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百 三 十 年

问: 甲、 出 埃 及 记 13 章 40 节 说: "以 色 列 人 住 在 埃 及, 共 有 四 百 三 十 年"; 但 创 世 记 15 章 13 节, 神 对 亚 怕 拉 罕 所 说 的 却 是: "…… 那 地 的 人 要 苦 待 他 们 四 百 年。" 其 中 相 差 三 十 年 的 年 日, 应 怎 样 解 释? 乙、 四 百 年 或 四 百 三 十 年 应 从 何 时 算 起?

答: 这 两 个 问 题, 是 有 些 关 联 的。 在 此 提 出 两 种 解 释 以 供 参 考:

第 一 种 解 释: 以 色 列 人 住 在 埃 及 的 年 日, 应 从 雅 各 家 到 埃 及 时 算 起。 因 为 圣 经 说: "以 色 列 人 住 在 埃 及 共 有 四 百 三 十 年。 正 满 了 四 百 三 十 年 的 那 一 天, 耶 和 华 的 军 队 都 从 埃 及 地 出 来 了。" (出 12: 40 ~ 41) 注 意 "住 在 埃 及 共 有 四 百 三 十 年", 证 明 不 住 在 埃 及 的 年 日, 不 应 算 在 内。 例 如 亚 伯 拉 罕 在 迦 南 寄 居 的 年 日, 就 不 应 算 在 其 中。 况 且 以 色 列 全 家 初 到 埃 及 时, 仅 有 七 十 余 人, 但 到 了 他 们 出 埃 及 时, 仅 打 仗 的 壮 丁 便 有 六 十 余 万, 实 际 人 口 应 在 二 百 余 万 上 下。 这 样, 若 这 四 百 年, 或 四 百 三 十 年, 是 从 亚 伯 拉 罕 住 迦 南 时 算 起, 则 以 色 人 住 在 埃 及 的 实 际 年 日 只 不 过 二 百 一 十 余 年。 在 这 么 短 的 时 期 中, 人 口 似 乎 不 可 能 增 加 得 这 么 快。

至 于 "四 百 年" 和 "四 百 三 十 年" 的 不 同 记 载, 只 不 过 是 两 种 不 同 的 讲 法 而 已 -- 整 数 的 讲 法 和 准 确 的 讲 法 -- 四 百 三 十 年 则 只 是 指 实 际 的 年 日; 四 百 年 则 只 是 一 种 大 约 讲 一 个 整 数 的 讲 法。 在 遥 远 的 历 史 中, 以 每 一 百 年 为 一 个 整 数 的 讲 法 是 普 通 的 习 惯, 并 不 算 为 错 误。

第 二 种 解 释: 以 色 列 人 住 在 埃 及 的 年 日 应 包 括 亚 伯 拉 罕 住 迦 南 的 年 日。 因 加 拉 太 书 3 章 17 节 记 载 使 徒 保 罗 辩 解 律 法 之 约 与 应 许 之 约 的 关 系 时, 是 以 应 许 之 约 为 根 据, 指 出 律 法 之 约 是 在 应 许 之 约 以 后 四 百 三 十 年。 所 谓 应 许 之 约, 显 然 是 指 神 与 亚 伯 拉 罕 所 立 的 约 (创 17 章), 而 律 法 之 约 则 指 摩 西 在 西 乃 山 下 为 以 色 列 人 与 神 立 约 的 事。 这 说 明 了, 从 亚 伯 拉 罕 与 神 立 约, 到 以 色 列 人 出 埃 及 后 在 西 乃 旷 野 与 神 立 约 这 期 间, 只 能 有 四 百 三 十 年 的 历 史; 换 言 之, 这 四 百 三 十 年, 必 须 包 括 亚 伯 拉 罕 寄 居 迦 南 的 日 子 在 内。

又 按 出 6: 16 ~ 20 节 可 知 摩 西 的 父 亲 是 暗 兰, 暗 兰 的 父 亲 是 哥 辖, 哥 辖 的 父 亲 是 利 未。 换 言 之, 摩 西 是 利 未 的 曾 孙。 从 雅 各 下 埃 及 至 摩 西 领 以 色 列 人 出 埃 及, 只 经 过 四 代。 这 四 代 是 不 可 能 有 四 百 多 年 那 么 长 久 的。

但 为 什 么 以 色 列 人 并 没 有 在 埃 及 住 满 四 百 三 十 年, 而 圣 经 却 算 他 们 是 四 百 三 十 年? 因 圣 经 在 此 所 注 重 的 是 以 色 列 人 "寄 居" 的 日 子, 按 创 15: 13 ~ 14; 出 2: 22; 徒 7: 6 却 提 及 "寄 居", 亚 伯 拉 罕 在 迦 南 的 年 日, 实 际 上 也 是 "寄 居", 并 未 承 受 迦 南 地。

至 于 "四 百 年" 和 "四 百 三 十 年" 的 差 别, 可 能 只 是 计 算 上 的 不 同:

(1) 四 百 三 十 年 的 计 算 是:

甲、 从 亚 伯 拉 罕 进 迦 南 到 以 撒 出 生 共 25 年 (创 12: 4, 21: 5)。

乙、 从 以 撒 出 生 至 雅 各 出 生 共 60 年 (创 25: 26)。

丙、 从 雅 各 出 生 至 雅 各 下 埃 及 共 130 年 (创 47: 9)。

所 以, 从 亚 伯 拉 罕 蒙 召, 至 雅 各 家 下 埃 及 的 年 数 应 为 25 加 60 再 加 130, 即 215 年。 而 以 色 列 人 在 埃 及 的 实 际 年 数 是 四 百 三 十 减 二 百 十 五 等 于 二 百 十 五 年。

(2) 四 百 年 的 计 算 是: 不 从 亚 拉 伯 罕 蒙 召 算 起, 而 从 亚 伯 拉 罕 生 以 撒 后, 以 撒 断 奶 时 算 起。 因 创 世 纪 15 章 神 对 亚 伯 拉 罕 所 说 的 是 关 乎 他 的 后 裔 的 事, 这 样, 当 然 可 以 不 把 亚 伯 拉 罕 自 己 算 在 内, 而 从 以 撒 算 起 了。 这 样 在 430 年 中, 减 去 亚 伯 拉 罕 到 迦 南 至 以 撒 断 奶 的 年 数 (约 30 年) 即 为 四 百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