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必让你们得自由
王志勇
(本文摘录自王志勇《本于信,以至于信——信仰自传》一文。全文见《生命与信仰》第八期0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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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复阅读圣经,深受感动的有两点,一是对私有财产的尊重,二是对穷人的顾念。上帝在十诫中明确吩咐“不可偷盗”、“不可贪婪”(出20:15,
17)。连战功赫赫、创立基业的大卫王,要用禾场和牛献祭的时候,也是用金钱平等地从当时耶布斯人亚劳拿那里购买(撒下24:18-25),大卫并没有凭借自己国王的势力,凭借武力或法律,借口宗教需要,无偿占有别人的地产和牲畜。至于贫困和穷人的问题,圣经中有最根本的解决方法,那就是敬畏上帝,遵行律法,各就各位。“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一切命令,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申15:5)。当然,圣经也非常现实,清楚没有任何个人和社会能够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所以也规定了另外很多补救之道,比如借给穷人的债务不能收取利息,到一定的期限应当赦免,在每个人的收入中专门留出救济穷人的份额来等等。因此,使徒保罗也强调∶“只是愿意我们顾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加2:10)。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也出生在一个贫寒的乡村小镇伯利恒,成长在加利利一个偏僻名叫拿撒勒的小镇,他在世的时候甚至连枕头的地方都没有。主耶稣在贫穷之中降生,在贫穷之中成长,在贫穷之中宣教,使我们不得不对贫穷这一问题做出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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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夏天,我高中毕业,在填报志愿的时候,立志专攻法律,为使中国走向民主与法治做出贡献。同年,考入司法部重点院校中国政法大学。在学习期间,深刻地意识到法律本身的苍白无力。法律只不过是一种工具性的东西,正如中国古人所言“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本身既无法使个人向善,更无法使整个社会臻达公平,而且法律本身也需要终极性的价值凭依,邪恶的法律本身就是立法者对人公开的掠夺。在中国历代王朝中,不仅恶法充斥,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更是成为暴君酷吏荼毒百姓的工具。因此,理想幻灭,经历了深刻的信仰危机。于是,我遍览群书,寻求安身立命与治国安邦之路。后来,蒙恩之后,研读圣经中所记载的上帝的律法,倍感“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19:7-10)
作为一个法学研究者、工作者和蒙恩得救的人,我确实敢于向人这样求问∶“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呢?”(申4:8)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律法确实是至为“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有谁能够自夸自己比上帝更有智慧呢?到如今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当今的基督教会很少或根本不传讲上帝的律法,甚至很多人反对上帝的律法,认为上帝的律法已经过时,上帝的律法对于当今基督徒不再适用。
其实,不管是从我自己多年所受的法学专业训练而言,还是我后来十年苦修瑜伽功的经历来看,我都深刻地意识到律法本身的局限性,意识到没有人能够完全遵行律法,靠遵守清规戒律上天堂是死路一条。后来,大量研读教会和教义历史,才深深地认识到,耶稣基督的教会向来受两种思潮的影响,一是律法主义,一是反律主义。前者误用了上帝的律法,后者干脆废弃上帝的律法。律法主义者把自己幻想为天使,反律主义者把自己沦落为野兽。前者没有清楚地认识罪性的顽固,自己虽有责任却无能力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后者则是否认自己受造的身份,因为凡是受造者都处于上帝的律法之下。总之,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都是对上帝律法不正确的使用,源自对上帝和自身错误的认识,从而不晓得律法正确的功用。因此,使徒保罗说∶“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前1:8)。
当时,大学中的许多课程仍然非常陈腐,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和学术可言,很多老师上课的时候照本宣科,只是读读自己所写的蹩脚的教科书而已。因此,我自己很少上课,看看课本和笔记,能够应付考试就好了,大部分时间都消耗在学校的图书馆中读书自学,主要集中在宗教、哲学、政治、经济、法律领域。那时,我开始在图书馆里接触奥地利经济学派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1883-1950年)与哈耶克(F.A.Hayek,1899-1992年)的自由经济理论和保守主义政治思想。阅读熊彼特所著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一书,使我认识到,在自己所学习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范畴之外,还有另外的截然不同的对社会的解读。而且,熊彼特所谈及的“创新”理论,使我在马克思所强调的“剩余价值”理论之外发现一个崭新的视角。“资本主义”并不是一套僵死的制度,而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熊彼特也阐述了“社会主义”的优势,但他所言的“社会主义”并不是那种以暴力夺权、一党专政为核心的斯大林式社会主义,而是议会式的民主社会主义。当然,熊彼特也有幼稚之处,他认为中央当局能够得到足够的情报,从而能够确定各生产部门的正确产量。但这只是一种事实上并不能成立,也永远在历史上未曾成立过的假设。后来哈耶克明确地分析了这种假设的狂妄性和虚幻性。
因此,当时给我最大震撼的还是哈耶克的名著《通向奴役之路》。这本书当时是禁书,属于内部参考之列。在这本书中,哈耶克深刻地剖析了以国民政府为中心的中央计划经济是如何导致全面专制,通向奴役之路的。在计划经济中,国家所扮演的是救世主弥赛亚的角色,试图通过计划和政策来对社会进行全面的系统的调控,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国民政府也不过是由有限的人组成,哪怕是所谓的专家和精英,他们对于控制人心的变化、市场的起伏和资源的流通,也是一筹莫展。这些主张中央集权、精英治国的人,最初掌握权力的时候也许是提刀而立,踌躇满志,但最终则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从理想主义者蜕化、堕落为人人喊打的独夫民贼。因为他们本身所从事的本来就是他们无法达成的事,他们忽略了不言而喻的真理∶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国民政府的任务并不是积极地“造福于民”,主动地为人民创造幸福,而是保证公民基本的权利和自由,使公民能够自由地追求幸福。斯大林式的共产主义全能政府模式不过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是二十世纪人类的集体性癔病,当人民真正醒来时,就会经历巨大的幻灭感。所以,哈耶克在二十世纪中期,就预言了gc主义极权体系的崩溃。
今天,在中国年轻一代崇尚自由、民主的知识分子中,哈耶克保守性的自由主义思想成为他们政治理想的柱石。可惜,很少人意识到这种自由主义思想是在基督教文化的根基上培育出来的花朵。若是没有对至高上帝的敬畏之心,若是没有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绝对的道德标准,若是没有以个人重生为根基的道德素养,各种各样的所谓的自由主义不过是罪人的自由放纵而已。哈耶克一再强调,市场经济就是道德经济,若是没有道德上的诚信,就无法确保市场经济的良性有序竞争。当然,哈耶克并没有意识到,或者没有明确地指出,真正的道德只有建立在基督教信仰的基础上。
上帝在他奇妙的护理中,使我在大学求学的时候就洞悉了人本主义中央集权和计划经济的愚拙。后来,我信主之后,在钻研基督教神学的时候,深受改革宗神学家范泰尔前提论护教学与其学生路斯德尼所提倡的神律论伦理的影响,而路斯德尼在社会、经济和法律领域中所推崇的也是奥地利经济学派,哈耶克则是其中的魁首,这更使我惊叹上帝护理的奇妙。
另外,迄今仍然给我深刻印象的一本书,就是德国社会学者马克斯韦伯所著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现代中国人所熟悉的另外一位社会学家卡尔马克思,始终强调的是物质决定精神,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资本积累是通过充满血腥的掠夺达成的。然而在韦伯的书中,则揭示了基督教清教徒伦理对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决定性影响。清教徒强调上帝的预定和拣选,强调上帝的呼召,强调个人的责任,所以他们工作起来充满使命感和责任心。如今很多所谓的改革宗人士却怀疑传统的预定论,即使承认预定论的人也是仅仅把这一伟大的教义局限在宗教教义的范围内,不晓得也不传讲预定论对人生和社会的巨大影响,只是内部相互吞咬,对社会问题却消极躲避,视而不见。这种所谓的敬虔并不是主耶稣基督所提倡的积极在世上作光作盐,道化世界的敬虔(太5:13-16),与当初清教徒所追求的理想更是背道而驰。仅仅把基督教教义局限于个人灵魂的得救,局限于个人平安的感觉,而不是放眼于文化的再生、道德的更新、民族的重塑和社会的重建,这是当今基督教在中国的悲哀!
清教徒把工作视为上帝的呼召,视为人的天职,所以在工作中积极探索,追求卓越。他们把自己视为上帝的管家,所以克勤克俭,从不浪费,这才有资本的积累。而且,他们把大量的利润用于各种慈善项目和教育事业,为穷人提供身体和灵魂方面的帮助,使得社会虽然也有贫富悬殊,但却没有像中国那样穷人对富人的强烈的仇视之心。目前中国或是只讲经济,不讲道德;或是刻意搞一些空洞的道德宣传和表演,所导致的就是“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等丑陋风气的盛行,严重地破坏了商品经济正常发展所需要的道德与人文环境。这种短视的作法既不会促成经济的稳定发展,也不会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韦伯的这本书深深地打开了我的视野,使我认识到基督教清教徒伦理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也增强了我对基督教的好感和好奇。后来,在归信主耶稣之后,上帝引导我注重以上帝律法为标准的基督教伦理学,我所喜欢阅读的也是清教徒的书籍,他们所倡导的“纯正的教义,敬虔的生活”也成为我的座右铭。上帝的恩典真是奇妙,在我们不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认识我们,一步一步地预备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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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近现代中国之历史,从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康有为的戊戌变法,李鸿章的洋务运动,清朝末年的君主立宪,孙中山的民主革命,共产党的暴力革命,毛泽东的文化革命,邓小平的经济改革,在百年中国启蒙与救亡的旋律中,始终没有解决一个“权威”与“标准”的问题。不管是毛泽东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是邓小平“不管黑猫白猫花花猫,捉住老鼠是好猫”,“摸着石头过河”等,所试图解决的都是一个权威与标准的问题。政治不是我个人的呼召,但政治和社会问题始终是我的一个关注点。“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直是中国士林传统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我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只有传讲上帝公义的律法,耶稣基督恩惠的福音,才是中华民族摆脱暴政与贫穷的梦魇的真正出路。古老的中华民族不仅需要“德”(“民主”,democracy)先生,需要“赛”(“科学”science)先生,更需要基督教所宣示的真理∶“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让你们得自由”(约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