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保 本 不 是 为 一 面 作 的

问: 加 3 章 20 节 -- "但 中 保 本 不 是 为 一 面 作 的, 神 却 是 一 位" -- 怎 样 解 释?

答: 要 明 白 这 节 的 意 思, 必 须 留 意 这 里 所 说 的 "中 保" 不 是 指 主 耶 稣, 乃 是 指 旧 约 律 法 之 中 保。 上 文 从 14 节 开 始 一 直 以 律 法 和 应 许 比 较, 引 用 亚 伯 拉 罕 蒙 神 赐 他 迦 南 地 业, 并 非 凭 律 法, 乃 凭 应 许, 且 系 在 设 立 律 法 之 先 的 史 实, 以 证 明 应 许 (恩 典) 之 优 于 律 法。 而 本 节 仍 然 是 依 循 着 这 个 意 思 讲 论 的, 这 意 思 就 是:

旧 约 律 法, 虽 "是 藉 天 使 经 中 保 之 手 设 立 的", 但 这 "中 保" 实 足 以 表 明 立 约 之 两 方 面 都 需 要 各 自 履 行 他 们 的 责 任, 才 能 享 受 权 利。 而 在 神 方 面, 要 履 行 他 的 责 任 当 然 是 没 有 问 题 的, 所 以 这 等 于 说, 旧 约 的 律 法 是 要 人 先 履 行 律 法 之 要 求 才 能 蒙 福 的。 (注 意: 律 法 的 中 保 -- 摩 西, 并 不 能 代 替 以 色 列 人 履 行 律 法 之 要 求。) 但 "应 许" 却 不 需 要 中 保, 只 凭 神 自 己 -- "神 却 是 一 位" -- 的 恩 赐, 使 可 以 使 蒙 应 许 的 人 得 福 了。 (详 参 拙 作 加 拉 大 书 讲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