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二日 为罪自责

“祂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

世人很少自己责备自己,一般人都是自觉不错,常责怪别人,对别人的错看得很清楚,对自己却总是加以原谅。甚至以自己为对,为好,似乎自己比什么人都强,这是何等的愚昧,被自己的罪恶和错误迷惑而不自知。可是也有少数的人有自知之明,良心还没有完全麻木,知道自己的错误和罪恶,可是那种自知自责因为没有神的光照,不知前面的目标仍不能达到那里。

惟独听见主的道,有圣灵在心里工作的时候,才能真的感到扎心(徒2:38)。看见自己的罪恶,懊悔自己的罪行,自己责备自己,定自己的罪,将自己看成极大的罪人,对不起神,对不起人,以往所作的一切都错了,因而恨恶自己,厌恶自己,觉得自己比别人更坏。结果是要沉沦灭亡,只有来到主耶稣面前认罪悔改。

所以凡没有看见自己的罪恶、错误,而自己责备自己的,都是没有悔改重生得救的人,里面没有圣灵的工作,或者有圣灵的工作,却加以拒绝,不听圣灵的声音,消灭圣灵的感动,骄傲,刚硬不肯谦卑下来,自己责备自己,认罪悔改,这样的人是没有希望的,只有等候审判和刑罚,永远的悲惨,前途是无可挽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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