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莫的信仰—且看方舟子如何断章取义
作者:信天优
提交日期:2004-12-29 关天茶舍
方舟子平时最恨人断章取义,说行此道的人是文痞、无耻,(鲁迅断章取义胡适不在此列)那么方舟子自己做得如何呢?让我们来看一例。
方舟子在与宗教信徒论战时说:
“大多数的无神论者可能会遵循与有神论者一样的道德准则,只不过出于不同的原因。我们遵循这些准则,不是为了取悦神或害怕神的惩罚,而是因为认为人类社会必须有这些准则才能正常运作。当然,有的无神论者干了坏事后,试图以其无神论信仰做为借口;但是,同样也有有神论者以他们的宗教信仰为由而作恶:‘我们必须全盘接受以下可靠的教导:耶稣基督到这个世界上来拯救罪人。 ……耶稣基督向那些将信他并获永生的人显示了无限的耐心。永恒的、永生的、不可见的王,唯一的上帝,他的荣耀与世长存。’以上是美国威斯康辛州臭名昭著的系列吃人杀手杰菲里-达莫1992年2月17日在法庭上的宣言。”
看方舟子举的系列吃人杀手例子,读者一定会相信此杀手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这个基督徒杀了那么多的人,在法庭还要作个宣言,看上去就像个传教的宣言。(方舟子的门徒看到这样的语言肯定要灌水)但这个达莫究竟何许人也?还是让容我多费些篇幅做点介绍吧。
达莫,英文名字是Jeffrey Dahmer,美国威斯康辛州人。达莫是个同性恋者,他18岁时就开始了杀人犯罪生涯,第一次是将他的同性恋人谋杀。1991年7月22日,当31岁的达莫在谋杀另一名男子时,被警察发现。警察进入他的公寓搜查时,被冰箱里的东西吓得目瞪可呆:冰箱里人的头颅多达四个,还有其他人体的各部分肢体。这一查揭开了美国历史上最为恐怖的连环杀手案件。在达莫连续13年的罪恶生涯中,他共谋杀了17位无辜者。这17位都清一色为男性青少年,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32岁。他作案的手段通常是到酒吧,找同性恋男子去他的一室一厅的公寓,然后用迷昏药将受害人迷到,然后勒死,继而歼尸数日,最后将受害人煮熟吃了。他收集了受害人的一些器官如头颅等作为记念和战利品。他还将受害人被肢解的每一步都用照相机照下已作永久的记忆。达莫最疯狂的杀人发生在1990年5月到1991年7月,在这15个月中,他一共杀害了12名男青少年。1992年2月17日,因为威斯康辛州废除了死刑,所以地方法院判他几乎达四百年的徒刑,终生不得保释。
按照法律程序,被告人有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的权利(the final statement),中外法庭莫不如此。以上是方舟子引用达莫最后陈词中的最后一段话。方舟子没有常识,将被告的最后陈词理解为“宣言”,听说他还去挑战某名牌大学法学院的教授。达莫的最后陈述词有大概四页长,方舟子引用的是达莫最后一段话。在第一段,达莫表示服罪,表明他是一个邪恶的人。陈述词第二段他说:“I
know I will be in prison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I know that I will have to
turn to God to help me get through each day. I should have stayed with God. I
tried and failed and created a holocaust. Thank God that there will be no more
harm that I can do.”(我知道我将在监狱度过余生,我知道我将只有依靠上帝才能度过每一天。我要是以前与上帝同行就好了,我想过那么做,但做不到,因而杀人累累。感谢上帝,现在我不能再作恶了。)
达莫在这里用了一个虚拟语态,凡有西安翻译学院新生水平的人大概都知道虚拟语态是什么意思,就是说没有发生的事。达莫的意思很清楚,他在杀人前不信仰上帝。他像某些人一样,曾试着去信上帝,结果没有信成。
这段话方舟子不可能看不懂,但他故意不引用,而只引用最后一段,给人造成一个印象,好像是达莫在杀人时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这不是赤裸裸的断章取义又是什么?
事实上,达莫在说最后这段话前反复说他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受害人的家属是无法原谅他,他只得请求上帝的宽恕。方舟子引用的原文如下:
“Here is a trustworthy saying that deserves full acceptance:
Christ Jesus came into the world to save sinners, of whom I am the worst. But
for that very reason, I was shown mercy so that in me, the worst of sinners,
Christ Jesus might display his unlimited patience as an example for those who
would believe in him and receive eternal life. Now to the King, Immortal,
Invisible, the only God, be honor and glory forever and ever.
在这里达莫说,耶稣来拯救罪人,而他是世界上罪人中最为邪恶的罪人。他相信如果基督对他这样的最恶的恶人也能显慈悲的话,那基督就可以用他这个例子来彰显上帝无限的耐心,拯救凡信靠他的人。达莫的意思很清楚,他这个人是十恶不赦,如果说他的存留还有一点价值的话,那就是上帝可以用他来彰显上帝那无限的耐心。这话就好像是中国的死囚犯临死前表示愿意将自己的器官献出来,说如果我这个人还有一点点价值,就让这一点点价值来代表我的悔罪吧。莫达分明是在乞讨,那里是在作宣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鸣也哀。他这是在曲折地向受害人家属求饶,说如果你们信的上帝能赦免我这个罪人的话,你们是不是也可以考虑赦免我?(当然不是从法律的角度)注意,达莫在这里用的仍只是虚拟语态。一个人犯了如此的罪孽,最后认罪总比不认罪要好吧?有求得宽恕的心总比心灵刚硬到底要好吧?我们同胞卢刚在美国冷血杀人,然后吞枪自杀,到死也没有悔意。
达莫的最后这段话说得有点曲折,方舟子看不明白也难怪。不过好像方舟子是愿意达莫成为一位基督徒吧?如果如此,那达莫也没有辜负方舟子的期望。
达莫进监狱后,开始有人向他传福音,他也表示对自己的罪恶深深忏悔。一位名叫Roy Ratcliff的牧师开始常常去监狱与他一起读圣经,暂且不管他是真信还是假信吧,1994年5月10日,Ratcliff牧师在坚信达莫是真心悔改后,到监狱里为他施洗,这时他才成为一位基督徒,这是在他入狱三年后发生的事。虽然晚了点,但他毕竟完成了方舟子的期望,歪打正着,不失为一件好事。(劝方舟子一句,以后不要乱发言,否则会有更多的人成为基督徒)
达莫在监狱中勤恳卖力,成为监狱里的优秀犯人。
1994年11月,另一位重囚犯将达莫打死。
文章到此应该收笔,因为揭露方舟子断章取义的目的已经到达,但我又忽然想起河南的一位系列杀手黄勇。黄勇与达莫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达莫被抓时31岁,黄勇被抓时为29岁,两人都是用极其残酷的手段杀害了17位男青少年,黄勇杀死最小的男孩为15岁,达莫害死的最小的为14岁。两人外表给人的印象都不错。达莫是到酒吧去骗男青少年上当,黄勇是到网吧骗男青少年上钩。两人杀人后都是就地藏埋尸体。两人都留一些受害人的肢体做战利品。黄勇在一百天内杀死11个青少年,达莫在15个月里杀了12个青少年。看来当一个人的灵魂被魔鬼攫取后,不管他是生活在有神论国家,还是无神论国家,他所释放出来的破坏力是同样地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