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胆连续先生关于创世记的问题-

(20031031日于博讯论坛)

 

NNGZH

 

连续先生:谢谢你诚实的提问。

 

我试著回答一下你的几个问题。从先生的原文中得知,已经有许多基督徒就先生的

问题给先生提供过各种的解释。我自己并没有信心答得比你所知道的那些答案更好,但我尽我所知吧。

 

第一个问题

 

旧约说亚当的一个儿子杀了另一个儿子,被赶出去的时候说怕被人所杀。那个时候还有谁在世上呢?

 

 

你提到的这件事情记载在创世纪的第4章。该隐杀亚伯的案件是在圣经所记载的人类第一起谋杀案,是说亚当的儿子该隐因为嫉妒兄弟亚伯的献祭被神悦纳而杀死了他,神知道后,诅咒并放逐了该隐。这段故事的圣经原文如下:

 

Gen 4:10 耶和华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Gen 4:11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Gen 4:12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Gen 4:13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Gen 4:14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你所问的是4章14节中“凡遇见我的”那些人到底是谁?

 

在直接解释先生的问题之前,我说几句相关的题外话。

 

圣经是神通过一种称为“默示”的方式,由圣灵感动圣经66卷书的作者所留下的书,圣经的核心是要透过圣经的启示,把神自己启示给人类,包括他的性情,他的作为,他的救恩计划,等等。因此圣经中所有文学体裁的应用,都是为了神的自我启示这个中心而铺陈的。

 

比如,有人说圣经记载了希伯来人的历史。不错,圣经中有很多的历史记载,但圣经绝对不是专门的历史书。你可以看“列王记”和“历代志”。里面记载的只是一些 的历史的片段。但圣灵感动其作者,就是通过编辑这些历史片段,讲述神在以色列人中的带领,以及以色列人顺从神的带领时的景况如何、不顺从神的带领时景况又怎样记录了下来。这 样,圣经的历史书不仅警戒犹太人当如何过神所设定的圣洁生活,同时也成为我们因信作神子民的基督徒灵命成长的借鉴。

 

那么,回过头来,我们说说家谱。同样,圣经中有记载了许多家谱,与历史书一样,圣经所剪裁收录的家谱,都是与神对全人类的救恩计划息息相关的。圣经中只是将与神的救恩计划有关的家谱或有属灵意义的人物详细记录下来。圣经绝对没有试图将一个家族中的每一个人都记录下来,否则,以圣经的篇幅,都用来记载家谱也是不够的。

 

比如,你看创世纪5章所记录的亚当的家谱,10代人中都只记录了一位,但是不表明这10代人都是“单传”。记录这个家谱的意义就在于它是主耶稣从人的观点来看的家谱的传承。这一点你可以对照路加福音第三章的家谱。

 

在圣经当中,亚当生的子女只记载了他的三个儿子:该隐,亚伯,和塞特。但这并

不意味着亚当只有这三位儿子。按照圣经的记载,亚当自己有930岁的寿数。他有众多的儿女是必然的,而这些子女,并没有记载在圣经当中。

 

所以,该隐所忧虑的“凡遇见我的”那些人,包括亚当夏娃的其他的子女,也就是

该隐的其他兄弟姐妹们,也包括他兄弟姐妹们的后代。因为该隐是杀了他的亲兄弟,是为家族所不容的。

 

当然这又牵扯到另外的一个问题。记得我还在做慕道友的时候,问当时的一位基督

徒,“该隐的妻子”是那里来的。记得当时我也为难倒那位弟兄而自感得意。

 

其实,从圣经的记载来看,该隐同他的亲妹妹结婚,或者,该隐同他的其他的亲兄

弟姐妹结婚所生的孩子,也就是他的亲侄女结婚,都是可能的。既然神“从一本造

出万族”,这个情况是无可避免的。在回答你第二个问题的时候,我再和你讨论

“近亲结婚”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

 

大洪水之后,挪亚一家应该是世界上唯一活下来的人了吧(如果上帝没有骗你的话),那今天的人全是他们家的后代了?他们这样算不算乱伦?这几千年就从那八个人变出来黑人白人黄人红人?近亲结婚也许会有比较大的变异?

 

 

 

关于大洪水是不是普世性性的还是局部性的,在神学上是有争议的。我没有深入的

研究,只把我看到的一些观点向你罗列一下:

 

有 人说,“水势在地上极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没了。水势比山高过十五肘,山岭都淹没了[1]这两节经文中的“天下”,不是指我们现在意义上的天下,而是特指希伯来观念中的天下,也就是以巴勒斯坦为中心的某一个范围。所以大洪水只是局部的.

 

我想,为了解释人种的差异,可能是大洪水局部说的出发点之一。

 

我个人不认同局部说。我的观点如下:

 

1。 圣经中的原话是这样:

 

Gen 7:21 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动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和爬在地上的昆虫,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

Gen 7:22 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气息的生灵都死了。

Gen 7:23 凡地上各类的活物,连人带牲畜、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了,只留下挪亚和那些与他同在方舟里的。

 

这段经文里,三个“凡。。。都”结构和一个“只”字,意义非常的明确,似乎没

有什么留给我们什么其他解释的空间。

 

2。再看一节经文:

 

 Gen 8:4 七月十七日,方舟停在亚拉腊山上。

 

我手头现在没有确切数据,但我当初是确切的算过,以亚拉腊山现在的海拔高度,

如果我们假设亚拉腊山是当时“天下”的最 高山峰,加上15肘[2]的水深,大概只有现在的喜马拉雅山的冰峰还露在水面之上。这样的话,应当没有什么能存活下来。

 

3。 从新约对这个事件的引用来看,并没有“局部”发生的佐证。比如,彼德前书

有如下经节:

 

1Pe 3:20 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当时进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

 

4。从信仰上来看呢,正是你所说的: 我不相信上帝会骗我。

 

综上所述,我只接受忠实原文的观点。即,大洪水是全球性的大洪水,全世界的人

都在洪水中被灭绝了,只有诺亚一家从挪亚方舟中被救出来。

 

那么人种是怎么发展来的呢?我只能说我不知道。因为圣经没有记载,我不敢妄自

揣测。

 

至于乱伦呢,在远古的那个时代,也就是相当于人类历史中存在的父系母系氏族的

时代,应该是存在的。这个现像甚至一直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比如,按照圣经的

记载,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就 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3];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娶的是亚伯拉罕兄弟的孙女,也就是以撒自己的侄女。等等。

 

乱伦的发生,在亚当的时代和诺雅家族中发生,是必然的。因为那时候,没有非血

缘关系的人存在。至于亚伯拉罕的时候呢,可能是属于原始氏族社会的遗留的风俗。

在我们现在的文明程度较高的社会所痛恶的事,在当时很可能是正常的,并不是罪

不容诛的。

 

我可以再给你举罗马书一句经文加以解释。罗马书第五章13节:

 

Rom 5: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这是不难理解的。举个简单的例子,解放前,没有法律规定一夫一妻,所以人娶多

少妻妾都不是犯罪,但是解放后呢,法律有了规定,娶两个都是重婚罪。

 

从乱伦讲,我不知道实际情况,但是从中国古代的小说及戏曲当中看到,那时表兄

妹,表姐弟结婚,似乎并不是禁忌,但这种婚姻在现代则是法律和社会所不允许的。

 

 

在圣经中,乱伦作为罪而被律法所禁止,是在摩西时代,(利未记18章)。而这已经

是在亚伯拉罕之后将近80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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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的答复能不能解你疑问之万一。因为我自己不是学神学的,而且呢,我成

为基督徒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因此,如果是你难倒其他基督徒的问题,恐怕我也

绝不会比他们高明。只是尽力而为吧。

 

如 果你是真的想在圣经方面有所讨论,我建议你去“彩虹之约”,那里有许多“内外”功高手,比如GRATEFUL,罗七,YUEHANMIAO,WAITER,新 民,杨爱程,等等。当然,那里也有诸如飞鹰,徐季安等“邪派高手”。还有BACH,MEDICAN,噎稣等不信派高手,还有很多友善之士,总之,那里很热闹。

 

我可以向你保证,你若在彩虹之约提出一个问题,一会儿就能飞来一堆答案。别看

那里众高手自己争的一塌糊涂,对慕道的朋友可绝不亏待。他们当中一定有耐心给

你解答的,也有为你祷告的。如果谁对慕道友出言不逊,还会有为你打抱不平的。

 

 

对了,如果你真去那里,别忘了向一个叫“片儿警”的报个临时户口。好象他升官

当所长改名叫“片儿长”了。呵呵

 

 

 

 

 

 

 

 

 

 

 

 

 

 



[1]创世纪719-20

[2]

[3]创世纪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