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约 壹 5: 16 ~ 17 提 及 "不 至 于 死 的 罪" 和 "有 至 于 死 的 罪", 这 两 种 罪 究 竟 是 什 么 罪? 为 什 么 约 翰 就 不 要 为 犯 有 至 于 死 之 罪 的 人 祈 祷 呢?
答: 这 是 许 多 最 难 解 的 经 节 之 一, 在 此 仅 能 提 供 两 点 参 考 的 资 料:
一、 在 解 释 本 节 经 文 时, 应 先 弄 清 楚 所 谓 "死" 是 什 么 意 思。 按 灵 性 的 死 来 说, 圣 经 一 向 都 是 把 死 和 罪 连 在 一 起 (创 2: 17; 结 18: 20; 罗 5: 12; 林 前 15: 21 ~ 22), 所 有 的 罪 都 是 至 于 死 的。 在 此 既 分 为 "至 于 死" 与 "不 至 于 死 的 罪", 可 见 这 "死" 必 然 不 是 指 灵 性 方 面 的 死, 乃 是 指 身 体 方 面 的 死。 那 么, 什 么 是 使 身 体 至 于 死 的 罪? 就 如 旧 约 中 应 当 用 石 头 打 死 的 罪 (出 21: 12 ~ 17; 利 20: 10), 或 新 约 中 干 犯 "主 的 身、 主 的 血" 的 罪 (林 前 11: 30 ~ 32), 以 及 保 罗 用 使 徒 的 权 柄, 把 他 交 给 撒 但 败 坏 他 的 肉 体 之 罪 (林 前 5: 5) 等。
二、 另 一 种 解 释 认 为 "死" 是 指 灵 性 的 死, 但 所 谓 "至 于 死" 的 罪, 是 指 亵 渎 圣 灵 的 罪 (太 12: 31 ~ 32; 可 3: 28 ~ 30; 路 12: 10), 及 拒 绝 基 督 的 救 赎 之 罪 (约 8: 24; 来 6: 4 ~ 7, 10: 26), 就 如 基 督 时 代 的 法 利 赛 人 (太 23: 13), 使 徒 时 代 的 犹 太 人 (徒 7: 51 ~ 53), 及 当 时 混 杂 在 信 徒 中 的 "敌 基 督 者" (约 壹 2: 18 ~ 19), 他 们 既 故 意 拒 绝 救 恩, 使 自 己 成 为 灭 亡 之 人, 所 犯 的 罪 当 然 是 至 于 死 的 罪 了。 本 节 中 "弟 兄" 的 称 呼 不 一 定 指 基 督 徒, 乃 是 泛 指 一 般 教 友。 按 犹 太 人 的 习 惯 "弟 兄" 是 普 通 的 称 谓。 而 新 约 书 信 中 的 "弟 兄" 的 称 谓, 有 浓 厚 犹 太 人 背 景 (参 徒 2: 14、 29; 7: 2, 13: 26, 22: 1, 23: 1)。
三、 使 徒 约 翰 并 没 有 说: 不 要 为 犯 了 "至 于 死 的 罪" 的 人 祷 告, 乃 是 说: "不 说 当 为 这 罪 祈 求", 因 为 不 论 是 犯 奸 淫 凶 杀 等 类 的 严 重 之 罪, 或 故 意 拒 绝 救 恩、 亵 渎 圣 灵 的 不 信 者, 他 们 若 到 了 犯 这 种 罪 的 地 步, 就 必 然 不 是 初 次 犯 罪 的 人, 他 们 可 能 已 经 屡 次 消 灭 圣 灵 的 感 动, 以 致 神 必 须 用 管 教、 刑 罚 或 其 它 特 殊 的 方 法 来 对 付 他 们。 所 以 约 翰 用 十 分 审 慎 和 保 留 的 态 度 说: "我 不 说 当 为 这 罪 祈 求。" 言 外 之 意, 神 对 待 这 等 人 有 其 特 殊 的 法 则, 我 们 若 贸 然 为 他 们 所 犯 的 这 种 罪 祈 求, 希 望 神 免 去 他 们 应 受 的 管 教 或 刑 罚, 这 种 祈 求 便 可 能 因 和 神 的 旨 意 相 背 而 不 蒙 应 允 了。
注 意 约 壹 5 章 16 节 的 上 文, 约 翰 告 诉 信 徒: "我 们 若 照 他 的 旨 意 求 什 么, 他 就 听 我 们, ……" 又 说: "既 然 知 道 他 听 我 一 切 所 求 的, 就 知 道 我 们 所 求 于 他 的 无 不 得 着。" 当 时 可 能 有 人 为 那 些 类 似 约 壹 2 章 18 节 的 "好 些 敌 基 督 的" 人, 或 某 些 故 意 拒 绝 救 恩 的 人 祈 求, 却 未 见 神 的 应 允, 怀 疑 神 的 信 实 与 慈 爱, 因 而 使 徒 再 加 上 这 两 句 话, 提 醒 信 徒 不 要 只 注 意 他 上 文 所 说 的: "所 求 于 他 的 无 不 得 着," 却 忽 略 了 要 照 他 的 旨 意 求 才 能 得 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