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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道故事续》卅四、死的清算

佚名

  经文:“他吃了把嘴一擦,就说:我没有行恶。”箴30:20
  在东北的一个小市镇,每逢集市的日子,就显得格外热哄哄地,乡民们从本区各处的大小村庄带着他们地里出的土产以及一群群牛、羊、驴、马到镇上来赶集。市场上拥挤了流动不定的人群。虽然时在严冬,但人们所汇成的热气倒把冷气吞没了。
  是在东乡住的一位屠夫,他从市集上买到一只肥壮价又不贵的山羊,一路牵着向归途慢步步行,当他经过一个山谷拐一个弯,无意中遇见一只狼,两下一楞便都站着。山羊一看是残暴成性的狼,便靠拢在屠夫的脚旁偎倚,身上有些颤抖,并发出微弱的哀呜。狼看见这只肥羊早就流涎三尺,何况这时日已中午,饥肠辘辘,他咧着嘴向屠夫问道:
  “从那里牵来的肥羊?”
  “市集上买来的。”屠夫回答。
  “亏你是堂堂男子,你看我一生不知吃了多少羊,从来就不曾付过一文钱的。”狼讽刺着说。
  屠夫不慌不忙解开腰带,掀开皮短袄,露出里面的狼皮,就对狼说:“看见吧!这就是吃羊不花钱的代价。”狼一看,赶忙把尾巴夹在两股间,头也不转一溜烟跑掉了。
  这是一则发人深思的寓言。
  常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又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不报,时候未到。
  《圣经》又是怎么说的:
  “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也不要嫉妒恶人。因为恶人终不得善报,恶人的灯也必熄灭。”箴24:19-20
  “恶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恶如绳索缠绕。”箴5:22
  笔者想起士师记一章6至7节记着一位名叫亚多尼比色,他是帕勒斯但南部比色镇之主。他曾先后攻打过七十个国家,每个国王都成为他的阶下囚。但他并不把他们一一处之极刑;乃是把他们的手和脚的大拇指都砍断,在每日三餐时,叫这些囚犯在桌子底下拾取桌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藉以取乐,真是极尽残虐凌辱之能事。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一次战役中,所谓盖世英雄的亚多尼比色,想不到会败在犹大和西缅手里,成为战俘。犹大王对待他,也是把他的手脚的大拇指全都砍掉。这真是以己之道还己之身。当亚多尼比色受此残酷的刑罚时,顿然痛感道:“现在神按着我所行的报应我了。”
  奉劝那些贪恋罪中之乐的朋友,应该及早回头弃恶从善,归向操报应的神。请听:“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么?”(结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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