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督徒的自由信念
江登兴
启蒙思潮说:人是第一可宝贵的。今天有必要进一步说:个体生命的独立、自由和尊严是第一可宝贵的。
个体生命的独立、自由和尊严超越于任何家庭、集团、民族、国家、区域乃至抽象的文化之上,自我的主权只属于个人。
一、 自由不能强迫,真理不能强加
首先,在认知上,不存在超越于个体认知之上的真理。第一,对真理或曰正确的规律的认知是由个体完成的。第二是,个体凭理性对世界的认识是有限的,相对的。
由于我们所面对的宇宙是无限的,我们对客观依据的把握是有限的,即我们不可能把握世界所有的信息,而我们的审视、存疑、推断能力也是有限的,那么我们的理性就是有限的。因此,任何人所掌握的真理都是有限的。
因此,任何由贤人圣者认识的真理被推介给别人时,只能由他人在充分自由的情况下,经过自主的判断,做出发自内心的肯定或否定,而不能强加。
启蒙主义的一个悲剧是,出于对中世纪的封建专制与神权专制的否定,提出了人是第一可宝贵的。而一些启蒙先知认为凭自己的理性的智慧已经认识了世界的最终真理,并以理性智慧设计人生社会的发展。
然而他们没有看到个体的有限和理性的有限,以自己所认识的有限的规律为无限的真理。这是知识分子的理性偶像崇拜。欧洲大陆国家之所以动荡,就是出于此。从法国大革命到1917年。情况各异,根源归一。
更有甚者,有知识分子基于对自己理性的自信,认为面对于在愚昧中的民众,有权力强迫他们离愚昧而入自由。就是所谓的救世主情结,其根源是骄傲。如毛先生谓:“君子当存慈悲之心以济小也”。
强迫别人自由,强迫别人入真理,最后不是自己成了独裁者,就是被独裁者所利用而有了法西斯,有了苏俄。
没有对个体,对他者尊严的充分尊重,少数知识先知或哲学王自我宣称掌握了终极真理并把它强迫推行给大众,而大众也交出自我的认知,交出自己的头脑匍匐在哲学王的脚下,结果必是一盲引众盲,相与入火坑。
二、个人利益是集团利益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个体利益是最可宝贵的,是因为没有超越于个人利益之上的利益。人们常说造福于民众,其落实处应是造福于一个个的具体的个人。
任何社会及团体的成员,为了其中个体成员利益的增进,防止团体中少数人独占、侵吞别人的利益,才需要用授权、表决的形式,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加以制约团集的决策。在这种表决中,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也必须受到充分的尊重。不能为了今日多数人的利益侵害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作为人的权利底限。因为今日任何个人受到侵犯的行为,明日就有可能加在今日侵犯者中的任何一个人身上。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人如果不同意一个团体的决策,他即可收回对这个团体的授权,加到其它团体中,任何其他个人也可以加入进来,开放社会乃告形成。
而一旦形成集团利益超越个人之上的局面,就会有一凌驾于广大民众之上的利益集团形成,这种集团为了维护其对社会民众利益的剥削就会对外实行独裁,对内实行分赃,分赃的结果很可能是金字塔型的权力体系的形成。
我们为什么爱一种文化,是因为它以丰富的精神滋养了我们,文化没落了,我们使无由爱它;我们为什么爱一个国家,是因为它增进了我个人的福祉,反之便无由爱它。所以林肯说,如果美国的奴隶制推广到全国,他宁愿移民到日本或俄罗斯。
三、自决之艰难
我们在进行选择的时候,会有几种情形,一种是我们从小被告知家庭与某些集团超越于个人之上,这些自称或伟大或悠久或灿烂的东西教导我们说,我们个人的一切都是属于它们的,我们的一切价值都只有通过它们来实现,离开了它们我们便一文不值。因此,结论是,自我的一切选择都服从于外在于自己的集团,惟集团马首是瞻。尤为可悲的是,当一个人从小便被告知离开集团自我一文不值时,他会把集团对自我的这种要求内化为自我本身的要求,他会把个人的一切利益主动与真诚地出让给自我之外的某些集团,为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法西斯、专制主义最期望达到这样的效果,所以才会有视死如归的党卫军,才会有日本驾驶着炸弹撞向美国军舰的神风敢死队。
我们选择的时候的第二种情形是:我们已经意识到了个体的第一可宝贵,意识到自我的主权只属于自己。而外在的家庭或集团仍坚持个人服从于它们。坚持集团利益第一并对个人进行剥夺。那么自我在选择时便面临外在环境的制约,这种制约与反制约的结果是冲突的发生。
我们选择时的第三种情形是:个人已经意识到了自我的第一可宝贵,而外在的环境也充分尊重个人的主权,那么我们的选择便是自由的,因为外在于自我的集团是尊重个人主权的。这些集团往往通过个人的授权组成,由意识到个人主权的人组成,这种集团较少凌驾于民众之上的利益,较少排他性的权力垄断。选择的结果会促进个人的幸福,也会增进社会整体的福祉。
四、个体自由的信仰根据
中国人的观念中缺少能够定义人类生命内在价值的东西。这是中国文化当代一项致命的先天不足。因此生命权和自由的不可侵犯性,在中国比较缺少文化上的支持。
其实,定义人类生命内在价值其实是个信仰的领域或者哲学的终极的领域。不过我们可以看到,自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强调人文精神以来,近七百年以降,我们几乎没有发现人本的思想对人的生命的内在价值提出了什么令人满意的意见。乃致人本思潮自卢梭以降对人的生命越来越绝望,以致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颓废遍地,毒品横行。
如果我们对于人的生命的珍贵找不到满意的答案,我们也无法为生命的尊严和个体自由找到充分的理由。
在这里,我个人出于自己的信仰,还尝试从圣经里为个体自由寻找一点支持。当然既然是出于个人的信仰,也就是一家之见,一种建议而已。
基督教坚定地相信,个体生命具有无上的价值,因为人类是按上帝的形象样式造的。“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记一:26)。这“形象”与样式”在新约里更具体指明是“真理、仁义和圣洁”,也就是说人类受造而有“真理”即理性的能力——可以认识世界;有“仁义”即法性的潜能——追求公平与正义;有“圣洁”即德性的潜能——追求圣洁浪善的生活。
人内在的灵魂是宝贝的,这灵魂不仅由于其理性、法性、德性的潜能而珍贵,更是由于其来源而珍贵,因为这灵魂是来自上帝的。“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世记二:6)。
说到这灵魂的尊贵,圣经说:“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又赐他尊贵荣耀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诗篇八:3-6)
因为对人类生命内在价值的这个认识,圣经反对因为地位、财产、种族、见解、学识的不同而对生命有任何的歧视。
这是反对任何生命之外的真理或集团对个体心灵进行异化的信仰依据。
五、自由来自于勇气
感谢启蒙,它让我看到整体主义和专制主义对生命的异化。看到个人主义信念的重要。感谢上帝,他让我看见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严。使人自爱而爱人,自立而立人。
因为启蒙,我看重个人的独立,愿意争取个人的权利;因为信仰,我看到个人的有限,并且学习忍耐和饶恕,批判那些侵犯生命尊严,侵犯公义的罪恶,但学习忍耐和爱那些伤害自己的个人。
回到自己的内心,在内心的天空下有一片无限的蓝天,那里有我慈爱的上帝,他的笑脸不因为“妨功害能之臣竞为万户侯,亲戚贪妄之类悉为庙郎宰”而稍有更改。
他给我忍耐和勇气,在没有爱的地方付出爱,在没有公义的地方争取公义。他借着使徒吩咐我们:“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心的必得大奖赏。”
这样基于信仰的个人主义信仰,“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斯书五:24),但它也企盼和平与安康,却不因此而出卖原则。
因此,我个人的信念是:“因信仰而自由”!仰望头顶蔚蓝天空,在无边广阔的大地上承认生命的尊贵和生命的有限,脚踏实在地创造和批判。仅有基于自由的创造是不够的,还需要基于信仰的批判!仅有基于自由的批判也是不够的,也需要基于信仰的宽容与饶恕。
这样的自由信念提倡回到自己的内心,回归纯粹个人,获得完整自我,目有是为了追求个体生活的幸福。生活的幸福应包含了健康、创造力、成就、自豪、爱情等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来自于个人潜力的充分挖掘,个人能力的充分施展。潜力的挖掘和能力的施展进而又要求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这种公平、公正的环境包含了这样的一些要求:我有权知道我所喝的自来水总大肠杆菌是否超标,这座城市的公交车票提价应经过我的同意,我所纳的税收不应被用于公款吃喝,我的孩子要受到良好的教育等等。这些的实现离不开民众对执行者的授权、表决、批评、否定等等现代宪政的理念。
先哲有言“幸福来自于自由,自由来自于勇气”,我们要追求生活的幸福,让我们从勇敢地收复心灵的失地,回归个人开始。
大江健三郎先生2000年9月28日在北京演讲时说:“中国的近现代文学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努力提示出新的国家形象和国民形象的典型……”,在一个嘈杂的时代里,在一块贫瘠的土地上,面对一群疲惫的民众,面临权力与大众传媒双向的煎熬,中国的文字工作者要有志于“做新民”,提示人们一个激动人心的远景:一片蔚蓝色的天空,一颗明亮的晨星,一种内在心灵自由的欣喜。也需要提示人们盼望一个渐渐走向公平和正义和社会,追求一个宽恕和平的生活。
2000年年底于草原部落,2004春略改,2005年5月4日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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