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乔治达菲德George Duffield


  〈起来,起来为耶稣〉(《圣徒诗歌》第658首)乃George Duffield (1818-1888)所写,这首诗歌在今天基督教中最被普遍采用。他生在宾州,死在纽泽西,享年七十岁。一八三七年他在耶鲁大学取得学士,一八四○年毕业于纽约的联合神学院,一年后即被按为神的仆人。他一生在长老会中做教牧,一八八四年退休便回到纽泽西州直到去世。去世之前一直与他儿子同住,他儿子也是一位牧师。他写过几首诗歌,〈起来,起来为耶稣〉是其中最有名的一首。他曾亲口说出这首诗歌的故事,这首诗歌是Dullega Tung牧师临终的时候对所有与青年会有关的牧师所讲的题目,那是一八五八年费城神的工作大复兴期间的一次中午祈祷会中所讲的。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非常勇敢大丈夫气的人。他去世以前一个主日在一所很大的Jaeynes Hall讲道,那次是当时代非常成功的一次聚会,在座者有五千群众,他应用出埃及记十章十一节的经文,这首诗歌隐约提到,在那一次信息中,他是一个非常被主重用的年轻工人,在那次五千人成功的聚会当中,圣灵全能地在神儿女中间做工,大家正盼望这个年轻的Tung像一个刚刚被点燃的火炬而要发光,正要在一生的年日照亮主道路的时候,不料在第二个礼拜三这位年轻的Tung正从书房走向牧场,正有一匹骡子转动一部利用马力的机器打玉米外壳的时候,他过去拍那骡子的脖子,不料把衣袖搅进齿轮,而整只胳膊都被辗掉了,几小时后他就去世了。在他正要去世的时候,许多弟兄姊妹围绕着他,这位正当英年主大用的神的仆人所遇之事之悲惨而感到难以领会,很多弟兄姊妹都哭泣痛惜正在英年被主大用的时候被主接去,他最后用他的力量只讲了一句话:“起来,起来为耶稣。”(Stand up,stand up for Jesus.) Dr George Duffield用他这句话完成了这首著名的诗歌。在一偶然的机会中被人登在浸信会的通讯里,结果被译成多国的文字传至世界各地。这首诗歌是那么被圣徒所喜爱,而诗歌的作者第一次在其他教会听到唱这首诗歌是在一八六四年,它已经成了基督精兵最爱的一首诗歌。这首诗歌在刚写好之后就没有更改过,他也不希望有人更改它,直到十架精兵能找到更好的诗歌来代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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