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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无名性和无情性

唐崇怀

    在探讨神的属性时,一般神学常会忽略了圣经启示中所含蕴神的两个特别属性:神的无名性和神的无情性。我们常以为神既然将自己启示於人,那麽人自然可以完全认识神。殊不知神虽是可认知(knowledgeable)但不是可理解的(incomprehensible)。这就是保罗所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神的无名性(Apophaticity of God)所谓神的无名性乃是指人不能给神命名。圣经中所有神的名字均来自神的自我启示,并因神在他的怜悯和恩典中,本著他俯就的恩慈使他的无限在人的有限里被理解。所以当人一认识神时,绝不能将神困在人的理智中,也不能将他定型在人自以为是的认知中。神的自我启示并非是神的完全启示。它只是神让人对他的完全,有些稍微的经验;并在这些微的经验中,认识自己的微小而能完全归服在他的权能下。


  所以说,神在他的启示中将自己显明了,也在他的启示中将自己隐藏了。一位越认识神的人就越会看到自己的有限和神的无限,也就更能谦虚的归服於神。这也就是真信心的功用。


  一位有信心的人只能紧紧的抓住神的应许,信靠神。因为基督徒的信心不是一种知识,乃是一种个人与神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神不仅是一个位格,更是无限的位格,是不能让人定型也不能让人定性的。人不能将他塑造成有形或无形的偶像。总括来说,人不能为神定名,人只能以神的自我定名来称呼他;所以人只能在他的启示里认识他,没有启示就没有神的知识;即使有了神的启示,也只是有了神要人认识他的一些知识。因为隐密的事是属於耶和华我们的神,惟有明显启示的事是属於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所以我们绝不能根据我们的体验来认识神,也不应以个人经历来作为信仰根据。当神向摩西显现时,摩西曾对神说:我到以色列人那里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他们若问我说“他叫甚麽名字?”我要对他们说甚麽呢?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3~14)这个回答正显明了神是无名的,没有人可以给神下定义,亦没有人能将神摄取困囿在他的理念中。人的受造性最多能肯定神的所非,不能肯定神的所是。面对神的所“是”,人只能在神的启示、俯就的慈怜并个人的关系中因认识他的些微而感赞不已。


  神的无情性(Apatheticity of God)所谓神的无情性乃是指神不是也不能被人的行为、动作和感情所操纵,这是神学里争辩最多的命题之一。


  当神在荆棘里向摩西显现时,摩西想近前看,耶和华神见他过去要看,就从荆棘里呼叫他,对他说“不要近前来,当把你脚上的鞋脱下……”(《出》3:1~5)在一般宗教的经验中,追求明白神的事是人的本份。人应以各种的心态、动作及方法来亲近神明,感动神明。但圣经中很明显启示救恩是出於神,神的作为和感情是主动的,是绝对的主动,他的旨意和谕令都是自由亦是自发的。事情的成就绝不是人的热诚或作为,乃全在乎耶和华的热心(《赛》9:7)。神是不动情的,人不应将他看如巴力假神,希望藉著跳跃、大声的求告、甚至用刀枪自割自刺、狂呼乱叫才能将他叫醒。(参《王上》18:26~29)因他从起初命定末後的事,他的旨意不能拦阻。其实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差异也就在此,当其他宗教以人本性的操作来换取神明的喜悦或同情时,基督信仰却明明的指出人乃是因著神的恩典和怜悯,成了神的儿女。更是以儿女的身份来取悦於神。我们的感性、热心、殷勤、眼泪、祷告和信心绝对不是换取神恩典和怜悯的工具。这些只是对神恩典和呼召的一种必然反应,是神先动了善工,也在圣灵的感动和运作中藉著他的道成就了这善工。我们只是他的儿女,在他恩典的运作中回应他的意旨,让他的荣耀得著称赞。


  若有人说:在圣经的记载中不是有许多神被人感动的例子吗?其实若我们细心察看整本圣经的启示时,我们会发现圣经中启示的神学系统是以神为中心的,不是以人为中心的。神在他的怜悯里以俯就的方法来启发和教导人,并让人离开以自己为中心的宗教运作回归到神的恩召中。


  对一位信徒和圣职人员来说,认定神的无名性和无情性必会使我们在真实中感恩和追求。因为我们能相信神是因他先呼召了我们;我们能爱他是因为他先爱了我们;我们能事奉他是因他先拣选了我们。所以当我们进入他的无限时,我们才会发现我们的微小和不配,因此我们才会更追求他、认识他,爱慕他和事奉他。这也正是教会神学和教会教育的基础和导向。所以基督徒绝不能以人本的立场来研讨神,更不能以满足自我的渴慕来追求神。我们只能站在一个蒙恩者的身份来寻求神和享受神。□作者为洛杉矶国际神学院院长。

转自《海外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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