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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特曼的神学方法论

苏友瑞

  
  这篇文章是我理解莫特曼著作中,无论是历史类比、逻辑思辨或神秘主义式文本,一些基本的思考方式。掌握这些思考方式,或许我们更容易了解莫特曼或批判莫特曼;当然了,有可能我的理解跟莫特曼本意有些出入,或者我们可以透 过对话更多的讨论,彼此切磋。
  
  一、终末论:
  莫特曼的神学思想最大特色就是终末论取向,这是什么意思呢?
  终末论一词具有非常丰富的意涵,它至少包括:1.终末意谓著最后的结果 ;2.终末意谓著具体而特殊的历史结果;3.终末意谓者『现在』参与著『未来』;4.终末意谓著上帝赐予的终极理想答案。我们以莫特曼认为十字架复活 事件乃为一终末性事件为例说明上述四特徵。
  首先,复活是上帝最终的应许,因此耶稣复活成为人类信主最后的终末事件。
  再则,十字架事件有详细的具体事实现象记载于圣经,这些鲜活的过程说明 了复活这个终末事件并不是如科学定律般型式化,而是透过活生生的生命经验来展现;人们不能直接透过复活的纯粹思辨就获得十字架事件的神学思维,而必需 还原到十字架事件的具体历史中去理解当时发生的直接经验。
  正因为终末意谓具体而特殊的历史结果,因此现在的任何行动,都参与著改 造未来的各种可能,也就是『未来』并不是如科学定律般会自动变成结果,而依赖当下人类的行动结果决定『未来』的具体走向。   
  最后,依上述所说似乎『未来』完全由人类自我负责自我决定,然而透过十 字架事件的最终应许与对上帝的信仰,我们确信上帝应许即将到来的天国,因此固然我们现在的行动影响著未来,然而『未来』有上帝的终末保证,确保基督徒 未来的终末应许。
  
  二、圣经解释的史学方法:
  在莫特曼的著作中,有一种非常明显的圣经解释方法,就是参考圣经上的历 史事实进行思想推论,而非直接就圣经提出的思想进行推论;这种思考方式,我特别称之为『圣经解释的史学方法』。
  何谓史学方法?在我引用的参考文章『历史哲学浅论 ── 我们可以从历史 中得到什么?』提到,因为我们永远无法还原绝对客观的历史事实,所以我们只能就我们己知的历史事件中建构我们的历史思想,史学的意义在于这些历史思想 的价值。因此,就圣经上所描述的十字架事件与复活事件之各种历史事实,我们
  可以从中归纳历史思想。
  当然了,史学方法论彼此间仍有些微差异,例如,对于耶稣死前的十架七言 ,如果完全不思考耶稣当时的人性心理状态,可能就会得到耶稣如苏格拉底般光荣受死的历史思想;相对的,如果假设耶稣当时受到被弃绝的痛楚,得到的历史 思想会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而产生受苦的上帝观。
  以十字架复活事件而言,为什么莫特曼认为此一事件意谓著上帝要转化这个 世界而非重造一个世界取代之?这个问题恰好把莫特曼个人特殊的史学方法论彰显出来。
  直接就启示录的表面文字看来,很容易『感觉』用末后七灾是把现有世界完 全毁灭而取代成全新世界,的确我们也在各种末世论取向的教会中看到这种思考方式。然而莫特曼的治学方式与此不同,他认为,既然十字架事件是上帝对人类 最伟大的应许,则信仰上帝的人们必需回到十字架事件做为信仰实践的依据。
  具体的十字架事件是什么呢?从圣经上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十字架事件并 不存在对耶稣或门徒的彻底毁弃与新造,而是每一个个体原有的经验的转化。耶稣的复活仍保持钉痕,说明了复活的耶稣并不是被新造的全然神圣个体。相对的, 门徒生命的更新,也不存在彻底的再造,而仅是圣灵能力的转化。因此就十字架
  复活事件的具体历史事实而言,显然上帝的更新是转化原有个体而非重造全新个体。
  
  三、对其他神学思想的批判:
  无疑的,莫特曼一定坚持『实践是检验信仰态度的最好判准』之理念,这一 点我是最热烈支持的,否则我也不会从佛教徒转成基督徒...:)
  为什么莫特曼采取如上所言的治学方法而得到他的神学思想?我们几乎可以 肯定,正是他当时遇到身份问题与切实性问题而产生的。当世界发展至现在的面貌,一个基督徒如何向世界表明他是一个基督徒?一个基督徒如何确信他相信的 是基督教教义?这两大提问在现在分别产生了『切实性危机』与『身份危机』。
  事实上正因为发现教会面对社会公义过于软弱的实践力,导致莫特曼一再尝试寻 找基督教精神中肯定现世努力实践的依据,避免马克思对宗教即鸦片的批判。
  同时,他也据此实践原则来批判其他神学思想。
  a.针对形上学式神学思想的批判:
  传统的神学思想中,由于受到传统希腊式二元论的影响,造成神学理念倾向 『天上的上帝』而非『心内的上帝』。『天上的上帝』神学思想强调上帝为一个客观的真理道德源头,神学家努力思考这个源头应有什么样真善美的属性,人类 了解这种真善美的属性后,产生向上的心,努力追寻与这种『天上的上帝』属性相符合的成圣之路。这正是莫特曼与邓绍光所指出的,希腊二元论式思考方式认 为,透过参与『无限』的领域,有限的存在物获得了超越性。
  这正是我们常用的论证:『因为看到大自然界如此的不可思议,所以设想一 定有一个上帝创造这么完美的存在』这种反向推论第一因的思考方式。
  然而由于现代人的各种能力使人不再自认为是自然中一个有限的存在,转而 认为世界是以人为主体而以自然为客体,人类终可以了解自然界作的一切原理原则。因此使用有限存在向后推论第一因的言说上帝方式不再成立,『上帝己死』 正是由于把上帝置于一个过度神秘主义化的自然,导致对人类的现世毫无感觉,
  苦难问题得不到解答,而存在问题也因为科学的发达而一一被解除自然的神秘性 ,因而很自然的主张上帝己死。
  最近刚好到一位极度支持演化论的生物学科普作者所写的『伊甸园外的生命 长河/杜金兹(Richard Dawkins)著;杨玉龄译/天下文化(民84)』,里面他提到有 一位牧师写信给他,由于兰花拟态黄蜂而达到授粉的目的,可见如此精密的设计一定存在一位至高者的设计,不可能存在中间型的演化过程。该书作者自然反驳 ,由于生物的辨识力有先天限制,所以兰花拟态黄蜂是非常容易的。整个思考过程,正好显示出一个基督徒如果尝试以『自然的神圣性』来言说上帝,必定被理 解『自然的机械性』的人们彻底反驳,理由正是,人类的科学知识进展太快速了
  ,你所认为神秘不可解的自然现象,下一秒钟极可能有人己经得到简单有效的机 械论解答。
  因此,现在的神学不能不转向以人为主体,因而强调『上帝与你我同在』的 『心内的上帝』思考方式,重视的是在个人主观经历中,与上帝直接的互动、哀告、喜悦与成长。上帝不再一个客观、超越的真善美存在,而是直接参与进你我 的现实生活。也就是说,传统希腊式的上帝是完全超越个人经验与人类历史的『内在超越』,而莫特曼透过十字架的终末应许指出上帝在历史与个人经验中的主 动参与。
  b.针对『时间性终末论』与『永恒性终末论』的批判:
  对于上帝应许的永恒国度,习惯的思考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主张时间会显 明终末结局,也就是主张十字架上耶稣己战胜死亡,基督徒需要等待耶稣再来之时的信念,此为『时间性终末论』。第二种是十字架事件既然已经彰显了最终的 永恒国度,人类随时在生命中与永恒进行自我内在的超越,而让生命达成终末实
  现,此为『永恒性终末论』。
  莫特曼针对的时间性终末论与永恒性终末论的批判,全植基在『上帝主动参 与的十字架历史事件』这一观点。
  如果基督徒仅等待时间的终结,意谓著一切历史上、社会上与文化上的行动 皆毫无意义,因为决定基督再来仅是时间向度而无视于人类个体或群体的主动参与,这种终末论无疑的导致对社会参与的退缩与无意义化。
  如果十字架事件之后人类只剩下与永恒国度的内在生命参与,同样意谓著基 督徒仅剩下内在超的个人省思而缺乏肯定社会行动的内在动力。
  莫特曼特别指出,十字架上耶稣之死并不只是神与人之关系的破裂;由于耶 稣是三位一体上帝的一个位格,所以耶稣主动的受死同时包含了父弃其子、子弃其父的关系破裂,可以说是所有关系的破裂皆发生在十字架事件,使『虚无包围 了上帝』。而复活事件,正表现出上帝修复一切关系的破裂,这就意谓著成为一
  个效法十字架事件的基督徒,必需恢复与重建一切破裂的关系。所谓破裂的关系 ,包括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破裂导致的社会问题,人与神之间关系的破裂导致的无神与绝望,人与自然之间系的破裂导致的生态浩劫。
  十字架事件在莫特曼如此的观点下,所有社会政治行动、生态行动,皆是信 仰本质上的要求,而非附加式的德行要求。固然终极的世界更新是上帝的工作而非人力所及,人类在信仰本质下仍要求不断地更新这个世界,如此实践才是真正 参与十字架事件而达到信仰的要求。
  
  四、结论:
  本文目的在于指出莫特曼主要的神学治学方法论,从而帮助理解他所提出的 神学内容。我一向主张看书绝对不能只看到『书的内容』,必需要能掌握这本书的思考方式,从而能驱使自己使用自己所发现的思考方式,使用与原作者相同的 前提,推论出与作者相似的结果;或使用与作者不同的前提,推论出各种结果来
  检验或应用作者的思想。能够达到这种地步,就算这本书的内容日后被完全推翻 ,对我们自己个人也是绝对有莫大助益的。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可能连莫特曼自己都未必确知,他究竟是先有社会实践 的正义要求再从而构思符合要求的神学方法论?还是先精研圣经发现前人的错误从而提出正确的神学方法论来解释目前的社会需求?这一个非常形而上的问题, 正如前述对自然的崇敬感己经不能成为说服人们上帝存在的理由,解决这种形而
  上的问题也无法帮助我们处在这种时代活出基督徒应有的形像。我与莫特曼有一 个完全相同的前提,也就是彻底的要求一个信仰的实践意义。
  要求一个信仰的实践意义至少有两个层次,第一是要求这个信仰的确可以带 来人心的心理安慰,满足个人的终极关怀需求;第二是要求这个信仰可以带来社会的正面积极效果,不至于使宗教成为社会的阻碍。从上帝创造世界必有其真美 善的目的之立场,我深信要求信仰的实践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前提。
  正如邓绍光所担忧的,华人教会偏差地强调离世实践,正需要莫特曼式的神 学加以冲击,我非常同意此点。强调内圣外王的传统中国文化与基督论过份结合,非常容易使华人教会流于过度强调个人内在灵修的『小圈圈信仰』──只能在 基督徒圈内生活而无法正确面对基督徒外的世界。我们常常看到许多基督徒在教
  会圈内是一种样子,在教会圈外完全是另一种样子;虽说多样面貌是适应现代社 会的便捷手法,但是两者相差太大实在令人怀疑是否落入强烈圣俗二分的陷阱?
  而且我也绝对不相信过度『俗』的表现不会伤害到『圣』的心灵,而过度『圣』 的表现岂不是有在『俗』的心灵上有法利赛化的危险?
  建立各种神学观来深化我们的信仰,促使基督徒面对现代社会有更合宜的表 现,是我们探讨这些神学最丰富的意义,与大家共勉!
  
  转自信望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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