次遇到这样“水的试炼”。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东北的长春,当时为了一批书的出版。我们单位有求于一位出版社的编辑。这位编辑带着我的上任领导X先生(一个在中国自由知识分子圈中负有盛名的人士,人称“出版家”,常常以民主自由的启蒙斗士自居,为众多读者所推崇)和我一起去到一个酒家。那一次是出版社编辑请客,名义上是为我们接风,我当然无法推脱。到了洒店,他们点了牛鞭之类“补一点”的东西,这些食物已经让我恶心透了。过了不时又让领班请“小姐”上来,我心里一直祷告说:“主啊!你要抵挡这一切!”可是这一次上帝似乎没有听我的祷告。第一批“小姐”进来了,大概有四五个,我的伙伴们用眼光打量着,挑选着。结果两个人都不满意,还口口声声说要给我挑一个好的。于是招手让这一批退下去。第二次一下子进来了大概有近二十个年轻女子,一个个搔首弄姿。我的同伴们抱怨洒店领班没有经验,不该一下子叫这么多,让人挑不过来。于是第三批女士进来,这一次他们一致看上了一位穿米黄色T恤、蓝色牛仔裤的年轻女子,并且说是给我挑的,并不容分说就让那位“小姐坐在我的身边”。又几批“小姐”之后,我的同伴们各选了一个,宴席开始。
  这些女士非常殷勤地与我的同伴饮洒做乐,编辑先生拉着也许可以做他女儿的一位“小姐”的手,亲热着。陪X先生的那位女士显得非常年轻和“漂亮”,那时时值盛夏,X先生衣服被汗水湿透了。那位女士就以很爱怜的口气说:“哎呀!看你衣服都湿了。”于是用手为X先生掀起衣服抖着,巴不得用嘴吹着。X先生提出来要陪他的那一位女士亲他一下。陪我的这一位“小姐”起先是要给我夹菜,我怕死了,赶紧告诉她:“不要动!”,后来这个女的竟要把手放在我的大腿上,我马上命令她拿开,我说我们各干各的谁也别碰谁。后来我发现这样下去我很难受,我的同伴们也很难受。于是提出来和这位女士出去走一走。这位女士就跟我出来了,出来后她马上去总台拿钥匙开房间。我赶紧说不是那个意思。于是陪着她在大厅里聊天,并且趁机给她传福音,告诉她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他要拯罪恶与污秽的人。不管她正处在多么不可收拾的地步,耶稣基督愿意赦免她一切的罪,她可以重新过一个清洁的生活。
  当我按这个“小姐”的收费标准给她付了钱后,走出酒店大门时,我流下了眼泪——为什么在我们的国家有这么多的人活在罪恶中,为什么这些年轻的女子要去过这一种非人的生活?
  我的同伴们还在楼上作乐,这一次我顾不得什么对领导的尊重,也不顾客人的面子走了。
  事后回想起来,大概是因为我日常总是在人前强调我们基督徒在男女关系上绝对圣洁的道德准则,我的领导这一次是定意要将我拉下水。但是感谢上帝,他保守我没有屈从于世间权威的压力而进入试探。
  基督在实践上帝对我们的道德要求上,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说法:这是小事啦,小事何必认真呢?或者说:管他的,不管用什么手段,我只要先富有起来,以后再多做些公益事。这是两种对于道德实践的错误态度:不重视细节,不注重目标与手段的统一。
  
  一、细节问题
  
  中国先祖本是比较注重细节的,所谓“防微杜渐”。然而中国人由于没有来自信仰的严格道德要求。所以“大行不顾细慎,大礼不辞小让”。这表明我们的祖先更注重一些策略性的变通,而对原则并不过分认真。所以中国人近代以来当传统的道德与宗教系统崩溃以后就比任何时代都要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了。中国人也空前地粗鄙化,对细节越来越不重视了。
  但是细节在道德实践中是非常重要的,不重视细节表明不重视细节背后的原则,在细节上妥协很可能是对这个细节所代表的重要原则的践踏。
  唐崇荣牧师曾问一位钟表行家:“你知道为什么最好的手表是日内瓦生产的吗?”行家答曰:“不知道。”“因为日内瓦有加尔文的改教。”唐牧师说。是因为基督教非常严谨和注重细节的精神的注入,使日内瓦的工匠们生产出了最精确的手表。
  其实《圣经》是极重视细节的。主耶稣教导我们:“人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必忠心。”他说,我们如果在小事上不忠心,谁还将大事托我们管理呢?耶稣基督说:“若不是上帝的允许一个麻雀也不会落到地上”,他说我们如果把一杯水给门徒中最小的一个喝,不能不受纪念。
  过去看旧约圣经,那些上帝颁下的律法的繁琐总是让我觉得厌烦,现在我才发现那是一种非常伟大的精神,它精确到一个地步,不允许有任何的歧义出现。而上帝在西奈上上对摩西造帐幕的指示也是精细至极,精细到按这个指示去做不会有任何的偏差。圣经《民数记》中有一处令我深深感动,就是上帝对摩西说:“我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头生的,利未人要归我。因为凡头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击杀一切头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头生的,连人带牲畜都分别为圣归我,他们定属我。我是耶和华。”在摩西数点利未人后,上帝对摩西说:“以色列人中头生的男子,比利未人多二百七十三个,必当将他们赎出来。”这一段圣经可以从一个角度说明我们的主很重视个体的生命,表明他要每一个信靠他的人自己在内心中对他完全负责,包括回应他在道德上对我们的呼召,让我们“成为圣洁,无有瑕疵”,所以诗篇上说:当耶和华数点万民的时候,他要点出这一个出自那里。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的主是监察毫末的主。因为:“耶和华的眼目遍查全地”,因为“你们的头发都被数过了”。
  因此做为一个基督徒,我们要在每一个细节上谨守,有勇气在每一件小事上按我们的信仰对我们的要求来做。
  
  二、目的与手段
  
  在我成为基督徒之前,有一段时间我与一位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朋友都落到了很落魄的地步。我的朋友曾满怀仇恨地说:“把我们逼到这个地步,它有好果子吃吗?”我们那时在厦门,研究了厦门的历史后,发现厦门史上成功的人如郑成功等辈都是干海盗走海路起家的,于是我们决定干走私,并制定了计划。好在后来没有实施。那时我的朋友说:“我曾研究过,那些香港的大富豪很多都是干不法勾当起来的,但是他们发财后可以捐钱办慈善事业,名利双收。其时人们并不关注你是怎么发达起来的,人们关注的是有钱后你都干了些什么。”这种为了目标不择手段然后“行善积德”的观点在中国相当普遍。其背后的哲学基础有很深的佛教背景。
  东方宗教认为个人都有一个功过簿,如银行存折,功过如借贷可以相抵,这就为一个人行出不义开了破口。因为照此观点,我目前虽然行凶杀人,我将来可修庙筑路来将功补过嘛。但是基督教主张对一个人认识真理以前的罪行完全的赦免,但是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以后他的每一个行为都要个别地受到信仰所要求的道德准则的审问,没有“将功补过”的观念。比行为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基督教更看重行为的性质和动机。
  记得我在当记者时有一次一个单位送了一百块钱给我,这种采访时给记者发“红包”的现象今日应当仍十分普遍。我当时不愿收,但是盛情难却,于是我就收下了,心想手头正紧呢?将来有钱了再把这些钱捐给“希望工程”吧!后来这一百块钱到底没有捐出去。我当时的心理是:为了眼前的需要,我虽然行了不良善的事,但是我可以用我将来的“行善”来弥补现在的不良善。我在小学时,也曾见我们乡的书记在节期送给庙宇一类场所的大红烛很是虔诚地在偶像面前燃烧。去年听说河北某高官在出事前曾趁着月黑风高给某佛教组织送去几百万。此类行为与我当时想给“希望工程”捐款的动机如出一辙。然而,当我们行出了一位不道德的事情时,社会正义已经受到了一次真实的践踏,我们的良知受到了自己一次真实的出卖,但是未来的“善”却未必能行出来。即使行出来了,这种“善”在量上肯定比我们在践踏道德时造成的损失大得多,一个能捐出几百万的人不贪个几千万才怪呢?从原则上说,因为当下的不良善对原则的破坏会为个人今后行出更多的不义开出了先河,也为更多的人做出了破坏原则的示范。它的负面影响是任何善举的小毛毛雨所夫法抵消的。
  过去我读了太多独裁者的书,认为中国要发展要民主化太难,必须由一个人发动流血革命,大权在握、削平一切对手后来施行民主宪政。这是一个目标与手段分裂的典型想法。
  其实一个践踏原则的人,当他以践踏正义原则的手段获得实力后,他是绝不会用践踏正义而得到的实力也推进社会正义的。因此我们不能以未来实践正义为借口,为我们目前对正义践踏做借口。
  
  幸福来自于自由
  
  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杰弗逊说:“上帝赋予人生命,也赋予人自由。”
  个人的选择是自由的起点,个人的正确选择是增进自由的基础。安利公司的总裁狄克.狄维士在他的力作《黄金之门》中提出:“个人能够选择的范围大小,有赖于社会所提供的自由程度。而社会能够提供的自由多寡,却有赖于社会成员个人的选择。个人的选择愈‘正确’,社会能够提供的自由就愈多。个人的选择愈‘不正确’,我们能拥有的自由就愈少。”那么什么是正确的事呢?狄维士认为每个人对事情的对与错都有直觉的判断力。这种良知是人性的一部分。“我相信,上帝给了我们一个道德的蓝图。”狄维士说,“良知是了解此一蓝图,并接受上帝引导的工具。”他认为如果相信自由是天赋人权,那么有利于增进自由的就是正确的。
  我认为,做为一个基督徒,“正确”的事就是附合《圣经》教导的事,主耶稣说:“凡有了我的命令而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退一步,在道德的领域讲,《圣经》上的教导是这个世界所能见到的对道德的最高的要求,如果我们遵着《圣经》的要求而行我们就可以臻致最高的良善。
  自由主义的一个理论预设是给予社会个体充分的自由,那么这些个体就能充分发展,为个人追求到最大的幸福,而因为个体得到了最大的发展,他又能为社会其他成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自由可以使一个社会的幸福达到“最优化”。
  曾几何时,我们对自由的理解只是“为所欲为”,是想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想怎么骂人就怎么骂人,甚至把自由理解成流氓无产者“在小姐的象牙床上滚几滚”的无赖。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所指的“不自由”多指社会加诸一个人身上的对其基本权利的限制,自由的实现则是指这些限制的打破。
  从基督教的观点看,我们有必要对自由的精髓做更深的探讨。自由的精髓的基点应是一个人有健全的人格,因为有这样健全的人格,人们才能成功的实现自我管理。个体的成功自我管理应是社会自由的起点。美国前总统福特在给狄克.狄维士的《黄金之门》做序时说:“我国有存在,是一个自我管理的验证。意即自己规范自己:包括个人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这需要完美的德行,才能做到规范自我,达到维护自由的目的。”
  因此在社会最大福利的实现,或说社会幸福的最大化问题上似乎可以这样说:由有能力充分实现自我管理的个人组成一个能给予个人充分自由的社会可以达到社会最大的幸福。
  什么样的人民配有什么样的政府,而一个在心灵上被邪恶与不法奴役太久的民族是无法通过改变政体实现社会自由的。因此,在一个社会通往幸福与自由的道路上,我们不能企望来自政府的恩赐。做为政府的本性而言,能通过专制的形式来统治,它是绝不会自找麻烦去推进民主与自由的。而一个社会是否自由的重要标准是是否有自由的言论、是否有代议制。但是这些并不是社会自由的根本标准,也不是自由的根基。自由的根基在于一个个社会的个体是否有健全的人格。有了这样健全人格的个体,这些人有了对于自由的正确认识和实践良善生活的追求,一个社会是一定会逐步走向民主与自由的。这样这个社会离幸福就不远了。
  
  耶稣基督说:“你们当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对于个人而言,有了对于良善的正确认知,才会有实践良善的勇气,从而带来个人更多的自由。对于社会总体而言,只有社会更多的人以良善的道德准则指引自己,一同生活的人的利益才会得到更好的保证。我这几天暂时居信的这个城市非常寒冷,目前已经达到零下十七、八度,昨日见到报纸的一则报道,因为一个人偷暖气管里的热水,损坏了设备,导致四十万人受冻。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一户偷热水的居民的行为对他的同市居民的自由构成了侵害。
  
  自由来自于勇气
  
  在中国当代做一名基督徒确实很不容易。一方面我们的信仰对我们有非常高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整个社会的生活现实却相当不重视诚信、良善、公义的最基本道德准则。到处谎言充斥、尔虞我诈、为富不仁。如果我们照我们信仰的要求去做,我们可能会失去很多利益。道理很简单,当非法与不义成了整个社会的流风,也成了利益分配与财富分配的游戏规则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吃黑”时,不黑的人、不愿黑的人自然无法加入到这样的竞争中去,或在竞争中因为“技不如人”会落于不利的地位,甚至被淘汰。
  当一个社会的道德临近崩溃时,社会不法的事情会不断增多,因此,你若不随之不法就无法生存。那么出于人的生存本能,更多的人就会加入到这样不法与不义的角逐中去。这又会促使社会的道德水平,社会的道德风气进一步恶化,良善者也就更加难生存,邪恶的势力就会更加猖厥。导至社会形成对寻求良善与公义者的“逆向淘汰”,也导致社会道德水平向负面的“放量下跌”
  在社会道德水平这个问题上,耶稣基督所讲的“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已有的也要夺去”这一条准则也是适用的。
  在这样一个遍地不义的时代,在竞争时不用不义的手段,就可能处于不利的地位。(其实以不义手段得到不义之财的也必败亡于不义)。那么这时社会中的个人是否仍服从我们内心道德律的指引,是否自己对自己的良知负责,坚持在遍地不义时我仍做一个诚实、可靠、公正、自律的人就成了一个社会正常生活能否维持的底线。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是很能走向随波逐流的。必竟要在眼前的利益与道德准则不可兼得的情况下选择坚持道德是难的。而一个基督徒由于对上帝的爱,因为公义与圣洁已经成了“写在在我们心上的律法”,我们的主以生命立约,我们也出自内心地愿意用生命去实践它,所以我们有勇气不看环境,而服从我们心中上帝的绝对良善的要求。这样的精神正是人类历史多少黑暗与野蛮的世代“扭转乾坤”的力量,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主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光”“你们是世上的盐”。
  因此,正是那一种来自内心信仰的道德勇气,使我们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做一个按自己自由意志行事的人。美国前任大使亚兰奇博士也坚定地认为,美国立国的道德勇气,是美国自由的真正基础。
  我认识一个弟兄,他开了一个小卖店,愿来这个店里有烟又有酒,但是当他明白抽烟不利于健康,醉酒也不付合我们的信仰时,他就不再卖烟和酒了,对于一个经营小卖店的人来说,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实践道德要求我们不仅有勇气抵挡利益的诱惑,还要求我们有勇气不屈从于世间的权威,而正是我们的信仰使我们相信我们的上帝才是我们惟一的主宰,任何世上的权威都无权决定我们生命的自由意志,决定我们对事物的价值判断,决定我们的自由选择,我们不应与世间的权威对抗,但如果世间权威的要求违背的我们的信仰,那么就应如圣经所说的“顺从上帝不顺人”。
  所以美国前总统福特说:“(美国)全国各地的基层领袖,都是脚踏实地的人。大家都抱持着一个信念:自由是来自上帝的恩赐,而非来自政府。”
  给我传福音的主内前辈黄福华先生,一生领导企业近五十年,他不吃回扣也不与要吃回扣的人做生意,到银行借款从来不贿赂有关人员。同行业的人跳槽,如果有害于竞争对手的他也不愿聘用。他的手法似乎很笨,有时也会吃很多的眼前亏,然而他回想自己早年的竞争对手时,发现他们有比他更大的优势,更大的靠山,但是他们如今都已不存在了,而他却成了新加坡的纸业大王。他即使在中国大陆投资的这十七年间,也是完全坚持一个基督徒的行为准则,遵纪守法,不送礼,不偷税。虽然他可能失去了很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的机会,也吃过很多不法合作者的亏,但是他至今仍十分成功,且有内心的平安!并将一切的荣耀都归于上主。
  
  处于不利的地位还略为好说。当道德的实践可能危及一个人的生存时,这种考验就更大了。黄福华先生在十五岁左右信主,在不到二十五岁时经营家族企业的担子就落在了他的肩上,但是那时他的企业的主业是“迷信纸”。要是按我们的信仰的要求,停止这种业务,他的企业就有倒闭的危险,但是他很坚决地这么做了。后来因为不愿做迷信纸,他的企业就去发展商业用纸,使他在历经艰难后,在1988年成功将自己的企业发展成公共上市公司。要是他仍然坚持经营迷信纸,可能他在五十年代时会生存得很容易,但是很难有今天的成就。
  所以我们做为一个基督徒的应该有勇气过一个圣洁的生活,做一个诚实、可靠、公正、自律的人,即使这样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这正勇气正是来自于我们所领先的上帝。因为“若有人要根从我,就当背起他的十字架天天跟从我。”当然我们也别忘了主的教导:“我差你们,如差羊入狼群,你们要灵巧如蛇,驯良如鸽子。”
  有一次在一个私人场合,学者朱学勤先生很沉痛地对我说:“文化大革命最大的恶果是把我们这个民族的人心都弄坏了!在今天的中国我们有责任做一个正直的人,从自己做起,在每一件小事上起,在这个世代当中“做光做盐做见证”。虽然这样我们可能要付出代价,“但那等候子和华的,必重新得力。他们必如鹰展翅上腾。”
  先贤有言:“幸福来自于自由,自由来自于勇气。”今天我们有必要加上一句;“勇气来自于上帝”。
  
  2001、12、17
  

信仰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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