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 师 与 证 婚

问: 牧 师 应 否 为 基 督 徒 不 信 主 的 子 女 证 婚? 倘 若 男 女 双 方 只 有 一 方 面 是 基 督 徒 又 怎 样 呢? 又 如 双 方 都 是 基 督 徒, 但 在 婚 前 发 生 关 系, 牧 师 应 当 为 他 们 证 婚 吗?

答: 牧 师 (包 括 长 老, 或 教 会 负 责 人, 下 同) 为 信 徒 证 婚, 虽 然 不 是 传 道 人 的 属 灵 职 事, 但 在 牧 养 教 会 的 工 作 中, 却 是 十 分 现 实, 经 常 遇 到 的 问 题。 由 于 牧 师 在 教 会 中 为 信 徒 证 婚, 愈 来 愈 具 有 法 律 上 的 意 义, 所 以, 这 种 事 也 就 愈 来 愈 不 能 单 从 信 仰 的 角 度 来 处 理 它 们。 其 实 神 设 立 婚 姻 制 度, 不 是 只 为 基 督 徒, 乃 是 为 全 人 类。 耶 稣 说: "因 此, 人 要 离 开 父 母, 与 妻 子 连 合。" 又 说: "神 配 合 的, 人 不 可 分 开。" (太 19: 5 ~ 6) 所 说 的 "人" 并 非 单 指 信 徒, 乃 是 指 普 遍 的 人 类。 事 实 上, 历 代 教 会 从 没 有 认 为 基 督 徒 在 未 信 主 之 前 的 结 合 是 非 法 的, 不 是 神 的 配 合; 必 须 信 主 之 后 的 结 合 才 是 合 法 的, 才 是 神 所 配 合 的。 为 人 举 行 婚 礼 仪 式 这 件 事 的 意 义, 不 是 对 结 婚 者 的 婚 事 投 赞 成 票 或 反 对 票, (注 意: 如 果 说 为 人 证 婚, 就 是 表 示 赞 成; 不 为 人 证 婚, 就 是 表 示 反 对, 则 不 论 "证 婚" 或 "不 证 婚", 都 要 负 很 大 责 任。 这 样, 许 多 牧 师 必 然 因 这 种 事, 无 缘 无 故 地 犯 了 许 多 罪!) 乃 是 使 男 女 双 方 的 结 合, 成 为 合 法 的 结 合, 使 他 们 在 神 和 人 面 前 作 一 种 必 须 互 相 信 守 的 承 诺, 和 负 起 法 律 上 的 责 任。 又 使 他 们 在 结 合 之 后, 在 法 理 上、 道 义 上, 或 信 仰 上 都 受 约 束。

圣 经 要 求 信 徒 应 当 与 信 徒 结 合, 建 立 敬 虔 事 奉 神 的 家 庭, 这 是 神 对 基 督 徒 在 婚 姻 方 面 所 定 的 旨 意, 但 是 却 不 是 说, 神 建 立 的 整 个 婚 姻 制 度 都 是 属 于 基 督 徒 专 有 的, 或 说 神 只 认 为 基 督 徒 才 需 要 合 法 的 结 合, 其 他 人 可 以 随 便, 神 乃 是 要 一 切 人 都 尊 重 婚 姻 的 神 圣, 所 以, 从 大 原 则 上 来 说, 证 婚 -- 为 人 举 行 婚 礼 仪 式 -- 若 是 为 着 要 使 男 女 双 方 得 合 法 的 结 合 而 举 行 的, 都 是 属 于 好 的 方 面 的 事, 可 以 行 的 事。 (注 意: 这 绝 不 是 说 信 徒 可 与 非 信 徒 结 合。)

但 这 只 是 按 大 原 则 来 说, 在 应 付 实 际 工 作 时, 却 不 能 毫 无 限 制, 笔 者 个 人 的 意 见 以 为:

一、 若 男 女 双 方 都 是 不 信 者, 虽 然 家 长 都 是 基 督 徒, 还 是 不 替 他 们 证 婚 为 妥。 因 为 为 人 "证 婚" 究 竟 是 牧 师 传 道 工 作 中 的 "附 属 工 作"。 结 婚 者 双 方 既 都 不 是 基 督 徒, 与 牧 师 的 属 灵 职 责 亳 不 相 干。 这 等 好 事, 大 可 以 留 给 别 人 去 做。 否 则 作 牧 师 的 人 难 免 整 天 为 这 类 事 忙 碌, 以 致 属 灵 的 事 工 受 了 亏 损。 况 且 他 们 大 可 以 在 教 会 以 外 获 得 合 法 结 合 手 续, 无 需 借 助 于 教 会。 但 如 果 双 方 的 基 督 徒 家 长 要 为 他 们 举 行 感 恩 会, 是 可 以 为 家 长 举 行 的。

二、 如 果 男 女 双 方 中, 只 有 一 方 是 基 督 徒, 则 为 那 基 督 徒 的 缘 故, 可 以 考 虑 为 他 们 举 行 婚 礼 仪 式。 有 人 以 为 教 会 应 当 站 在 圣 经 的 立 场 上, 反 对 基 督 徒 与 非 基 督 徒 结 婚; 若 牧 师 为 他 们 证 婚, 岂 不 等 于 赞 同 这 种 结 合 么? 其 实 这 根 本 不 是 反 对 或 赞 成 信 徒 与 教 外 人 结 婚 的 问 题, 乃 是 对 于 一 个 已 经 与 不 信 者 恋 爱 成 熟, 而 必 须 结 婚 的 人, 如 何 善 后 的 问 题, 是 一 种 善 后 的 工 作。 对 于 信 徒 应 当 与 信 徒 结 婚 的 真 理 与 教 导, 是 在 这 种 "善 后" 工 作 之 前 早 就 应 当 作 的。 但 男 女 双 方 的 感 情 若 已 发 展 到 成 熟 阶 段, 家 庭 或 教 会 方 面 未 能 及 时 阻 止, 而 他 们 自 己 不 肯 付 重 大 牺 牲 的 代 价, 就 不 是 凭 着 一 些 属 灵 的 "原 则", 或 "道 理", 便 能 把 他 们 说 服, 使 他 们 彼 此 不 再 相 爱 的 了! 反 之, 男 女 双 方, 既 已 深 陷 情 网, 若 家 长 或 教 会 方 面 既 未 能 防 阻 于 先, 又 用 强 硬 的 方 法 反 对 于 后, 其 结 果 必 然 可 能: a. 发 生 悲 剧 ……。 b. 男 女 暗 中 发 生 关 系。 c. 其 中 未 信 的 一 方, 假 意 信 主, 入 教 受 洗。

不 少 基 督 徒 家 长 或 教 牧, 为 自 己 的 面 子 和 声 誉, 只 要 不 信 者 肯 马 马 虎 虎 地 受 洗 入 教, 然 后 结 婚, 便 算 满 意。 其 实 这 不 是 真 正 解 决 问 题 的 方 法, 倒 可 能 害 了 一 个 灵 魂。 教 会 中 不 少 基 督 徒 家 长, 特 别 是 在 教 会 作 执 事 或 长 老 的, 为 着 儿 女 要 结 婚, 而 希 望 牧 师 马 虎 一 点, 让 他 们 那 位 未 信 主 的 未 来 媳 妇 或 佳 婿 受 洗 入 教, 因 此 与 一 些 比 较 认 真 的 牧 师 或 传 道 人 发 生 意 见, 甚 至 暗 中 种 下 怀 恨 的 种 子 的 例 子, 不 在 少 数。 这 实 在 都 是 由 于 爱 惜 "面 子", 和 不 肯 诚 实 地 去 解 决 问 题 的 恶 果。

当 然, 基 督 徒 与 非 基 督 徒 结 婚 是 不 合 圣 经 的 教 训 的, 从 信 仰 的 角 度 看 是 不 完 满 的。 但 婚 姻 的 制 度 -- 男 女 的 合 法 结 合 -- 既 是 神 为 全 人 类 所 定 的 旨 意, 男 女 的 结 合 既 是 一 种 情 感 的 结 合, 不 像 货 品 配 给 那 度 简 单; 而 结 婚 的 基 督 徒 本 身 又 不 肯 作 上 好 的 拣 选, 教 会 和 家 长 方 面, 又 未 能 防 范 于 未 然; 这 样, 教 会 牧 者 要 怎 样 处 理 这 种 事 情? 是 把 他 们 向 教 外 推 一 把 好 呢, 还 是 把 他 们 向 教 内 拉 一 拉 好 呢? 我 以 为 教 牧 应 当 视 结 婚 者 之 基 督 徒 家 长 对 其 子 女 信 仰 之 关 切 情 形 如 何, 退 而 求 其 次, 为 他 们 证 婚, 增 加 他 们 婚 后 引 领 对 方 信 主 的 机 会, 这 诚 然 不 是 最 好 的 办 法, 但 总 算 是 比 皎 好 的 "善 后" 处 理。

三、 如 果 男 女 双 方 都 是 基 督 徒, 在 婚 前 发 生 了 肉 体 关 系, 必 须 在 他 们 真 诚 悔 改 之 后, 才 为 他 们 举 行 婚 礼 仪 式。 他 们 所 犯 的 罪, 当 然 是 羞 辱 主 的, 是 错 的。 但 不 能 因 此 便 认 为 他 们 永 不 可 再 获 合 法 的 结 合 之 机 会; 反 之, 他 们 正 是 需 要 赶 快 举 行 正 式 的 结 婚 仪 式 -- 赶 快 作 "善 后" 的 处 理。 这 当 然 不 是 指 那 些 不 肯 悔 改, 或 根 本 忽 视 圣 经 对 男 女 关 系 之 教 训 的 人 说 的。 不 过 教 会 中 事 实 上 有 些 基 督 徒 青 年 男 女, 他 们 的 婚 姻 看 来 确 有 神 的 安 排 和 引 导, 原 应 是 十 分 美 满 的, 但 因 他 们 在 恋 爱 中 不 知 自 爱, 以 致 失 足 罪 中。 这 种 人 实 应 赶 快 挽 回 他 们, 使 他 们 认 罪、 悔 改、 正 式 结 婚。

不 过, 为 这 种 基 督 徒 男 女 证 婚, 是 最 容 易 招 惹 非 议 的。 为 谨 慎 起 见, 可 以 不 在 教 会 举 行 婚 礼 仪 式, 而 在 其 它 合 法 场 所, 或 家 庭 中 举 行。 (参 "基 督 徒 与 非 基 督 徒 结 婚" 之 解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