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经文原文
9:21 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著身子。
9:22 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
9:23 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著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
9:24 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做的事,
9:25 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
9:26 又说:“耶和华闪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
9:27 愿 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
沛平先生和浪迹天涯兄对创世纪9章21-27节的经文提出不理解。在下愿意就我个人
的理解,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圣经在第九章这里呢,确实没有给出原因,来说明为什么诺亚的儿子含犯了罪,诅
咒和惩罚却落在他的儿子的迦南的身上。
在圣经没有明确给出原因和解释的时候呢,我们往往都容易加上自己的想象,加上
自己的主观的一些判断。比如,认为神的惩罚不公,这种见解应该可以算作解释的一种。
个人认为,对于圣经所没有直接给出的内容的这些个人主观的想象和判断呢,应该
与圣经其他的部分相互印证,看看这些想象和判断是否符合圣经的既有的和一贯的
原则。
对含犯罪而“无辜的”迦南受诅咒的不理解涉及到一个 “父债子还” 应该不应该的问题。
为了讨论这个问题呢,我们可以一起可以看两节经文。
民数记 14:18 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申命记 24:16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这两节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民数记的经文说,父亲犯了罪,要追讨儿子、孙子、
重孙子;而申明记的律法却说父子各自担当个人的罪,不“株连”,不“连坐”。似乎使人无所事从。
其实,如果能将这两段圣经结合起来看呢,可以发现他们并不矛盾,甚至是彼此补
充,彼此印证,共同将神的旨意显明出来。
那么,我个人从这两段经文中得出如下的结论:
第一,申命记24章16节的经文告诉我们一个原则,就是各人的罪,各人当,神不会
因为父无罪而因子杀父,也不会因为子无罪而因父杀子。因此,民数记14章16节中
“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这后三、四代被追讨,一定是因为
他们本身也犯了罪,而不会是因为他们没有罪而只是因为父亲犯罪而被“株连”。
第二,民数记14章16节的经文,反应出的一个事实,就是罪有家族传承性,一个人
的罪可以延及子孙,对后代的影响是非常的深远的,使得子孙后代因为受到前辈不
好的影响而沾染了前辈的罪甚至“发扬”了前辈的罪而被神追讨。
其实, 根据圣经,我们每一个人,至今都脱离不了始祖犯罪的恶果,至今生活在一个充满了强暴和罪恶的世界中。圣经中所说得“罪由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道理,就是在于这种罪的传承性。
因此,根据上面两个结论,反过来看创世纪9章的这段经文,可以作如下的推论:
1,迦南受诅咒,不是代父受过。含有四个儿子记录在创世纪的10章的家谱中,如果诺亚迁怒含的儿子,应该四个孩子同受诅咒。
2,迦南受诅咒,是因为他自己的罪。含的罪是在于他看到诺亚的赤身露体后,不但没有为父遮羞,反而出来宣扬。而迦南呢,却更加的败坏。迦南的败坏,直接成为迦南人被神从迦南美地铲除的原因。
我这么说的根据是,利未记18章讲述的是关于乱伦的律法,而18章2-3节表明,这些乱伦的行为,是迦南人的由来已久“恶俗”(为什么说是由来以久呢,是因为神在亚伯拉罕的时候就将迦南地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之所以没有马上把迦南地赐给亚伯拉罕,是因为神说要等到他们的“罪孽满盈”(创15:16)。而这一等就是好几百年)。
由此,可以认为迦南受诅咒,是源自他自己的败坏。
这个问题呢,我个人的看法就谈到这里。下面呢,再谈谈创世纪第九章这一段另外
的几个话题。
第一,从大洪水后到信心伟人亚伯拉罕出场之前(11:27),只记载了两个事件,一
个就是迦南受诅咒,另外一个就是巴别塔。圣经特意记载这两个事件,都有深刻的
涵义。
第二,迦南受诅咒的事件呢,发生在大洪水之后。突出的表明了,挪亚方舟式的救
赎并不完备。虽然全地的罪人都被洪水冲走了,但是罪并没有根除。即便在仅仅得
救的这八个人当中,他们经历了救赎,但是罪很快就在他们当中蔓延、传承:诺亚
醉酒失态,含宣扬父羞,迦南甚至更加的败坏,短短的几节经文,就把这种后方舟
时代罪的肆虐的情况给表达出来。
第三,诺亚方舟救赎的不完备,是为了预表将来耶稣基督救赎的完备。一个很明显
的道理就是,如果诺亚方舟的救赎是完备的,罪的问题能够解决,那么耶稣基督的
十字架的救赎就不会出现,也没有任何的必要了。
第四,在圣经中,“酒”这个字第一次出现, 就是在这段记载当中,成为整个事件的导火线。其实,圣经中没有禁止喝酒,无论旧约还是新约。但是,无论旧约还是新约,都严严的指出了醉酒荒宴的害处。
创世纪九章这里的记载,可以作为旧约的例子,让我们警惕酒对属灵生命的危害. “酒”一出现,就让一个经历神那么大救赎、“当时世代是个完全人”的信心伟人倒下,尽露丑态,显明他仍在罪中,是个罪人的事实。
而新约 以弗所书 第5章 第18节圣灵借保罗的口说:“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
乃要被圣灵充满。”
因此,不是不能喝酒,但对酒对属灵生命的危害一定要警醒。
--------------------------------------------
最后谢谢两位对圣经的提问。所答的是我个人读圣经的体会,不一定全面,有不全
面、不正确的地方,请大家指出,希望能与大家继续讨论。愿神祝福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