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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二十年基督教在社会中的地位及形象----一位大陆非基督徒眼中的基督教

林枫

  在二十年前很多中国人的眼中,基督教是一个既陌生又神秘的字眼──这不仅仅因为它是「洋教」的缘故。事实上,那个时代在一般的中国人看来,宗教和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是一样的遥远和模糊,甚至是难以理解的。除非他/她是处於那个时代边缘的为数不多的宗教徒中的一位。然而现在,九十年代末的今天,如果你在旅途中随便与一位健谈的陌生同行者谈起宗教的问题,他们大多都能与你纵谈世界叁大宗教,也能与你聊聊圣诞节对人们自身生活的影响。对此,我很愿意以我个人的特殊视角来察视这种变化,并将我个人的观感与人家分享。
  我很荣幸在历史刚刚跨入八十年代,宗教在大陆尚属极为冷僻的时候,成为了第一批宗教学专业的大学生。也许与个人气质有关,或许只是机缘偶然。但是,促使我选择这一专业的,仅仅是因为我在高考前夕,读到了一本在大陆刚刚出版的译自一位波兰作家的《圣经故事集》。书中所载的故事及作者的评注,使我朦朦胧胧地意识到在人类历史、文学和哲学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包容及对人类自身问题的关注。当时我还不能够理解文化这一概念,只是觉得宗教对我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但是我周围的人很少有了解宗教的,更是谈不上了解这一学科。当然,这种无知也包括我自己。当人们好奇地问起这一专业时,我们也不知所对。但是,在八十年代初,大陆毕竟已经有了宗教学,有了关於基督教的课程和研究者。在大学期间,我们利用课馀和实习的机会,多次访问了国内的教会和一些信徒,并参观了一些教堂。当时,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刚刚恢复,基督教并不很多。他们大多心存戒意地面对我们这些对基督教知之甚少的大学生。我们那时多多少少都带有一点偏激,我们一面为在教堂中回荡的圣诗圣乐和信徒对上帝的仰慕与虔诚所感动,一面也有同学极为偏激地向我们的询问者宣称:「我们学习宗教,只是为了消灭产生宗教的根源。」的确,在那时代多数人相信,宗教只不过是一种迷信或鸦片,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而已。基督教就更是如此。因为基督教并非只是习惯承续了一些自古就在民间流传的神佛崇拜,而是正儿八经地选择了一个「洋数」。很多人都认为这不仅是愚昧,而是精神空虚的表现。在当时经过「文革」冲击的教会中,留存下来的多是些老信徒,而且以老年妇女居多,教牧人员的素质也不是很高,更使人想当然地以为:教会只不过是收容一群活在自己编织的神话里的,梦想着死後进入天堂的边缘人的场所,根本不值得重视。这种观念所及,直至今天一些基督徒也还不太愿意公开自己的基督徒身份。由此也可以想见基督教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那一时期,不仅是普通的百姓,就连研究宗教的专家学者,也只是局限在一种简单批判的模式看待宗教,而没有看到它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基督教作为一种西方文化和一种合法的社会存在,逐渐开始走近人们的生活,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在八十年代中後期,有一个问题尤其引人注目,即「科学家的信教问题」。人们开始看到,基督教不仅是愚夫愚妇的盲信,也是一些有智慧的头脑的选择。同时,随着观念的变革,人们也开始以自己的视角看待宗教,解释信仰。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是中国大陆新思潮新观念最盛行的时期,也是中国社会重要的转型时期,人们已经逐渐习惯以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并且接受不同的思想和观念。在知识界,人们更愿意以一种文化的视角看待基督教,汲取背後深厚的西方文化的泉源。也有不少人在社会伦理的立场上,强调基督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更有一些文化人,虽然没有接受基督教教会的洗礼,不承认教会的权威,但是们在思想上已认同了基督教的一些教理,相信了基督的真理,成为文化的基督徒。这不仅是大陆文化界的一种有趣的现象,也是人们开始部份地接受基督教的一种表现。不容否认的是,在日渐增长的基督徒人数中,大学文化程度以上的信徒比例逐渐上升。人们对此也已经习以为常。在有知识的人看来,基督教已经是西方文化的一种代名词,是西方人普遍接受的一种宗教,也是很多信教的中国人(包括不同文化层次的)愿意选择的一种宗教。的确,相比较而言,基督教在社会慈善及爱心关注等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吸引了大批的信徒。据我个人的了解,在大多数相信宗教或同情宗教的人中,很多人认为比较来看基督教是一种「热」的宗教(主要指爱心关注及群体意识而言),它不仅关注人的死後生活,更关心人的现实生活,体恤人生苦难与无助。这不仅对於一些普通的老百姓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抚慰,而且,对於所有关怀人生,追求幸福与和平的人来说,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在大陆出现的「文化基督教」现象即是一种很好的注脚。而基督教所宣传的耶稣的教训及牺牲,不仅对於人们日常生活是一种极好的道德规范,而且具有相当大的感召力。特别是在现代生活与经济大潮冲击的今天,生存压力增大,人们更希望在物质追求以外,寻求更多的精神慰藉。这也可说是基督教拥有越来越多的信徒的一个原因。但是,我们也看到:虽然基督教很多的地区,特别是一些文化落後的乡村地区相当流行,但是很多接受它的人多局限於其医病的果效及解决一些实际生活的问题,从而使一些不了解基督教的人,对基督教产生更大的误解,以为基督教在较高程度上还可以有助於社会伦理道德的进步。而基督教会更多的不过是为人们的实际生活提供一些帮助而已。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虽然人们已逐渐了解基督教,但是这样并不等於人们已经普遍接受了基督教。虽然很多人认可了基督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伦理价值,承认比较而言一般的基督徒大多亲切、友爱、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并且教会在社会福利和慈善的事上都有很大的贡献。但是,马克思主义立场和科学主义的教育,还是使更多的人相信人自身的力量,认为无论是相信基督教还是相信其他宗教,都是一种软弱的表现。虽然宗教在净化人的心灵和扶助社会道德方面有它积极的作用,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也往往愿意在基督教或其他宗教中找寻自己的芋种精神需求。但是,宗教(包括基督教)还是给人一种比较消极的印象。尤其是在当今这样一个提倡个人价值、讲求个人奋斗与成功、追求经济实利的潮流中。尽管基督教可在现实生活中帮助人树立一种喜乐、祥和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但是,人们往往把它放在一个被忽略的位置上,只是在一些需要的时候才被想起。我想这与一些历史和文化的因素有关,在这里暂不做探讨。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二十年中,基督教在人们的观念和生活中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不仅有很多的入了信仰者的行列,也有更多的人们开始了解基督教的内容,逐渐走近基督教,理解基督教的内涵和价值,并学会懂得去尊重和理解别人的信仰和选择。虽然,基督教作为西方的宗教和文化,要真正融入中国文化风俗和观念之中,尚须假以时日,但是我相信:正如越来越多人已经接受了圣诞节一样,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正确地看待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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