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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圣经版本比较

陈小小

  
  〔前言〕
  
  作『约拿书』解经研究,课程规定以中希英版本(原文:希伯来文)为主,以『和合本』、『思高本』、『现代中文译本』、『吕振中译本』为辅。另外,因个人兴趣之故便另参考『文理本』、『圣经新译本』(天道书楼出版),便发现字句之间有一些出入,而译本之所以有不同处,在于译者不同的神学立场、文学造诣、宗派背景,但我个人却十分惊叹圣徒在主里的合一,因为各个译本间虽有不同特色,却不影响『福音』宗旨的正确表达。
  
  〔历史简介〕
  
  最早的圣经译本,从景教遗物考可确信第七世纪时新约已译成中文。可惜这些译本并未流传下来,之后到了十九世纪天主教才有完全的中文圣经译本。1822年所出版的圣经为在印度由马士曼博士与拉沙所合译的,同时第一位来华耶稣教传教士马礼逊到广州也从事同样的工作,1823年出版。这两本圣经是为能应付当时的需要所生,而不久之后,在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增多,便认为马礼逊译本需修订重译,于是组成四人小组开始工作。成员有:Medhurst, Gutzlaff, Bridgeman, J. R. Morrison等人。1837年于印尼出版,定名为『新遗诏书』,后来十至十二年中,基督教会都以这册为主要的圣经译本。
  1842年中英战争后,在香港英美两国传教机构再组成12人委员会重译圣经,于1854年译成出版,名为『代表译本』或称『委办本』,其中有中国学者王韬先生帮助,故文笔上比前面的译本进步,但原文内容上,则参杂中国哲学,而不合基督教义。
  1890年在上海开传教士大会讨论圣经和合译本时,成立三个委员会,分别担任:深文理、浅文理、国语(白话文)三个圣经翻译,当时口号是:「圣经唯一,译本则三」(One Bible in Three Versions),而以1885年
  出版的Revised Version (即 R.V.)作为和合译本的根据。深文理译本对原文忠实,而文笔亦流畅,但发行后不能适合实际的需要。浅文理译本是杨格非牧师(Griffith John),他重视表达原文真相,不逐字翻译,以公认经文 (Textus Receptus) 为译本,不过没有翻完全本圣经。而另外有施约瑟主教(Samuel L. Schereschewsky),他的方式是先译成国语,再以国语译成浅文理。
  当时因为出现的中文译本圣经版本太多,所以后来我们中国教会领袖以及外国宣教士联合修订译本,于1919年出版,称之为『国语和合译本』,就是现今教会多所采用的和合本。
  在此以后,亦有一些中国信徒尝试翻译工作,1936年朱宝惠的新约全书译本。1933年王宣忱的新约全书译本。吕振中牧师的译本前后花费三十多年,1946年出版的版本以英国牛津大学苏德尔所编之希腊文(Alexander Souter's Text)本为根据,于1952年完成新约修订版,以 Wurtemberg Stuttgart,圣经会印行的聂斯黎(D.Eberbard Nestle)底本第十七版为依归。1970年完成全本圣经修订版,香港大学于1972年赠予吕文学博士学位。另外还有天主教的『思高译本』,于1968年出版。
  七十年代有更多中文译本出炉。香港天道书楼于1974年出版『当代福音』、1979年出版『当代圣经』。『现代中文译本』于1979年出版,以TEV, NEB, JB, RSV为其蓝本。
  香港中国圣经新译委员会的『新译本』、亚洲归主协会的『当代喜讯』、圣经公会发动的『和合译本修订本』等等。
  
  〔特色分析〕
  以下就『和合本』、『思高本』、『现代中文译本』、『吕振中译本』为讨论范围:
  
  一、和合译本
  其翻译原则为:
  1.译文需为白话,为凡识字的人所能了解。
  2.译文需为普通的语言,不用本地土话及方言。
  3.文体必须易解,但也必须清丽可诵。
  4.译文需与原文切合。
  5.难解之处,应竭尽所能,直接译出,不可仅译大意。
  然而白话文不是陷于俚俗,就是陷于土语,或陷于文字含糊,所以翻译工作费了27年的工夫。而这译本出版成为中国白话文运动的先锋,以白话文取代文言文在文学上的优美树立了一个新的楷模。它达到『信』、『雅』
  两原则高度结合。
  
  二、思高译本
  (一)其翻译原则为:
  1.先照原文翻译,再参考古译本,有些也采取考据家意见,以修补玛索辣原文。
  2.用浅白语体,适合普罗大众用。
  3.圣经中专有名词,一律音译;而旧译专有名词则沿用。
  4.一些学科名词,则按最新之辞典与专书。
  5.关于圣经学范畴,则以建立正确纯正中文语调的术语。
  6.经文后加圣经注解,以发扬大公教之解经原则,重点放在道理的启示和圣经背景两方面。
  (二)语文:
  法律部份要严肃简要,史书要变化生动,箴言要敏锐精辟,诗歌书要柔和热烈,诔文要忧郁凄怆,颂赞要庄重神圣,训诲要侃侃详谈;谆谆善诱。
  (三)议法:
  『信』为主,『达』为次,『雅』不如前二者重要。
  
  三、现代中文译本
  
  其翻译原则为:
  1.意义相符、效果相等,胜于重视形式相符。
  2.脉络意义一致胜于词句一致。
  3.口语形式胜于书写形式。
  4.适合中学程度人士用语。
  5.采用普遍的国语。
  6.译文必须让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同样能懂。
  
  四、吕振中译本
  
  其翻译原则为:
  1.以直译为主,一词一字一点都注意。
  2.不避免非中国式语法,将新约时代原文的真意义,予以选择介绍,使读者如置身于两千年前的犹大社会中。
  3.保存原文结构,不增不减、不趋易、不避难,务使语气连贯,轻重得体。
  
  〔举例比较〕
  
  一、约拿书3:3
  
  [原文]:约拿就起来而去到尼尼微,按雅威的话。而尼尼微是大城于神,三日的路程。~}
  [和合]:约拿便照耶和华的话起来,往尼尼微去。这尼尼微是极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
  (→少翻译『于神』,将『于神』+『大城』=『极大的城』)
  [思高]:约纳便依从上主的话,起身去了尼尼微。尼尼微在天主前是一座大城,需要三天的行程。
  (→忠于原文)
  [吕振中]:约拿便起来,照永恒主的话往尼尼微去。这尼尼微是个极大的城,要走三天的路程(才走得完)。
  (→少翻译『于神』,将『于神』+『大城』=『极大的城』,(才走得完)
  是属于译经者的解释,但有用括弧提醒读者此处非原文所有。
  [现代]:约拿服从上主的命令,就往尼尼微去。那是一座大城,需要三天的时间才走得完。
  (→少翻译『于神』,『才走得完』是属于译经者的解释。)
  
  二、约拿书3:4
  
  [原文]:约拿就开始以进入城一日的旅程,他就宣告而说:再四十天尼尼微就被倾覆。
  [和合]:约拿进城走了一日,宣告说:「再等四十天,尼尼微必倾覆了。」
  (→加『必』这字,似乎在语气上更强调尼尼微被倾覆;少『开始』一字。)
  [思高]:约纳开始进城,行了一天的路程,宣布说:还有四十天,尼尼微就要毁灭了。
  (→忠于原文)
  [吕振中]:约拿便进城;走著一天的行程,直宣告说:『再过四十天,尼尼微就覆灭了。』
  (→忠于原文)
  [现代]:约拿进城;走了一天的路程,他就宣布:『再过四十天,尼尼微城就要被毁灭!』
  (→少『开始』一字。)
  
  最初发表地:信望爱BBS,转自基督教网上图书馆(library.ccim.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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