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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基督徒知识分子”的讨论

   

回应者:Tokugawa

 

    说说我的看法。

 

    布什总统又是基督徒,又是总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自然。

 

    布什总统在电视上对伊拉克下最后通牒的时候,这是布什总统在代表美国政府在向伊拉克政府下通牒;而不是代表基督徒向伊拉克政府下通牒。

 

    当然,本拉登却认为这是布什总统代表基督徒向伊斯兰教徒下通牒。对此我也无话好说。

 

    布什总统是基督徒,一点也不妨碍他作为政治家去说话和做事。

 

    一个人只要活在世界上,必然有多种身份,每种身份都必须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包括基督徒的身份。

 

    前几天,我儿子问我:爸,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子,是吗?

 

    我回答:是。

 

    儿子又问:那以后我可以改叫你哥哥吗?

 

    说基督徒不能参与公众领域的讨论的逻辑,我看大概就是这种要求儿子把父亲喊哥哥差不多的逻辑。

 

    在上帝面前,我是卑微的仆人;在我儿子面前,我是他爹。

 

    我可以作为基督徒在教会中捐钱,也可以作为中国人去买中国国债。

 

    为什么我作为基督徒用语言向上帝献上赞美的时候,就不可以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用文字去对公众领域发言了呢?

 

    但另外一方面,也是文章里提到的:“基督徒在公共领域的言说中 如何言说自己的基督信仰”,我个人以为,在非宗教信仰的公共领域的言说中,尽量不使用基督教的语言为好。

 

    因为一来非基督徒很难理解基督徒的信念和语言方式,二来很容易将非基督徒读者的注意力由主题吸引到宗教概念上去,进而引发一些不必要的争论。

 

    比如任先生的文中经常使用基督徒的语言方式,比如原罪。对于一个非基督徒,可能就很难认同人生来有罪这种观点,于是他的注意力很可能就不再集中在伟光正综合症上,而会和你纠缠这个原罪的问题。就我所知,基督教会内部,对于人现在还有没有原罪还存在着争论,更何况去和非基督徒去争论有没有原罪?我们写文章打笔仗,很多时候会发现,对方驳的东西,根本不是你要表达的东西。我想这是一个原因。

 

    由原罪这个问题又引发出一个问题,就是只有上帝才能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对于这句话,一个非基督徒的第一反应,可能不是说“那我有没有权力去判定他人有罪”,而是“既然你也有罪,你凭什么指责我”。这种反应方式是一种辩论技巧,或者说诡辩技巧。但是一旦对方这么指责你了,你就不得不离开自己本来要论述的东西,转而去和他讨论:有罪的人能不能批评指责别人。当然,随后他如果愿意,他还可以采取同样的技巧提出新的问题,最后你就会发现自己身陷口水官司不得脱身,再然后你只好沉默了。就像任先生劝东海一枭那样。

 

    所以说,当我们在教会礼拜祷告的时候,可以使用“原罪”这类词语。但是当我们面对广大的读者,写文章讨论非宗教信仰领域的问题的时候,就尽量不要使用这种词汇的比较好。我们完全可以采用“每个人都有自私利己的一面”等等类似这种没有宗教色彩的说法。一来读者更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在你要表达的核心问题上,二来也为自己减少一些口水官司,何乐而不为呢。

 

    个人的一点意见,和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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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基督徒知识分子”的讨论

   

回应者:Roth

 

我的看法与楼上的朋友有些不同。

 

我觉得“基督徒知识分子”在讨论公共事物的时候,恰恰应该“尽量使用宗教语言”。这是福音使命,也可以慢慢使中国人了解圣经上额度真理。既然你是“基督徒知识分子”,你就应该保守这种特征,这不是骄傲,而是义务。不能因为有人不愿意听就不这样做。我看过很多从宗教信仰角度谈论法学、政治学和社会问题的著作与文章,作者从不刻意回避宗教用语。对于“基督徒知识分子”来说,为什么要刻意把福音隐藏呢?为了讨好“中国读者”。这是不讨神喜悦的。人不能同时要两个上帝,你只能选一个。当然,你说社会问题的时候和传道不一样,但是也和一个无神论者不一样。应该走中间的路。最后,福音上的话是其他语言无法替代的。如:“每个人都有自私利己的一面”,这话有点象毛泽东语录,会导致“斗私批修”这种指向。它与信仰上谈人的局限性有很大的不同。“没有义人”,这句话包含的信息非常大,只有用这样的话才可能说清楚你要传递的信息。神的话就是高于人的话。不能弯曲真理。

 

“基督徒知识分子”的言说使命之一就是:让更多中国人渐渐熟悉“原罪”这类的词——不然你眼等到什么时候,遮遮掩掩到什么时候呢?

 

就说“自由”这个词吧,最初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也考虑中国人无法接受,因为它也是一个外来词,但说多了,不也“本色化”了吗?这样的例子很多。从逻辑上讲,自由派知识分子尤其没有理由指责“基督徒知识分子”使用自己特色的言说方式。何况你主张自由,不正是要尊重个体差异吗?

 

“基督徒知识分子”必须有某种主动性,不要对现实一味退让。自己都不自信,别人一指责马上就跟风,就退让。想想历史上福音事业上的伟大和坚韧,真应该让我们这些小信的人感到羞愧。“基督徒知识分子”都回避福音,那你指望谁去传讲呢?谁规定的,谈论社会问题不引用圣经上的话?我也退一步,你可以引用哈耶克的,我为什么不能引用保罗的呢?作为信徒,这种退让本身就说明自己首先认为福音在解释社会问题的时候低于“社会科学”的能力。我不这样看。福音当然首先是为着永生的,但也是为着生活的,这是不矛盾并且相辅相成的。信仰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我们也应期待他改变更多人的生活。传这一点也是爱。并是使人高兴才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