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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神学发展史》第二章 沙漠生活的记号
这一章我们要讨论的是四世纪后基督教最主要的记号—沙漠教父。也许今日我们最何共鸣的记号,就是沙漠的记号。在繁华的城市中不用住多久,就能体会人群中那种孤单。沙漠可以用很多种形态表达,但城市中的沙漠可能是最突出的一种。英国诗人艾略特(T S Elliot)在一九二四年写了一首长诗〈在荒芜之地〉(In the WasteLand),他说沙漠不仅在南方有(他在此捐钓是撒哈拉沙漠),沙漠在地铁也有,甚至就在你身旁。这使我们想到在交通最繁忙的时候,人们匆匆忙忙,无暇打招呼,我们事实上可以说就住在隔阂的沙漠中。 沙漠中的「孤单」 每个人都经历过不同的沙漠,比如说孤单的沙漠。孤单在我们的生命中以许多不同的形式出现。所谓本质的孤单(Ontological Lone-liness)就是「我不是你」。个人的特性,成为我们彼此间疏离的原因;很多人发现,要突破你与我之间的距离非常困难。 另外一种孤单是专业上的孤单(Professional Loneliness)。有一个故事提到数年前,有四位世界知名的数学家到加拿大的温哥华开会,他们四位原是世界上唯一能完全明白对方的人,但事实上却非如此。我们在个人不同的专业上,也会发现我们无法将我们所知道的全数传达给另外一个人。 还有一种孤单是乡愁的孤单(Nostalgical Loneliness)。比如说,有人曾经到新加坡旅行,有人则到过北非或欧洲。人的流动性越大,就越能体会这种乡愁的孤单。 社会的孤单(Social Loneliness)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在社交上,我们可能因为害羞,不易表达我们真正的感觉。由此可见,沙漠中的孤单有许多不同的表达方式。有时在教会里,我们甚至感到比在任何地方更孤单,因唯恐我们的意见或信念不为他人所接受。 孤单不过是沙漠经验的一个层面而已,沙漠亦使我们体验自己的平凡。现在是一个非常讲究感官的世代,非常强调感受的重要。人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感兴趣,因此,我们容易将生命戏剧化,越刺激越好。美国加州的人尤其热衷新奇的事物。所以,对某些人来说,过平凡的生活,作个普通人也是一种沙漠。我们可以花很多时间探讨人在情感上经历的种种沙漠,然而,很多人却否认在情感上有过沙漠的经验。 四世纪的时候,沙漠吸引了不少的基督徒。他们看见罗马帝国的殁落,因此认为到沙漠去并非一件可悲的事。可能今天我们生活在城市中感到很迷茫、惶恐,不知如何面对将来要来临的事,我们可能会感到要面对的未来亦是一种沙漠,因我们不知未来如何。因此,也可以体会四世纪信徒心中那份恐惧—教会的前途将会如何?罗马帝国的政治前途会如何?个人的家庭又将会如何?因此,退隐到沙漠是思考这些问题的上策。与此同时,也可以重新思考身为基督徒要付上的代价是什么? 在沙漠中的学习 今天有些人(并非一定是基督徒),如美国的一位社会批评家写 了一本畅销书《荒芜之地何时了》(Where the Waste Land Ends),还有一本《帝国的殁落》(Where the Empires Fall)都建议我们重新学习四世纪沙漠教父所学过的功课。人在沙漠生活,最先学到的功课就是除去我们对物质的追求,除去我们对有形的安全感的追寻,使我们享受道德上和感受上的自由。这些功课是我们在沙漠之外无法学到的。在沙漠里我们看不到我们平常认为好的东西,渐渐地,我们对物质那种贪得无厌的心也就消失了。我们逐渐明白生存最基本的需要何在,其买人只要有水和面包就可以活下去。所以,在沙漠里我们得到释放,心灵亦得到净化。慢慢地,我们体会到操练宁静和独处的可贵。 到底宁静有何重要?在神面前它给予我们反省的空间,因在宁静中我们听不见世界上各种的声音。先知在宁静中听到神微小的声音。独处乃是我们将个人生命中的空间给予神;故此,在独处时我们可以享受她的同在。 今日,大多数的人整天被收音机的声音所环绕,活在新闻与音乐之间,就连坐电梯上下楼也下例外。我们感到有缺憾,因为在生命中没有空间让我们思想神。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在《团契生活》(Life Together)这本书中谈到,「沙漠经验」有二大基本原则:其一,人除非先有宁静的操练,否则不知如何与人沟通。其二,人除非有独处的经历,否则不懂享受群体生活。 韦斯敏斯德大主教休姆(Basil Hume)亦说过类似的话:「人若非先在沙漠居住,否则无法在市区生活。」换句话说,繁忙的生活中有不少物质上的交易,我们需要退出繁忙的、专业的工作,来与神相会。基督徒生活的矛盾,就是唯有在宁静中我们才懂得何谓沟通,唯有在独处中我们才懂得享受团契生活。因此,在现实的环境下,沙漠教父经常反省这个课题,在神的永恒宁静中,神的话语打破了他自己的宁静,他的话语大有功效,藉着他的话语的大能他创造了万物。当我们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或低头看一朵花瓣,我们就禁不住想起这就是神的话打破宁静的表现,我们个人的生命也证实了这一点。那将赐生命的话语传给我们的人,为了传福音,不惜花时间调整自己,使自己与永恒的宁静和谐:然而那些整天不停说话的人,反而无话可说,因他们的言语并非源于宁静,所以无从赐人生命。 同样,我们若总在人群中,没有时间隐退与神相交,我们就不可能有资源真正的与人相交,更不可能成为他人知心的朋友。有一点是我们可以从沙漠教父学习,就是唯有祈祷才真正能维持我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你就是记不住今天在这里我所提到的一切,但希望你能记住这个原则,就是养成一个习惯,每当遇见一个人,在开始与他说话之前,先默默祈祷:「主啊,求你使我真诚与这人相交,因为你为他而死,你珍惜他的独特。我本身没有资源去面对他的独特,故此,我在你面前需要宁静,这样我才能与他沟通。」这种超然的态度令你惊讶吗?因为它的确会改变你的人际关系。 四世纪时之教会情况 现在我们回到四世纪。沙漠使我们想到另外一种殉道的方式,有些称之为白色的殉道。沙漠教父们不像早朋的殉道见证者为主舍命,因为公元三一一、三一二年之后,逼迫已经停止。神兴起了基督徒的皇帝,先是君士坦丁,后有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I),他们在罗马帝国各地建立教会。 每当政权对教会好感时,世俗主义和政治权势就会侵入教会,其自然后果,乃是教会的官僚主义。所以那时教会面临的问题并非来自教外,而是出自教内。因而逃向沙漠,乃是逃离教会的世俗化。 四世纪的一些异端使得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君土坦丁之妻乃亚利乌派(Arian)的信徒,他们不相信耶稣基督的神性。君土坦丁本身的神学混淆不清,但因妻子之故,比较看重属亚利乌派之主教,而那些忠心的、相信耶稣基督神性乃信仰核心之主教,以及坚持纯正信仰的基督教信徒,反而受到逼迫和压制。 当时北非亚历山大有一位既坚持圣经信仰,又优秀的主教阿他那修(Athanathius),是四世纪上半叶为保持基督教信仰完整无缺,与异端争战最凶猛的战士,他写了很多书反驳亚利乌派的学说。由于他忠于神的话语,曾经多次被放逐离开自己的教区:他每次被放逐都到埃及的沙漠。 四世纪十四位著名的教父中,几乎每位都在沙漠住过。但米兰的主教安波罗修(Ambrose)是个例外,因为政治和地理二方面,他都没有到沙漠去的必要。其他教会领袖则都有在沙漠生活的经历。这个逃到沙漠去生活的运动并不仅限于某些人,它是那个时期教会领袖的特征。不久,这个运动大受欢迎,渐渐演变成一普及的运动,很多信徒从巴勒斯坦和埃及等地加入这个行列。当时埃及半数以上的信徒,大约在二百至五百万人之间,在沙漠度过他们大半的生涯。 有一本书《沙漠之城》(The Desert,A City)谈及这个现象,因为在沙漠中有很多不同的群体。这个运动的重要性,在于它导致教会历史中修道制度的兴起及发展,建立了坚忍和誓约的生活方式。这个制度到今天已经有一千七百年的历史,它可能是教会历史里最突出的现象。身为福音派的信徒,我们对修院制度可能不表同情,也没有认识,但我们却当认真地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圣经中之沙漠观 在我们研讨四世纪的这个运动的特征之前,我们要查考这个模式的圣经背景。沙漠在旧约信仰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以色列的列祖出于沙漠,摩西在申命记卅二章十和十二节说:「耶和华遇见他,在旷野荒凉野兽吼叫之地就环绕他、看顾他、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耶和华独自引导他,并无外邦神与他同在。」这表明沙漠在以色列的历史中,最早期的用法有恐惧、洁净的意思。出埃及这件历史经验对以色列人的生活而言是生活中的常态,因此,出埃及不仅是一件历史的事实,旧约圣经在下面两个层面也重覆强调之。诗篇的作者经常提及沙漠经历对个人生命的重要,后期的先知们也强调沙漠生活在以色列人的生活中是常态。何西亚书二章十四节耶和华说:「我必劝导他,领他到旷野,对他说安慰的话。」意思说以色列已经成了妓女,她不得已到沙漠去住一段时间与人分离,希望她能悔改,再次专一爱主,除去一切拜偶像的恶行。我们再次看到沙漠在道德上所起清洁的作用。 从以色列人的历史,我们看见另外一件发生的事,就是他们在苦难中向神呼求和神对他们的拯救。通过在沙漠里获得释放的经历,以色列人的信仰再度被重整。在人把沙漠的恐惧看为对死亡的恐惧,因而从沙漠被拯救出来,可以说是复活的另一种形态,是生命的重建。旧约对沙漠的重点领悟乃是神的信实,他聆听以色列人的呼求。在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十六至廿节「仆人之歌」中说:「耶和华在沧海中开道,在大水中开路……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不要记念从前的事,也不要思想古时的事。看哪,我要作一件新事……我必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以赛亚先知所指的是新的出埃及,以色列人将被掳看为再次出埃及,其主题是神的美德,神对他的子民的保护和供应。 沙漠这个主题在新约亦再度出现。马太指出耶稣是从出埃及被召出来。三卷符类福音书也强调耶稣在旷野受试探的重要,通过这些试探,主耶稣亲自体现出他的子民应当过的纯洁生活。福音书亦多次谈到沙漠这个带有拯救性的记号。司提反在使徒行传七章,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亦说到这个课题。 同样,在教会历史中,沙漠这个记号不断出现,所有后期的教父都以此为主题。事实上,导致敬虔主义运动兴起的一个因素,就是复得沙漠教父的教导。那时,他们发现埃及,位沙漠教父的属灵著作,并将之译成德文;又以德文出版了沙漠教父们的生平(1696年),这些著作对当时德国的信徒有深远的影响。另一位德国贵族在一六六七年时放弃他的头衔和产业,到拉丁美洲荷属的圭亚那当宣教士,他是第一位差到拉丁美洲宣教的德国人。此外,另一位欧洲贵族季曾道夫(Zinzendorf)亦因读了沙漠教父的著作,决心放弃所有的头衔和野心,一心追随沙漠教父的脚踪。现代的多马默顿(Thomas Merton)在重新编辑、整理沙漠教父的名言后,决定在廿世纪的处境中尝试过四世纪式的默观生活。 沙漠教父的历史背景 现在让我们看看沙漠教父的历史背景。早期教会的思想家俄利根(Origen)是第一位提出在「殉道」之外另一种生活方式的人。他在谈论有关「殉道」的书中提出,基督徒并不一定要将肉身的生命为主而舍,可以以苦修的方式将生命献上。很多人慕其名,追随他到埃及的沙漠。毫无疑问地,在逼迫停止前,不少人逃到沙漠是为了逃避罗马帝国对基督徒的逼迫,但这段历史的真相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水落石出。 安东尼的一生 令我们看重这段历史的是一位叫安东尼的人(约公元二五一至三五六年间的人)。他生于富农之家,年轻时父母双双去世,后来他变卖一切的财产,将剩下的送给姊妹。正当此时,他在教会听到牧师传讲马太幅音十九章廿一节,这节经文可说是修道主义最重要的经文。「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你还要来跟从我。」 有二件事发生在安东尼的身上。首先,他领悟到人不仅要听和明白神的话,还要立刻付之于行动。神将他的话语赐给人,其目的乃是要我们接受和活出来。于是安东尼立刻迁离所住的村庄,搬到村外的一所茅屋居住。门徒的生活有几个阶段,神并不要求我们同时通过几个阶段。经过廿个年头,安东尼苦修的程度不断加剧。他先学习控制拥有欲,接着学习逐渐简化生活;后来,他又领悟到基督徒生活的重点乃是学习与撒但的权势争战,好操练我们在神的军队中作一名积极的斗士。几年后,他完全脱离人群,到沙漠中最荒芜的地方,住在一个荒废多年的军用城堡。他刚搬去时,城堡中有很多的蛇,于是他先把蛇赶出去。在生活环境方面如此,在属灵方面也当如此操练。安东尼将自己锁在城堡中廿五年之久。他的一位朋友每年两次把半年需用的面包送给他,因为当地天气乾燥,面包不易变坏;此外,城堡内有泉水源供应食水。对他来说,只要有神同在,水和面包就够了。 根据他的传记,在这段时间中,他除了默想神之外,其余的时间只作二件事:一、与内心的情欲争战;二、与撒但的权势争战。可见在这廿五年内,他把三分之二的时间花在与罪恶争战。他的经历告诉我们,环境的改变并不代表生命的改变,人不可能把世界锁在城堡之外,要紧的是内心态度的改变和降服:地理环境不能使我们脱离引诱,唯有更新的生命才能救我们脱离引诱。只要我们的心灵一天是可被引诱的,不论我们身在何处,仍会被引诱。故此,我们为神工作的种种理想和憧憬,必需经过生命的考验和改变。 安东尼一生出名的原因,乃是他的朋友一直很关心他的健康,他们坚持在廿五年后破门而入,进入城堡。他们以为会看见一位残弱的老人,岂知他们眼前的安东尼比廿五年前更年轻:因为宁静的心使他的身体健康。多少人由于身心不健康而病倒,而安东尼学会在神面前安息,他安祥的神情和灵里的丰富使他成为大有智慧、有分辨能力的人。事实上,沙漠教父们的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对人心透彻的认识,以及有智慧的分辨事物;他们跟人一谈话,就知道对方心里所想的是什么,好像他们能看透人心一样。同时,他们亦能给人正确的生活指导,而这些很多时候是自私的心使我们看不清楚。安东尼从此成了名,中东各地的人,不论贫富、贵贱都来找他寻求属灵上的指引。与此同时,他亦成了亚历山大主教安他那修的好朋友;安东尼过世后,就是安他那修为他作传。此书乃古代一流的文学著作。安东尼的一生影响深远,奥古斯丁就是一位受他影响的人。安东尼后来也成了修士的典范。 卡西安的足迹 除了安东尼之外,还有二位著名的沙漠教父:一位是柏求米阿斯(Pachomias),他在沙漠建立了专为人独居生活的群体;另外一位是米加利阿斯(Macarius),他是最早建立修院的教父之一。事实上,当时人尝试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在沙漠居住:有些学者团体在那里深入研究圣经,有些试着过群体的生活,有些则过独居的苦修生活。由此可见,早在四世纪中时,基督徒已经尝试各种不同类型的沙漠生活;他们的共同点是简朴和严谨的苦修生活。此运动逐渐受人欢迎,不久就蔓延到整个基督教的世界。 正如我们今天有些基督徒记者去考察神在第三世界的工作一样,于是有些人开始去探望沙漠中的不同群体,评估这些尝试的成果,并提出何为最得当的基督徒生活方式。其中最著名的是卡西安(John Cassian),他是君士坦丁堡的贵族,受了当代最高的古典教育。他曾想娶另外一位贵族的妻子,但有一天晚上,在睡梦中发现自己在道德上的危机,并深感神的同在,次晨醒后,心里非常激动,他感到神在警戒他。就在那天,他放下一切离开君士坦丁堡,经过小亚细亚、叙利亚,再到巴勒斯坦,一路探访各地的沙漠教父及其团体;后来他又用了廿年的时间周游埃及,然后把他在各个团体的经历和日记整理出来,最后又长途跋涉到罗马。罗马的教会领袖鼓励他到法国南部的高卢开办两所修院;因此,卡西安乃是把修院制度,从埃及引介到欧洲的第一位。他的著作已译成中文,是一本指导人过修院生活的教课书。 另外一位影响卡西安很深的人是庞帝可斯(Ponticus)主教,此人写了两本重要的书,那是他在沙漠默想的成果。其中一本谈祈祷,记录了他个人在沙漠的经历。这些书就成了沙漠生活强有力的传统。 沙漠教父之真诚 沙漠教父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的真诚。真诚指的乃是他们言行一致,他们的言语简明,因为每说一句话都要落实,好像我们的主道成肉身住在我们当中一样。沙漠教父给人的指点相当简单、扼要,通常只有一句话,但其冲力可与手榴弹相比。 有这么一个故事,在某个修院,一位学生对院长说:「父啊,请给我一句话。」院长说:「我若给你一句话,你能活出这句话吗?除非你能作到,否则就别回来见我。」然后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廿五年后这个学生终于有勇气回到院长身旁,然后他说:「父啊,请再给我一句话。」院长说:「你要爱人如己。」这位学生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另一位沙漠教父有个好说话的学生,教父对他说:「你看见沙中的小石吗?把它放进你的嘴里,直到你停止说话为止。」这类的故事有几百个。沙漠教父的真诚,就是今天对我们伪然有重大的意义。 修院生活之根源 修院生活的根源来自马太福音十九章廿一节。他们将这节圣经与耶稣基督在旷野受试探的经文连在一起,因此,修士许的三个愿亦象征基督三次抗拒撒但的引诱。沙漠乃魔鬼引诱人之地:沙漠没有可以引诱人的物质,但是我们还是会受物质、占有欲的引诱。因为环境虽然有所改变,但心灵依旧。修士的第一个愿是贫穷愿,这个愿从耶稣所受的第一个试探——叫石头变面包——引伸而出。某督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贫穷愿表达甘愿接纳、依赖神的应许和供应。 第二个愿是贞洁愿。这与耶稣基督的第二个试探——从殿顶跳下—有何关系呢?修士是这样解释的,耶稣基督在这里受的试探是自爱,感到自己的重要,靠自己能作到某些事。「贞洁愿」表明人拒绝自爱,深信没有任何一种爱可以取代、超越神的爱。是后来独身愿才与贞洁愿连上线。起初,贞洁愿的重点并非独身,乃是让神超然的爱来管理我们;独身只不过是表达这种意愿的一种方式而已。要真正落实贞洁愿,乃要舍去自己。 耶稣基督所受的第三个试探是向撒但低头,从它得国。修士们把服从愿与此试探连在一起,表明愿意顺服在神的主权之下,拒绝臣服任何其他次等的神或权势。因此,修院的院长代表神的权威,每位修士都要服从。「修士」来自希腊文「单一」(Monos),意思是将心独一无二专献给神,将个人的生命完全毫无保留的归于神,除了神之外,不接受任何统治者的管理,这就是所谓的真正表里一致。 四世纪的沙漠修士们的衣着开始有了改变,他们穿的修士袍其实是古代孩童的衣着。不错,这正是修士的一个记号,他们把自己当小孩子看,他们是神的孩子,是天国里的一群孩子。这一点在教会历史是为人所共知的,这是四世纪教会一个相当极端的记号,这种敬虔生活的模式在教会历史上可说是空前的,是其他模式无法超越的。 在公元一五二一年时,马丁路德写了《反修院主义》(AgainstMonesticism)这本书,从此他积极从事废除修院制度的行动。虽然他本身为奥古斯丁修道团的修士,但对修院制度非常失望。为了表达他对此制度之不满,他买下一座旧修院作私人住宅;他亦娶了前修女凯蒂(Kate)为妻,他们所过的生活完全与修道主义背道而驰。他以神的呼召取代修院的呼召。我们福音派的信徒承袭了他这一系列行动的后果。理论上来说,神召论(Doctrine of Vocation)是个不错的教义,可惜在专业化的今天逐渐世俗化,完全丧失了度敬虔生活的原意。 十七世纪敬虔主义的领袖多斯提根(Tersteegen),他是路德宗的信徒,他大声疾呼破除修院制度的悲剧,他看出专职事奉的教义不足抗抵世俗化的压力。今天我们福音派人士面对一个极大的挑战,即我们不知如何取代修院主义在神面前过敬虔的生活。事实上,我们的心比我们所想像的更世俗化。 另一方面,毫无疑问的是修院主义将二元论的观念带进教会,把平信徒和专职的神职人员分开。这是一个没有圣经根据的错误,就是前面提及的三个愿亦没有清楚的圣经根据。虽然四世纪的罗马法律强化了这三愿的本质,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圣经的根据。这一点要归究奥古斯丁,身为罗马人,他以罗马法律的角度来用「许愿」这个字:这个字在拉丁文指的是一个法律上的合约,这种合约在神恩典的福音下是不许可的。由此我们看到修院主义的两个弱点。以上是沙漠生活方式演变成修院主义的过程。一方面我们要强调他们的动机,但另一方面,我们亦要智慧地学习历史给我们的教训。 教父论身体 修道主义可以说是一种攻克己身的过程。我们或许听过一些极端的恐怖故事。比如说有一位隐士曾将自己用链子锁在悬崖峭壁上,多年在手腕上带着铁镣,故意弄伤自己的手臂,以致骨头都露在外面,肌肤亦被虫吃:这是病态的苦修主义。此外,还有一位西门在柱子顶端住了卅年,这种苦修方式亦太过份。这些极端的苦修我们不需要理会,但我们却当全面性的讨论苦修主义,这样我们才能比较同情他们,了解他们为何苦修。 研读苦修主义教父的著作,我们不难发觉他们对身体有三种特别的看法。(我们本身可能在自己的属灵生活中亦不清楚身体扮演的角色。)第一种看法:身体乃一包装、陪衬物。不少的沙漠教会认为人可以藉着苦修肉身,如独处、禁食或不睡觉,得到启发,帮助人更深刻地认识自己的心灵。这是我们今天常见的情况,基督徒禁食一两天,就会发现这个经历增加我们对自己的认识,是没有这种经历的人得不到的。这种态度对个人灵性来说是十分健康的,它亦可帮助我们了解自己是何等地不能自禁,同时也帮助我们发现,我们是多么需要脱离肉体的控制,在灵里获得真正的自由。 第二种看法:对当时的教父和我们都是更具代表性的态度,就是认为身体是问题的所在,苦修身体表明承认自己沉溺于某些看好,受之控制,无法挣脱,如性欲,对物质的占有欲,对权力的欲望都在侵蚀我们的灵魂。从这个角度来看,苦修身体是反文化潮流的。 第三,沙漠教父认为身体需要纪律,这种态度自然也导致灵性的纪律;故此,适量的自我克制是好的。奥古斯丁在他比较成熟后的著作中这样说,我们当从整个人类的境况来看身体。他自己长期与性欲斗争,如何将身体与形而上学的境界总合是非常重要的。他认为身体的确是个问题,因为它软弱,有染上不良耆好的倾向:身体会生病,也会有疼痛,其结局是不可逃避的死亡。因此,控制身体是必要的,不仅为了苦修,也为了不要恶化灵魂,使灵魂能在肉身上享受自由。他看到人往往因为看重身体而忽略了灵魂。所以他认为苦修主义有助调整、平衡这种情况。 圣经常将禁食和祈祷连在一起。禁食是对身体的一种纪律,祈祷乃是灵命的一种纪律,两者要同时一起操练。所以,克制身体原是为了加强心灵思想的清晰,其重点乃在于把对灵性的注意放在首位,短期的禁食则有助我们达到这个目标。既然我们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那么我们是否肯花同样的精力去培育我们的灵命呢?我们可能觉得惭愧,看见周围有很多人用各种方法克苦己身,有人每天跑步跑上了瘾,但他们如此作单单为了身体的健康而已,心里没有神。我们基督徒应当感到羞愧,因我们看不见身心灵需要纪律。 修道主义之模式 在四世纪时,因地理环境之不同而产生不同形式的修道主义。虽然这方面的资料不多,但根据我对这段期间的研究,认为有以下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小亚细亚的模式。这与古典世界的希腊文化有关,他们在颇有文化的城市中生活,这些基督徒深受希腊世界的学术影响。例如加伯多家教父(Cappadocian Fathers)的著作,包括巴西流(Basil the Great),尼撒之贵格利(Gregory of Nyssa)和拿先斯的贵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他们在身体和思想上实践克己,花很多时间到退修的地方,他们注重培养基督化的思想,他们亦适当地刻苦己身。我们今天研究他们的生活方式,就会说这是一种健康的、合宜的苦修主义。巴西流写的修院规条(Rule of Basil)满了智慧和常理,一点也不过份,是人一生都受用的,不过份也不极端。这是那个时期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意味着当代基督教领袖面对的基本问题,就是要与古典人文主义及希腊遗产竞争。 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里有历史悠久的极端苦修主义。新约记载了施洗约翰的简朴生活,他吃蝗虫野蜜,身穿骆驼毛。在死海附近昆兰(Quram)发现的死海书卷对这种生活有比较详细的历史记载,这些人是犹太教的一支爱色尼派(Essenes),他们的生活方式已写成书出版。当然,这种生活形态可以追溯到旧约的先知以利亚和以利沙,他们也住在旷野。故此,在中东一带有历史悠久的苦修传统。很多人不了解四世纪的基督徒为何如此苦修?想超越前人吗?他们如此夸大和过份的苦修在我们来看没有必要,也不合乎常情,我们的确很难理解他们为何如此极端。当然并非每一个人都们此过份。如特土良和优西比乌(Eusebius),他们在巴勒斯坦建立的修院,又中庸又实际。特土良甚至吸引了古罗马元老院的议员和他们的妻子,这些人甘心放弃他们的产业和政治地位,到修院过平衡、圣洁的生活。当然,在叙利亚的苦修模式中,这些是例外。 埃及式的苦修主义似乎强调对外布道。他们住在城市的效野。当时古代埃及宗教仍在埃及盛行,就像今天有些宣教士到印度某些偏僻的乡村传道,而那里的宗教主要是印度教。如何将福音传给对学术一无所知的文盲?你不可能像对大学生一样,用口传、用争辩的方式领人归主;反之,却是以你的生活方式对周围的人要有挑战性;换句话说,要用身传,用生活方式表达你所信的福音。可见沙漠教父的苦修主活亦是传福音的一种方法,救埃及人脱离他们的世界观。 埃及宗教的一个特色就是对梦的重视,他们认为人在夜晚与灵界相交,从梦中获得神的指示和预言;因此,这群沙漠教父整夜不眠,为了瓦解这种看法,他们整夜唱诗,大声祈祷。过正常生活怎能不睡觉呢?原来他们在日间长存深度的默想态度,这就等于睡眠一样。 此外,他们在食物上的刻苦,乃针对当时埃及人在生活上的一种抗议,以色列人在旷野时想念过埃及的韭菜和大蒜。在这个水利发达的国家有很丰富的农产品。毫无疑问的,他们这种刻苦的生活,为了要否定埃及人的宇宙观。由于他们住在沙漠,埃及人因为迷信就把他们圈在死亡的范围内,把他们当作住在坟墓里的人。在埃及人的心目中,沙漠乃鬼魂流浪居住之地,而沙漠教父则自认是与魔鬼对抗的战士。 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并非成群结队地「出埃及」进入沙漠,乃是脱离现实。因为他们是神的战士,所以他们要保持打仗的心态,与罪恶的世界及超自然的恶势力争战。正因如此,在安东尼的属灵经历中,把三分之二的时间、精力投在对抗邪恶的努力。沙漠教父用减少食物,减少睡眠,甚至禁食,或其他苦修方式来象征他们的自由。他们摆脱了埃及的宇宙观,并以神的运动员自称。他们用非物质的环境取代物质的环境,就好像耶稣基督在旷野一样,证明了人活着不单是靠食物,而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对他们来说,苦修主义是一种解脱,他们不否定享受生命,而是成功地得到丰盛的生命;反之,他们不认为大屠杀是一种解脱。如何把从他们身上学习的功课落实在我们的生活是很重要的,或者我们亦可演译出他们的属灵观。 阶梯约翰之上升的阶梯 在六世纪时出版了一本很重要的书,作者不洋,我们暂且称之为阶梯约翰(John of Ladder),他在书中谈到「上升的阶梯」(The Ladder of Ascent )。此书对东正教育相当的影响,就如多马肯培(Thomas Kempis)的《效法基督》 ( Imitation of Christ)对西方教会的影响一样。这两本书是在圣经之外,对东西方教会灵性影响最深远的书。 阶梯约翰把沙漠的苦修主义比作雅各的天梯,雅各梦见的天梯竖立在天地之间。楷梯约翰认为基督徒纪律的生活就如往上、往神那里的天梯一样。他将此梯分成卅级。为何卅级呢?因为耶稣在世过了卅年的隐居生活,所以我们亦当学习耶稣基督过隐居的生活。今天我们福音派的信徒自认为是神的大实业家,我们对耶稣的生平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许可」他隐居三年,但却要他工作卅年;其实,事实正好相反。我们认为他只积极地工作了三年,似乎浪费了卅年的光阴。然而,最吸引阶梯约翰的乃是耶稣卅年的隐居生活,他好像在沙漠隐居了卅年之久。 阶梯约翰将这卅级阶梯分成三大部份。他认为基督徒苦修的生活有三个阶级:一、与世分离。二、操练积极的生活,积极并非指生活活跃,而是指操练德行;故此,仍是隐藏的生活。三、与神合而为一,即开始过默观的生活。 与世分离这个阶段有三个步骤:首先要离弃世界:换句话说,即逃到沙漠,脱离城市的人群进入与神同住的生活。其次是脱俗;人可以身在沙漠,心却在埃及,怀念在城市可以享受的情欲生活。因此,脱离世界(1)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心灵上与世界脱离(2),使自己不再受幻想的引诱。第三步是放逐(3),即承认终生与自己的文化脱离是不可避免的。当我们称神为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已经表明自愿放逐的心愿,因我们的父神是在天上,此乃放逐者的精神。 第二个阶段是积极操练德行。这些德行是首要的,是最基本的。第四步是顺服(4),其实顺服乃属灵操练中最困难的,自我意志的挣扎是最厉害的,所以,放弃自我、自我投降是绝对不可少的。第五步是悔罪(5),其动机乃深感心灵改变的需要。第六步是纪念死亡(6),我们现在的文化不大纪念死亡,但在十七世纪时,这却是属灵人的特征。诗人约翰邓恩(John Donne)在书桌上放了一个骷髅,他每天都注视这个骷髅片刻,以提醒自己亦不免一死:当然,这样作能帮助我们过苦修的生活。因为既然我们心所响往,心所想得的在死亡的那一刻都要离开我们,那我们为何不学习使徒保罗,「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四10)。 第七步是属神的悲哀(7)。他将悲哀与希腊字流泪的恩典连在一起。沙漠教父的一个特征就是他们在祈祷中经常哭泣。他们把眼泪分成二种:咸的和甜的。咸的眼泪是自怜的眼泪,是没有价值的眼泪。甜的眼泪则不同,是渴望的眼泪,这种眼泪有软化的作用,使我们开放自己的心,愿意顺服神的旨意,结出温柔的果子,使我们成为可塑的。因此,眼泪的恩典乃指甜的眼泪而言,渴望神,追求神。以上四点乃基督徒最基本的德行。 在追求德行时免不了与自己的欲念挣扎。接着阶梯约翰又指出几种非物质的情欲,如愤怒(8)、恶意(9)、诽谤(10)、多嘴(11)、不诚实(12)、沮丧(13):沮丧亦有沉闷、失望的意思。本仁约翰在《天路历程》也谈到我们有时觉得在天路上没有进展。沮丧乃是以上六种情欲中最危险的一种。此外,阶梯约翰也提到几种物质欲念,贪吃(14)是一种肉体的放纵:还有性欲上的放纵(15)。他把贪财(16,17)看的很重,用双倍的篇幅谈这一点。 下面又谈了一些非物质的欲念,如道德上的不敏感(18,19,20)占了三级,可见其重要性,还有惧怕(21)、虚荣(22)、和骄傲(23)。操练德行这个阶段的末了是追求一些更高尚的德行,简朴(24)、谦卑(25),和道德上的分辨力(26)。爬上这些阶梯后人才可能过默观的生活。 与神深交合一的生活有以下四个特征:宁静(27),他们对宁静的看法与我们不同,这个字的希腊原文指与神不断的相交;因此,人前的静止其实乃神前的沟通。在神前持这种心态的结果就是充实的祷告生活。下一个是无欲(28,29),我们在第一步已谈过,不过这种境界此时更加强、更充实,表达了整个人的人格。最后阶梯最高的一级是爱的经历(30),即经历神的爱。希望以上简略的叙述能引起你读这本书的兴趣,发掘其中的丰富。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无人知道你内心的运作,因为一切都发生在你灵魂的隐密之处。 总结 最后,让我从个人对沙漠生活的评估,向各位指出实际的指南。首先,我建议大家在暄哗和以人为中心的世界中给神留空间,这样我们才不致被迫到沙漠去,乃是欢喜快乐的进入沙漠,我们才不致把进入沙漠看为一种不幸,而是以喜乐的心接受这种生活方式。你若被人误会,那是因为你走的是反潮流、反文化的路。你渴望宁静和独处,不是不幸乃是祝福,因你把沙漠生活看为蒙福的生活,把沙漠视为生命中必行之路。 放弃自我并非不能享受人生。若我们与神同行,放弃自我乃真正享受人生。此外,我们还要重视天天认罪,追求与圣灵和谐,与老我相对。耶利米书卅一章十八节说:「求你使我回转,我便回转。」我们亦可祈祷,求神经常带我们到沙漠,重整、更新我们。在沙漠里我们不可能靠自己,我们一切的欲念都被剥夺,我们对自己失去信心,我们也看出自我的一无是处,我们才肯被神拆毁,接受医治,这样我们也才能真正享受丰富的人生。虽然魔鬼总是试探我们、欺骗我们,让我们以为失去自我是绝大的损失,但其实这才是真正的得着。 在「沙漠生活」,亦即在神面前静默;在宁静中神将我们的生命重整,使我们所有的意识都是向着神,以他为中心,学习相信和学习认识,体会与神沟通比与人沟通强过百倍。但愿我们所有的行动和人际关系都源自我们与神相交,亦愿你存勇敢和坚忍的心,在宁静中与神同行,视生命如战场,满了诱惑,但我们仍要坚持抗拒那恶者。 我们越看出内心善与恶争战的奥秘,就越能体会人力的有限,越清楚自己的不可靠。我们既在任何事上都不足,又有何可自夸呢?这样我们才可能不再自我陶醉下去。我们走的是条窄路,不要自怜,没有比自怜更令人盲目。眼中有血令人眼盲,亦可致命。所以,我们必需冷静,制止自怜的血往我们那里流。还有一点要记住,过苦修的生活,本身并不是一种德行,我们不过在追求基督所应许给我们更丰富的生命。有一位沙漠教父说,这种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放下个人的意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们如果带着这个问题去退修,反省一下,你为神工作多少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我们深信神的指引,向自己的动机和态度挑战。然后再问神,我如此事奉是为荣耀自己,还是为了荣耀神?让我们看清两者之间的分别,因为只有神的灵能为我们解答这个问题,这不是我们可以公开讨论能得到答案的。我们对自己一时冲动就行事这种情形当采一种健康的、不信任的态度,很多时候我们不知什么是正路,让我们紧紧地跟随、依靠神,不再信任坚持自己的意愿。 人若在小事上反潮流,在大事上亦容易按主的意思行。我们要先在小事上学习,可以首先祈祷说:「主啊,我不愿让自己的意愿主宰我的事奉,我愿学习你在客西马尼的祷告:『不是我的,乃是你的旨意成就。』如果今天我能学会这个功课,明天就能再进一步学习,求你逐步带领。」
信仰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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