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七日
以神为乐
“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1:46,47) |
我们是活在世人中间,并以自己为中心,所以就将自己看重了,忘记了远超过人的神。如果从体积来比,那是无法比的。人所居住的地球,甚至连所属的太阳系,在宇宙之中都渺小得不成单位,直到千千万万个恒星统属的星系,仍勉强算一个小范围,那么人更渺小得如同虚无了。而神却在宇宙之上,比万有都大(约10:29;弗1:22),其实不能这样相比。因为神乃宇宙万有的创造者,那一切可以归于无有,而神仍然存在。 |
因此我们该何等地尊神为大,要敬畏他到极点,而将世界,人类和自己都看为极其渺小,绝不配与神相比。我们将神看得多大都不过分,尊重神到极高地步都是应该的,他是万有的主,有绝对的主权,让我们将万有看如他脚下的尘土,将自己看为一粒灰尘,应当完全服在他的权下,听他的命令。 |
真正的喜乐在哪里?不是在任何东西里,那些都不足与神相比,有的不过是偶像,想以任何人、事、物为所爱的对象,从其中找到快乐,都是自欺,到头来不但不能叫人满足,且叫人感到饥渴、痛苦。因为那一切根本是虚空的,里面没有真正的生命,没有什么可爱之处。惟独神是真,善,美的泉源和总和,并且是无限量,无穷尽的,所以当以神为乐,才是真的喜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