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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身与救恩」的世纪之争

蔡丽贞

  
  序幕
  
  一九八八年美国加州福音广播界名讲员麦克阿瑟(John F  FnacArthur)牧师出版「耶稣所传神的福音」(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一书后,掀起了有关基督徒委身问题的热烈讨论。麦牧师认为过去福音派所教导的救恩论有瑕疵,过分强调白白的恩典导致信徒将福音当做廉价恩典(cheap grace)。事实上耶稣的福音要求人降服在神的主权下,得救应该包括委身,悔改应包括离弃罪恶追求义,不仅是意志上也是心态行为等整个的改变。只有理智的同意只算马虎的信仰。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真正的救恩必带来称义的果子。支持麦氏立场的还有鼎鼎大名英国斯托得牧师(John Statt)(注一),加拿大维真神学院的派克教授(J.A. Packer)(注二)及美国费城第九街长老会的牧师 J.M.Boice(注三)等,可谓声势浩大。此派立场被称之为「委身救恩」(Lordship Salvation)。 另一阵营也不甘示弱。麦氏所批判的主要对象是达拉斯神学院教授贺治(ZaneHodges)所著《被围剿的福音》(The Goepel Under Siege),贺治立刻再以《绝对免费》(Absolutely Free,1989)一书还以颜色。另一位反对者锐里(Charles Ryrie)也加入贺治的行列,出版《如此伟大的救恩》(So Great Salvation)一书。此兄来头不小,是达拉斯神学院系统神学王牌教授,也是时代主义代表经典锐里研经版圣经(Ryrie Stady Bible)的作者。1988年之后出版的这三本书在短短两年内销售了几万册,可见争论的题目何等吸引人。  
  
  以贺氏为首的这派立场被称之为「白白救恩」(Free Salvation),他们争辩道 强调白白恩典并不致降格为廉价的恩典,而是坚持绝无法妥协的无价恩典(priceless grace)。得救与委身是分开的过程,得救时只是客观地认知耶稣的神性,接受他为救主(saviour)而非主人(master)。在救恩的领域,若将信心与行为混为一谈,是传另一种福音(加一6~9)。救恩与顺服、委身必须分开处理,否则会堕入天主教的陷阱。双方针锋相对,难分轩轾。  
  
  同年,曾任教于达拉斯与三一神学院的教授S. Lewis Johnson发表一文“How Faith Works”(注四),尝试调解、综合这两派立场。一方向他支持委身救恩论,认为得救与委身,信心与悔改是不可分的,不可能有所谓肤浅、马虎的信仰(easy-believism)。另一方面他也支持白白救恩论,批判委身救恩 顺服、委身是会渐渐成长的,它是成圣的过程,不可与称义混淆。基督徒有时会软弱、属肉体。圣经并未支持 「完全顺服神的旨意才算得救」的说法。保罗就视哥林多教会是属肉体的。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林前三1)然而新生命应会带出委身的新果子。   
  
  看来,双方必须都各让一步,才能心平气和地对话。稍后双方的态度的确缓和不少。麦氏同意在生活细节上完全顺服基督是不可能的,我们的天性有时无法达到神的要求。Ryrie在其研经版圣经中也表示,不能结果子的信心便无法使人得救,如雅各书所教导的。信心与行为是钱币的两面,不可或缺。(注五)
  
  实践上的难题
  理论上,好像双方有和解转圜的余地,也都能保住自己所强调的真理。但实际上在牧会时仍会遇见一些难以判断的模糊地带,或危险的处理模式。譬如教会中不乏长年冷漠、不长进的基督徒,虽清楚决志,却又不结果子(指的是圣灵的果子,能献上感恩颂赞的祭,并有服事,领人归主的动力)。这样的信徒可能有两种可能 根本没有重生经验,因为一直本不到生命成长的现象。或者是曾蒙受救恩,却又未将信心坚持到底,以致有可能又会失落救恩。若是属于后者,则该信徒应是经历了罗马书所说的「心里相信、口里承认」的单纯救恩(参罗十9),却不是希伯来书所言「近乎得救」(来六9,新译本作「结局就是得救」)。罗马书主要是讲救恩的起点,希伯来书则强调救恩的终点,就如「白白救恩」派著重「已然」(already)的恩典,而「委身救恩」派则强调「未然」(not yet)的结局。 不过必须特别声明的是,希伯来书所说的失落救恩并非是由果子、行为来判决,而是依然以信心的内容为准则。失落救恩的人必是离弃真道,否认基督(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来六6),而非没有好行为。我们得救时既非因著行为,则倘若失落救恩也绝非因著行为,最多只能说由于不信的恶心而导致有故意犯罪的恶行(来十26)。我个人同意,若略去委身的呼召,则我们所传的福音是不够完整的,但个人更同意,人的天性倾向律法主义,讲求委身需要十分小心,免得堕入律法主义的陷阱。奥古斯丁在与多纳徒争辩是否接纳悔过的背道者时,奥古斯丁说了一些比较大胆的话 爱心比圣洁重要。如果教会有偏差,宁愿错在爱心太大,而不要错在过分圣洁。笔者也有类似的矛盾心情,我以为华人教会亟需的是纯正的福音。如果教会有偏差,我宁愿错在讲太多白白的恩典,而不要错在过分强调付代价的委身。虽然两者并不冲突。  在我的课堂上,有位牧者分享其委身救恩的牧会理念时,表示他不轻易为人施洗。曾有某信徒因未能改正打牌恶习,该牧者因此拒绝为之施洗。该牧者很欣慰地表示,其教会的会友因此个个皆是很认真的基督徒。我听了心中不免疑虑,究竟教会为人施洗的标准如何订立?若必须不抽烟、不打牌才算委身,那么其他看不见的贪婪、骄傲、嫉妒等更严重的罪是否能察验出来?教会在订标准时是否会导致太多人为的规条以至堕入律法主义?这是「委身救恩派」最被诟病的地方。有人戏谑道,按麦氏的标准,人得救是很难的差事。  
  
  事实上,委身的型态因人而异,每个基督徒必须面对的抉择、挑战、舍弃不同。对那位富有的少年官而言,变卖钱财分给穷人是他跟随主最大的阻碍与挑战,换了另一位穷神学生则轻而易举。对廿世纪的中国人而言,委身最难的抉择可能是面对父母望子成龙的期望,或个人专业的成就等。如果一位信徒有得救的确据,与主也的确有活泼、亲密的委身关系,对信仰也很认真、事奉也很努力,只是有一些较软弱的习惯,如急躁的脾气、抽烟等嗜好,或赌博的恶习(如杜斯委也夫斯基)。正因为他们身受这些的辖制,以致他们更知如何倚靠主的恩典过活,更能欣赏主的赦罪恩典。他们其实比很多基督徒更了解福音、体会救恩的宝贵(否则巴特就无法读到杜斯委也夫斯基的精彩小说了!)  
  
  委身救恩与白白救恩引发的两个问题是 委身是否必须与得救同时发生?(救恩的起点)信耶稣而未委身的人是否算得救?(救恩的终点)「委身救恩」这方辩称,行为虽不是构成得救的条件,却是重生的表现。「白白救恩」那厢则提出另一个更动人的理由 给冷淡退后的基督徒一些生存的空间。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也曾软弱跌倒,甚至离弃主,但主仍给他们空间及回转的机会。套用林道亮牧师常用的一句话 有人得救了,却未得胜,就好像注了册,却未能修完课程。「白白救恩」这派愿给暂时软弱的信徒一个过度时期的空间,显然是具更多的爱心与同情心。
  
  华人教会的另一种争辩
  「委身救恩」与「白白救恩」的争辩转移到华人教会,摇身一变,换成另外一种型式的争论,即得救与得胜的分别。代表人物赫然是华神前后两任院长林道亮与黄子嘉。(注六)林道亮牧师的代表作是「国度真理」(华神)他的立场是属于修正的时代主义,有别于传统的时代主义。(注七)修正派虽已不再区分神国、天国之别,但仍区分「得救的信徒」与「得胜的门徒」。一般信徒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但唯有委身的基督徒才能进入天国,成为得胜的门徒,才能得赏赐。此派人士根据的经文是太五 20「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各地方制富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七章13~14「引到永生的门是窄的,进去的人少」,及太11 12「天国是努力进入的」。(注八)
  
  传统的时代主义:    
  
  恩典→进神国(得救)→努力、得救→进天国(得赏赐)
  
  林道亮院:    
  
  恩典→得救→委身、得胜→进天国=进神国=得赏赐
  
  此派的说法很类近天主教解释登山宝训的立场。太七 13~14正是登山宝训的结论部分。而登山宝训的解释向来是新约神学的难题,众说纷云,主要是其中的伦理标准甚高,比摩西律法更难遵守。譬如心中恨人的就等于杀人,动淫念的就等于犯奸淫;律法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耶稣说要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的祷告;有求你的就给他,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究竟基督徒有可能达到这些标准吗?马丁路德的解释最乾脆俐落,他说登山宝训的超高标准主要是使人看见自己无能为力,因此人才渴慕救恩、仰望恩典。福音派一般采already and not yet的架构来解释,即天国已降临,在今世可以真正经历神的公义,天国尚未完全降临,那完全的公义有待末世极致的完成。天主教则将登山宝训分为两种,一种是颁给平信徒的十诫部分,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的教训,另一种是颁给圣职人员,修道士的更高劝诫,如有向你借的不可推辞,或要像天父一样完全。天主教这种圣俗二分不太被更正教接受,因为更正教认为人人皆祭司,传道人也有达不到神标准的时候。  
  
  更正教虽然反对天主教的圣俗绝对二分,但更正教自己圈内区分得救与进天国的说法,其实与天主教的分法是大同小异,即认为登山宝训是对已得救的信徒说的,如果信徒接受耶稣所给的更高挑战,努力实践宝训的伦理,才得以进入窄门,才能成为得胜的门徒。信耶稣只能使人得救,至于得胜是需付代价的。如此一来,就把信徒与门徒区分出来,得救的信徒不等于得胜的门徒;得救是神白白的恩典,得胜却要靠个人努力,不委身的信徒仅仅免于灭亡,没有冠冕,没有赏赐。(注九)  问题的症结是登山宝训的对象是只限信徒呢?或也包括非信徒  那些时常拥挤耶稣,指望得饼吃饱的听众?登山宝训只是给信徒更高的道德标准吗?或者它根本是关乎人的得救与否?修正的时代主义必须面对的困难是,登山宝训结论都不是在论及更高一层楼的得胜境界,而是得救与否的结局,耶稣用两条路,两种门,两种先知,两种树,两种传道人,两种房子的根基做为对比,而听众抉择后的结局是关乎灭亡或永生(太七 13~14,19,23,27)。  
  
  比较耶稣后期的比喻,那五个不儆醒的童女的结局是门关了,无法进筵席(太25 10-12)甚至新郎说不认识她们;那个分到一千银子的仆人因不认真事奉,结局是丢在外面哀哭切齿(太25 30);那个不接待弟兄的山羊之结局是往永刑去(太25 46)。显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是关乎得救与否的结局,而不是比较级的待遇,不是较好较差的分别。在圣经中,得救、进天国、得永生都是同一回事,从来没有说得救了却不能进天国这回事。进窄门就是得救,就是进天国或得永生之意。修正派的时代主义的神学架构比较复杂,对一些经文的解释较牵强。(注十)至于黄子嘉院长的论点较简单,解经较自然,认为人蒙恩得救即进天国,即应委身。(注十一)上述「委身救恩」派的学者牧长都是如此主张,(注十二)认为口头的信心不能使人得救(太七 21),教师传道人的职分也不能让人得救(太七 22),唯有内心顺服神,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算得救。
  
  用简图表明如下 
  恩典→进天国=进神国=得救=委身   
  
  努力进天国的解释 那么太11 12如何解释?「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这一节的解释至少有三种争论(注十三),又可较简化地根据圣经译本分成两种解释(注十四)   
  
  第一种是根据NIV与吕振中的译法 「天国已猛烈地扩展开来,勇敢热心的人就攫取了它。」  
  
  第二种是根据NASB与现代中译本,新译本的译法 「天国遭受到猛烈的攻击,强暴的企图夺取。」  
  
  这两种说法各有千秋。前者的文法较自然;后者较符合马太福音的上下文。前者在讲人须有激烈的回应,彻底的委身;后者在讲天国必定遭遇逼迫,忍受住的人才能进入。巴克莱配合著路16 16「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圆满地将两者合并解释。一方面耶稣预告门徒将来必遭遇暴力,另一方面向我们发出挑战,要产生一种胜过暴力的虔诚。天国的门户只向著那准备尽最大努力而进去的人开启。(注十五)这两种解释彼此截长补短,正好完整地诠释了基督徒委身的涵义。  
  
  委身的涵义 首先,委身的第一个涵义是指人在决志跟随主时,愿意仔细地计算比价,愿意立刻撇下一切的拦阻,专心回应主的呼召。耶稣用盖楼房与打仗的比喻(路14 25~33),要人认真严肃地考虑作门徒的代价,否则半途而废,折兵损将,徒增笑柄。盖楼房、打仗的比喻之上文是邀筵的比喻,两者正好成对比。福音若只讲白白的恩典则还不够完全、平衡。救恩同时也要求人立刻的委身。我们不管用舍己、委身来换取救恩,但一个接受耶稣呼召的人若不肯委身,他的得救一定也有问题,这就是耶稣激烈的地方。  
  
  耶稣呼召门徒的方式都是很激烈的。路九 57~62耶稣丢给三个表示愿意跟随他的人的三句话,都是故意浇人冷水的话 「狐狸有洞,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栖身的地方」,「任凭死人埋葬他他们的的死人」,「手扶著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急进派耶稣常讲骇人听闻的话,(注十六)他呼召人有所抉择,他不容许人对他客观或三心两意。耶稣深知自己是处在历史一个很特别很紧急的时刻,他必须唤醒人抓住时机,作出决定,因此,他的要求常显得不尽情理。他要跟随者知道,人子常经忧患、被拒绝、居无定所,跟随他的人必须预备心受苦。  
  
  委身的第二个涵义就是认识耶稣受苦的职事,预备受苦受逼迫。耶稣那三句不尽情理的话是紧接在路九 51的里程碑之后,「耶稣被接上升的日子将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从此刻开始,耶稣正式踏入受苦弥赛亚的旅途,这是历史的关键时刻,因为到耶路撒冷受死是他降世的目的,耶稣定意到京城赴死亡的约会,面对这个愈来愈紧迫的使命,他对门徒的要求也愈来愈激烈、彻底。路14 26「若不爱我胜于父母、妻子、儿女……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尤其迫使人面对家庭革命;路14 33「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更令人心跳加快。  
  
  其实回家埋葬父亲、告别家人并不会耽延多少时间、也不碍事,但若舍不得这一点一滴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到最后这些会形成合理的藉口、沈重的包袱,以致拦阻人专心跟随主。当门徒接收到主的紧急徵召令时,是不容许他再牵牵扯扯、拖拖拉拉。一个犹疑不定、多所顾虑、担心的人,是根本还没有预备好的人。  
  
  路14 25是耶稣丢下激烈要求的背景 「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这群拥挤耶稣的人恐怕多是指望得饼吃饱、病得医治,甚企图强逼他作王的人,耶稣提出激烈的挑战也是要筛选跟随者,过滤他们的动机。不愿付代价的就不能跟随他,就是对他没有信心的人。因信得救与决志跟随是同一回事。信徒就应是门徒。  
  
  如前面所提,在实践上也有模糊地带,因为大部分人在接受福音时并不太知道将来会遇见什么逼迫、须付什么代价、须做出什么牺牲,就如耶稣的十二个门生当时对主受苦的使命也是蒙蒙懂懂,他们很多人在蒙召时都是一声不响、立刻放下一切来跟随主的,即至遭逼迫时也曾软弱退缩,有人还当面否认主或回去捕鱼。所以委身的过程可以拖上一辈子之久的过程,可以容许冷淡退后的过渡时期。耶稣要求人委身是得救时立刻的抉择,但他又给人一生的时间去学习实践这个呼召。(6165)
  
  委身对现代人的意义
  
  
  委身对现代人的意义   
  
  委身的两个意义 立刻、激烈地回应与预备受苦,对现代人有什么意义呢?二千年过去了,天国还未完全降临,耶稣当年迫切的心对今天的基督徒而言,好像比较遥远不实际,何况今天我们又没有罗马帝国或义和团或红卫兵的逼迫,谈受苦是否隔靴搔痒?  
  
  今天大多数人的确不须像当年门徒一样丢弃一切、离开家人,但在心志上彻底、全然地委身,应没有程度的差异。我们期待神国降临的心情,或许不像耶稣迈向耶路撒冷时那么具迫切性(urgency),但在优先次序、轻重比例(priority)上,应该是同样认真的。我们一切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比起神国的责任,都不够优先,不够重要。  
  
  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当去作全职传道人,让死人去料理那些必亡的事。每一个行业都有主的呼召,我们是 分派在各领域的小卒子,就像我的一位朋友所说的;即使我们当前教书、作研究、从军、经商的没有多少价值,「但既玩,在父神没将游戏叫停之前,我就一板正经地玩得有模有样;而也正因这只是游戏,当父神呼召我(们)时,立刻一无留恋地丢下,寻声而去。执著与洒脱共舞,严肃并看穿齐飞,这种吊诡式的人生观恐怕才是基督徒客旅生涯的正解。我力虽远远未逮,然心实向往。」  
  
  太七13~14走窄路、进窄门除了强调难度高以外,还有一个实质的意义,那就是面对逼迫反对的处境。马太福音多次提醒信徒,跟随耶稣、走天路是一条受逼迫的艰难之旅。(参太五 10,44,10 17,24 9)。今天信徒在心志上预备受苦主要是认清十字架的道路是一条受苦的道路。通往成功之路不是一条容易、凡事顺利、有求必应之路。我们必须通过死亡才能经历神复活的大能;透过羞辱才能看见神的荣耀;先经历人的软弱才能经历神的刚强。唯有领悟十字架道路的本质,我们才会在苦难、失败中看见神蓬勃的工作,在痛苦沮丧中经历神无限的安慰。  
  
  现代的基督徒与初代的信徒一样,也面对贫困难、挑战、逼迫与反对,只是形式上不一样而已。保罗说 「若有人立志在基督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今天我们因著价值观、道德标准与世人不同,常须放弃合法的权益、合法的报复,甘愿牺牲自己、被人利用等等,这些逼迫正是登山宝训所提出的挑战。 我们委身给主的关系可以用婚礼盟约来作比喻。在祭坛前男女双方把自己交给对方,起誓效忠,将来无论是顺境逆境、强壮衰弱,都要坚持盟约。这神誓词很感动人,但只有真正踏进婚姻生活、有朝配偶失业或长年卧病,才能体会委身代价的真枪实弹。C S Lewis 的爱情故事是最好写照。他与妻子Joy的第一次秘密婚约只是形式上的,是为替Joy取得合法居留权,只有同情而没有爱情、没有委身,双方仍各自住在自己房子。第二次的婚礼是在医院中举行,Lewis爱上了Joy,付代价地把危在旦夕的妇人公开娶回来。婚后Joy病情一度好转,两人也暂时沈醉在神医治的恩典中,两年后Joy仍病逝,Lewis痛不欲生,然而这个结局是当初结婚时就已预备面对的事实。委身就是计算代价,勇敢承接后果。有趣的是,林道亮牧师的立场也不全然属于「白白救恩」派,他强调委身的重要性不亚于黄院长。林牧师担任华神院长那十年造就了一批台湾教会的中坚,林院长的四句名言至今仍为校友津津乐道、铭记在心 「吃得苦,捱得穷;受得气,作得工。」林院长的动机主要是要唤醒那些不冷不热,只消极等著进天国的信徒。遗憾的是,把蒙恩得救与委身进天国分开,造成信徒中不同的等级与结局(注十七),在解经上较不妥当,我更恐怕这说法会助长人里面那想靠行为得救、靠努力得赏的本性,这原是人类历史中不断蠢蠢欲动、死灰复燃的本性,不可不慎防。
  
  得胜与奖赏   
  
  黄子嘉院长这一方虽然解经较自然,神学较严谨,却也须面对那些表面较支持林派的经文。譬如耶稣分银的比喻中(路19 11~27),认真事奉的仆人似乎是按功行赏,且每人得到的赏赐并不同。林前三8「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似乎又证实了论功行赏的说法,那么这赏赐究竟是指什么?冠冕的大小吗?或将来在宝座前的位置之高低远近呢?我们得救时是靠恩典,但得奖赏全凭个人本事、靠个人努力,如果是这样,与佛教的按功德得赏赐有什么区别呢?」林前三 15「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经过的一样」,是否指有人得救,却没有赏赐,如林道亮所说。   
  
  其实耶稣在进葡萄园工作的比喻中已指出,天父是恩典唯一的来源与主动分配者。 要赐给谁就赐给谁, 愿意给谁多少是 的主权。赏赐是按著神的慷慨,不是按照个人所应得的。少给是讲定的,多给是恩典,这是天国的原则,与贡献愈多就获愈多奖赏的世界之原则是很不同的。  
  
  至于分银的比喻,按照马太福音廿五章的说法,赚五千、二千银子的赏赐是相同的,赚多的不用夸口,因为本金是神给的,赚少的也不须埋怨,因为神给的机会也是一样的。何况,这赏赐不是静态的财物或地位,不是冠冕的大小或官品的高低,而是更多服事的机会。恩赐不是让人夸口用的,而是带来责任。仆人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主人就把许多事派他管理,这是动态的赏赐,是指天国服事的特权与机会。  比较棘手的经文是林前三 5~17。Gordon Fee认为这段经文是在讲工人要谨慎建造教会,因此三 8的「各人」是针对建造教会的传道人(注十八)而不是指每个信徒。由于林前一至三章是论及「神的智慧」与「人的智慧」,那么很自然的推论是 金银宝石是指传讲「神的智慧」之福音,即十字架的道理;而草木禾楷则是指传讲「人的智慧」之道理(注十九)如新派神学、通俗心理学、成功神学、企管科技的教会管理等高言大智的学问,这种信息经不起逼迫试炼,会影响传讲者的赏赐,但不影响其得救,如三 15所言。因此,照各人的「工夫」得赏财主要是指建造教会的材料而言,即传讲的福音内容而言,而非工人的劳苦。(注二十)至于三 17「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是指更进一步用世界的智慧来分裂教会者。(注二十一)  
  
  G  Fee的解释有两个困难 区分传道人与信徒,似乎又走回天主教圣俗二分的老路;而且第二种传道者的确是印证有人得救却无赏赐的说法。补救的说法是,这里的赏赐不是指财物地位而言,而是指主的称赞,如保罗所言,主自己是我们的至宝。何况救恩已是基督徒最大的赏赐。因此,主的工人若不好好传纯正的福音,将来见主面对恐怕要羞羞惭惭。  
  
  腓三 14可以给我们更清楚的诠释。「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著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从上面召我来的奖赏。」这赏赐按12节是指「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稣要我得著的」(新译本)(注二十二)按腓三8~10,保罗一生的目的、标竿是认识基督、得著基督、与基督相交,或说「住在基督」(in Christ),而奖赏与目标是指同一件事,(注二十三)是信徒生命中已经得著(already,参12节)与尚未(not yet,参8节)的恩典。从我们信主时已开始奔跑,一日未达到目标,未得著奖赏,我们便一日仍须竭力追求,直到赛程为止,在新天新地里与基督同在,而这是每个基督徒皆可得著的,(注二十四)且不分等级、大小。  
  
  启三 12「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三 21「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可以进一步说明基督徒得胜得赏的方式 其实我们得救时即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这是已经得著(already)的赏赐,若在试炼逼迫时将信心坚持到底者,如士每拿、别迦摩的教会至死忠心,将(not yet)可得此赏赐,如杨牧谷所言,这种得胜是本于基督的胜利,是倚靠十字架的胜利,(注二十五)与得救一样是本于恩典,是每个神的儿女都被勉励去获得的。当然,赏赐与人的表现有关连,但非直接之因果关系,因为涉及神的主权与恩典,只是恩典并未抹煞人的责任。最后用一简图来补充黄派的立场 
  
  恩典→得救=委身=进天国→坚持到底→得赏赐
  
  后记   
  
  走笔至此,总该交待写此文的动机罢。三年前在自己的团契(台北灵粮堂教师团契)查考登山宝训的结论时,意外地引爆了一个激烈的争辩。当时正在论及委身、付代价、进窄门才算得救的问题,一位教慕道班的同工立刻质问我,过去我一直强调救恩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连信心也是恩典,人一点功劳都没有,为何现在又认为委身才算得救,这样岂不又走回律法主义的老路?另一位主日学老师更是火药味十足地挑战我,教会中许多马虎的信徒,确实也接受了主,难道他们最后进不了天国?那太没保障了。还有一位弟兄设法提出林道亮院长的说法来协调双方。我费了一番唇舌才抚平各方的抗议,记得我们当时的结论是这样 或许今天教会有一些所谓「已经相信但尚未成为门徒」的人,就如耶稣的十二个门生,以为已经委身跟随主了,直到逼迫来临都成了鸟兽散。耶稣要求人委身是得救时立刻的抉择,但又给人一生的时间去实践这个呼召。信心包括委身,刚信主时的信心小,所以委身的程度也较小,但当信心成长时,委身的程度也会增加。  
  
  委身救恩是一项不易教导的真理。既要防止人成为马虎随便的信徒,又要避免堕入讲行为的律法主义;既要鼓励人将信心持守到底,又要防范用委身将信徒分等级,更不可将赏赐当作高一等级的地位或功劳。  
  
  基督徒一生都是在神的恩典中,连委身事奉也是恩典,这是基督徒核心的福音精神,就如神学家巴特所说的 「当面前最后审判时,我不会拿出自己整套神学著作或提及任何功绩作为掩护,因为我觉得只有一句话适合自己 神啊,求你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或我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应做的。」
  
  
  
  注释
  
  1.pnb0John Stott的代表作见Basic Chistianity(中译本,真理的探索,证道)1958。
  二 J A  Packer的代表作见Evangelism and Sovereignty of God(中译本「传福音与神的主权,改革宗翻译社),1961。」
  2.Boice的立场,见其为麦氏的书所写的序言。
  3.参Christianity Today,Sep.22,1989,pp.21-25
  4.参R.H.Nash,Great Divides,pp.194-195
  5.两人的理论分歧曾在1993年北美地区的解经讲道研习会中被提出来,虽有些尴尬,但黄子嘉院长适时表示两人的立场不代表学校官方的立场。也就是说,华人教会已经可以容许有不同意见,神学院也尊重不同的神学立场。
  6.传统时代主义以司可福研经版圣经(Scofield Reference Bible)为代表,将神国与天国分开区别,认为人因恩典得救,可进入神国,但人需努力,得胜后才能进天国得奖赏。
  7.用「修正派的时代主义」之名称,或嫌笼统,较准确的说法,是受到英国学者Robert Govett之登山宝训释义的影响,见The Sermon on the Mount Expounded;Watchman Nee,The King and the Kingdom of Heaven, pp  271-72。聚会所的倪柝声,李常受都是持此立场。见黄子嘉「由马太福音看『进天国』的意义」,华神院讯1993 7月5日。
  8.参林道亮《国度真理》,页66,114,134。
  9.林道容院长将太7 13的「灭亡」解释为「枉费」神的恩典,见前68页。
  10.黄子嘉,同上。
  11.J. MacArthur, A  Pink, John Stott, J  I  Packer都是此立场;另参R  T  France, The Goopel 12.According to Matthew  The Tyndale NT Commentaipes (1985);D. A  Carson, Matthew  The 13.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1984 
  14.这三种解释是 1.天国正遭希律或犹太反对派这班人的逼迫;2.一些强暴之士如奋锐觉的政治狂热分子想用暴力促成天国;┬如天国已势如破竹地展开推进。参L Morris, The Gospel Accord to Matthew, P 281 
  L. Morris接受第二种,D. A. Carson前半句赞成NIV,但后半句赞成第二种;Expositor's pp. 266-8.;R. T. France解释太7 13的进窄门为激烈也回应,彻底地委身(Tyndale, pp. 147-8),但对太11 12的解释则同Morris(Tyndale,p.195)。
  15.参巴克莱,《马太福音注释》(基督教文艺),下册,页7~8。
  16.这是R.T.France的书名,Jesus the Radical(IVP,1989),中译名「认识主耶稣」,校园。
  17.「这是神的高级恩典,只有那些配得的才,能享有;因为只有那些得胜者,才能享受那『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的应许(启3 21)。」引自林道亮,「国度的真理」,页134。
  18.G.Fee,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NICNT, P 133。Fee认为3 8上半节「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是在强调保罗自己与亚波罗间的合一,下半节「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则是指两人事奉性质的不同,如3 5b与3 6
  19.同上,P 140
  20.同上,P 144
  21.同上,P 144,Wycliff Bible Commentary认为这种人是指传不纯正福音、异端的假先知,即加2 4;彼后2 1~22所指责的,见P 1235。我以为这些人就是太7 15~16所提及的,是不得救的人。
  22.冯荫坤支持「因为我亦曾被基督耶稣所得著」的译法,这是保罗的竭力追求的动力。见「腓立比书注释」(天道),页381。
  23.同上,页387。
  24.我在A M Hunter的书中亦找到支持,他以为in the kingdom=in Christ=having eternal life,见The Message of the NT,P 20。参W. Van Gemeren,「救赎进程」(华神),页647,注9。
  25.pnb0杨牧谷,「基督书简」,页215、504。(5792)
  
  转自《神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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