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亚伯拉罕的信

一、无知的加拉太人

        当初加拉太人,因信福音,看见耶稣是神的儿子,也领受了圣灵;如今他们还要凭自己遵守律法,承受应许。他们一直要守律法、遗传,于是就落到一种光景,以人的立场、方法,要成全、得著属神的应许。保罗就呼喊说:「无知的加拉太人哪……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么。」(加三1~3

        由保罗自己的见证,我们知道,当保罗痛苦力不能胜,行不出来的时候,十字架就活画、显现,叫他看见:主耶稣带著他一起钉在十字架上,他也与他一同复活了,如今是基督在他里面活了。

        十字架的救恩己经都作成了,我们只要「信」!保罗一直打一个重要的点,就是「信」:接受神所应许给我们的圣灵,这圣灵就要在我们里面成为生命,这生命来取代我们的旧生命,他活出,他彰显,自然就满足、成全律法的要求。

        无知的加拉太人,正像下以马忤斯的两个门徒,他们一路上和一位陌生的客旅谈论著在城里所发生的大事──拿撒勒人耶稣被钉十字架。他们郤一点也没有觉察到,那位客旅就是他们所讲论的耶稣。他竟然就在他们的身边,与他们同行、谈话呢?难怪耶稣说:「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直到耶稣在屋内坐席,擘饼递给他们,那个刹那间,他们的眼睛才明亮了,认出是他──我们的主。所以说,人讲人的话,人听人的话,就落到无知里面,不能明白属灵的事。凡属灵的事,必定是属灵的人,以属灵的话,教导那些属灵的人听。如此才能明白,带进交通(林前二1213)。

        神所应许的圣灵己经赐下,加拉太人当初的确是靠圣灵入门的,但如今他们岔出去,又回头要以肉身,以自己的行为来成全,忽略这么大的十字架救恩,并且不认识保惠师圣灵,实在太无知了!难怪今天仍有人怀疑著说:哪有那么简单?一看见,老自己就脱落了,我脱了几十年都脱不掉呢!

        保罗要他们再看一看十字架,要他们回想第一次得救是凭著行为?还是凭著信心?既然是凭著信心,就要他们再摸一摸自己的良心,他们真的能够遵行律法吗?是的!人不能,做不到律法要求的标准,但是只要得著神的儿子──基督在里面活,是他活,就能成全律法了。当初得救是因著信,看见耶稣是神的儿子;今天要接受基督在你里面活,更换生命(成圣、过关……)以满足律法的要求,胜过律法的定罪,还是一个「信」字!

        当圣灵让我们看见「与主同死了,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以后,接著圣灵有个持续动作,叫我们能持守著「信」!一面叫我们认识这个看见不是一个偶然的动作,另一面叫我们因信,圣灵就能为他的话作见证,在我们里面成为真实,我们就能持守所信的,也就是持守我们所看见的。

二、第三个片子──亚伯拉罕凭信,看见基督,我们凭信,看见衪就是当年与亚伯拉罕立约的神

(一亚伯拉罕因信称义

       保罗以亚伯拉罕的见证,来提醒加拉太人,到底亚伯拉罕是如何称义的呢?他并不是凭著什么特殊的动作,或是严严守住了那些律例、典章,他乃是凭著信,相信神和神所说的话,神就算他为义了。亚伯拉罕之所以被称为信心之父,就是因这个点。

什么是「信」

       当神一说话,神的灵运行在人里面,人里面就有一个能力去接受,这就是「信」。信就得著,信就进入,信就和神的灵连结。信心,不是自己所作的见证,「信」是圣灵为我们作的见证。如果你的确信了,别人就会由你的行为看见你的信心,正如亚伯罕献上他的儿子以撒在祭坛上,实在显明他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罗四17)。

亚伯拉罕凭信,看见基督

       亚伯拉罕没有看见十字架,祗看见应许(基督);他不是等基督降生成为人子以后才相信。他乃是凭著信,直接看见那子孙──基督,甚至律法的过程都越过了。「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因为神那么说了,亚伯拉罕就在神所说的话里,看见了所应许的子孙。

       神藉著一个梦,告诉亚伯拉罕,他的子孙要在埃及为奴四百年,然后再回到应许之迦南地。但是其中的事实经过亚伯拉罕并不知道,就如:摩西率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约书亚引他们进迦南,神又藉摩西颁布十诫、律法──等等过程。然而亚伯拉罕的确信了。有三方面的见证,说明亚伯拉罕的信心:1.神与亚伯拉罕立约,以割礼为凭藉,这割礼的记号就是当时他尚未受割礼之时,因信称义的印证(罗四11)。2.保罗也作见证: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罗四17)。3.耶稣为亚伯拉罕作见证:亚伯拉罕欢欢喜的仰望我的日子(约八56)。如此,叫我们看见他实在信到耶稣的身上。耶稣为他这样作见证,因为主耶稣认识他。

       亚伯拉罕肉身经历了大福、大国的应许。当时亚伯拉罕把击败五王的四王打败了,将他的侄儿罗得救回来,神又应许亚伯拉罕:「万国都必因你得福」。这话在当时并没有成就,直到那子孙的来到才成全。但是亚伯拉罕的确相信了;若不然,就不是信心之父了。希伯来书十一章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亚伯拉罕正是如此欢欢喜喜的仰望基督的日子。他凭著信,就看见了在二千年以后才会在时空中显现的基督。「信」就超越时空,看见在神里面的基督。 

三、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

亚伯拉罕与律法

        亚伯拉罕将「因信称义」的福音传出来,他信神和神的应许,他知道将来必有一个子孙──基督,他能把「因信得救」的福,传给万国、万邦。亚伯拉罕之后的四百卅年,神才藉摩西设立律法。所以,亚伯拉罕承受产业是凭著信神的应许,绝对不是本乎律法。

律法的功用 

       当神应许的子孙──基督,还没有来到以前,亚伯拉罕的子孙都败坏、堕落了,背逆神、硬著颈项……,所以神就设立律法。因为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加三19)。神以律法要求他们,必须达到律法的标准,才能承受祝福。律法要求:不犯罪的人,才能成为义人,领受神的恩典。律法来了,藉著「要求人的行为达到神的标准」,就产生一个功效──显明人都活在罪中,达不到神的要求、标准。

律法与基督

        亚伯拉罕的子孙都败坏了,落在律法的定罪里。那么神的应许如何成全呢?神知道,律法的要求他们做不到,律法就要求亚伯拉罕那一个子孙──基督,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如此,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满足了律法的要求。

        这个子孙──神的儿子,基督一出现,应许就临到了;亚伯拉罕就是等这个儿子来到。这儿子来到以前,律法来看守我们这些子孙,若不照律法的要求行,就没有应许。当亚作拉罕的子孙来到,律法就要求基督,基督在十字架上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他来不是废掉律法,乃是来作全。律法把我们带到基督的面前,基督成全律法,也把应许临到外邦。

        神设立了律法,为了要求我们,满足神的公义标准,律法替神看守我们去承受祝福、应许。神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是随便的,他有公义;他不是随便怜悯,他乃是预备一个代替的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那就是基督,就是神的儿子。

律法与我们

        律法来要求我们,达到神公义的标准。结果郤显明了人的光景──活在罪中,于是人就落在律法的定罪里;直到基督来了,他满足了律法,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定罪。换言之,律法显明的不能、软弱、罪,达不到神公义的标准,正是让人自知需要神的拯救,需要神的救恩。

五)中保:「基督」

        神的应许是对著亚伯拉罕,他那一个子孙──基督。「律法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加三19),神藉著基督设立了律法。对神,基督在神面前保证我们能履行神的要求;对蒙恩的人,也相信神必成全给我们的应许,因为他就是那位承受应许的子孙;对撒但,他有应付,当撒但控告时,他显明十字架上所流宝血己经洗净我们的罪,我们犯罪的人也死了。虽然律法来了,亚伯拉罕的后代都败坏了,都达不到亚伯拉罕在神面前的光景,无法履行神的要求,但是应许并没有因律法的要求而落空。律法显明我们的光景,使我们更知道需要神的拯救,而接受神的救恩,因而接受基督成为我们的生命,他就由我们里面来活出;活出基督叫神看见我们身上披戴基督的光景,神就不再看我们(旧人)。他既是我们的生命,他的活出,我们就承受了神一切的应许。

        由此可见,神藉中保设立了律法,也藉中保承受神一切的应许,更藉著中保把神一切应许成全在我们身上。从此以后,我们就不在律法之下,乃是属基督的了,而且不分种族,不分男女,不分贵贱,都在基督里合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