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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驰骋生命的序幕

  我从来没有进过监狱,也不喜欢那里面的人,更不喜欢那地方。现在,该怎么办呢?主啊......
  楼下那个走了将近一个世纪的老钟,敲了一下、两下......,每一个时辰,我都是清醒着的,钟又敲了三下,已经三更了,反正也睡不着,干脆起来祷告:“主啊,我好害怕,也好紧张,不知从何说起,也不知说什么才好......”昨天培灵会散会后,两个姊妹对我说:“明天下午请你来少年监狱作见证好吗?感谢神,神奇妙的预备你在这里,我们正在担心没有讲员。”
  虽然我卑微无用,这几年来,神也给我机会,到许多地方讲了多少次见证,可是从来没有到过这种地方。
  这两位姊妹,她们都听过我许多次的见证,对我如此兴奋的期待,由不得我不能不答应。可是昨天,我问了一些人,他们告诉我说:“全省的青少年监狱,就这一个地方的少年犯最坏,最不受教,不好管。”
  “他们还是小小年纪就会杀人的。”另一位说。“有一个额头被子弹打了一个洞,很奇怪还会活着的。”一位传道也这么说。
  主向我说:“这些都是我的孩子,你不喜欢他们,但我要你为我阿爸父的缘故去爱他们,向他们说‘神爱世人......纵然全世界的人都不爱你们,主耶稣仍然爱你们’”。
  我说:“主啊,我不行,除非你把你的爱浇灌我,叫我能去爱他们......。”
  然后我开始为监狱里这些犯罪的孩子祷告。过了十多分钟,我心里开始为这些孩子们哭泣,我同情他们,心中有一个迫切的负担,想帮助他们。
  “主啊,难道我千里迢迢从美国随着陈牧师、萧弟兄回台湾培灵会,也是为了这些人,看来不可爱的少年犯?”
  我求主给我适合他们的见证和诗歌。祷告了一个多小时,天亮了,突然一首诗歌闪过我的思想:《新的事奉》
  “我找到新的事奉,新的事奉,新的事奉在主里。
  忍耐就是争战的名。   信心就是行为的名。
  爱就是神本性的名。   真理就是说话的名。”
  这是我事奉上的一个突破,神给我一个新的事奉──走向监狱传福音作见证。
  主先给我一个信息:忍耐就是争战的名,因为这是一个争战,你要忍耐。信心就是行为的名,这次的工作要有信心,不要惧怕,因我与你同在。爱就是神本性的名,你只要传讲神的大爱,十字架的救恩。真理就是说话的名,“你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当说的话,因为不是你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马太福音10:19-20)
  “上帝所差来的,就说上帝的话,因为上帝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约翰福音3:34)
  清晨打了一个电话请教陈牧师给我一些指点和建议。他教我看罗马书七、八、九章。并且我也请萧弟兄陪我一起去,壮壮胆。
  终于到了台南少年监狱,他们带出来两班年龄大班的学生,听说是最不乖的。主啊!你要先帮助我。
  那位经常去的陈娟娟姐妹带他们唱歌,这些少年犯故意用几个不同的音阶乱唱乱叫,秩序很乱,我第一次大开眼界,竟有这样的孩子!我忽然觉得很好笑,代替了我心中的惧怕,轮到我上去作见证,看着那么乱的秩序,圣灵提醒我,带他们先做个祷告:“亲爱的阿爸父神,这些你所爱的孩子......”奇妙!他们渐渐安静了。
  讲完了见证问他们:“要我们为你祷告,求主耶稣帮助你,带你离开这里,从新做人,永远不再来这种地方的请举手”。全部都举手,也抢先着要填代祷卡。接着再教他们唱一首歌,是香港祈祷院邱清翰牧师上次来美国爱修祈祷园,聚会中教我们唱的,今早圣灵启示我,给少年监狱的孩子们唱这首歌,但我稍微把歌词改了几个字。
  “一、我要把我自己交给亲爱主耶稣,交给主耶稣。 二、主啊,主啊,求你帮助我,永不丢弃我。”
  他们一个个唱的好高兴,乖的很。圣灵又提醒我,最后要做决志祷告。于是我叫他们愿意决志的人跪下来祷告。第一排有两个比较带头作怪的,彼此戏笑说:“叫我们跪下来,跪跪......一生还没有跪过......”但还是跪了下来。接着一个个在原位上跪下来。
  当我祷告完了,看见他们好些人眼中带着眼泪。父啊!我感谢你,求你保守他们在你面前的决志,救他们脱离凶恶。
  时间到了,他们又要被带进去,我开始爱他们,想更多帮助他们,这个邪恶的世代,只有主耶稣能拯救他们。
  神的儿女们,不要再沉睡,要儆醒祷告,庄稼已经成熟了,要出去做工,收割庄稼。
  打完了这一仗,才发现十一月底的天气秋高气爽,可是我汗流夹背,里衣全湿透。
  隔天,台南区的联合培灵会最后一天,遇见一位传道师母的妈妈,她很有爱心,经常去少年监狱做福音工作,她说:“林姐妹,我不知道你去少年监狱作见证,否则我打一个电话过去,叫他们把全部的少年犯都放出来听见证。”
  喔!主啊,感谢你,你是这么的体谅又慈爱,你知道我事奉的年日尚幼小,没有监狱这方面工作的经验,不知如何出入,因此你给我的工作也是为我量力而行。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主的话:“他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马书10:12-13)
  今天这些少年犯,神必定记念他们在神面前的决志,也必拯救他们。经上记着说:“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马书10:15)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福音的,怎能听见呢?”(罗马书10:14)
  回想我一生,从我自己生长的背景以及我信主蒙恩的经历,若不是神的怜悯,恐怕我今天也不会比这些少年犯的光景好多少,在神面前也仍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感谢神,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哥林多前书15:10)
  

信仰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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