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约翰·加尔文》节录(加尔文与舍维塔斯)
(《这,就是约翰·加尔文》 茜亚·凡赫尔斯玛 著)
王兆丰译
第三十三章
日内瓦城外的一座小山上,有个人被处以火刑。
奇怪的是,此人因异端被焚烧过两次。四个月之前他被罗马教廷处以火刑,但教皇手下的人不够仔细,他越狱逃跑了。愤怒之下,他们做了个假人,里面塞满了他最新写的书,剩下的这个人只好由抗罗宗的日内瓦来烧死他。
这个被烧两次的异端分子是个西班牙人,名叫迈克尔·舍维塔斯。他早年的经历颇似加尔文,父亲是公证人,哥哥是神父,自己是学法律的,跟随罗马教会。象加尔文一样,在法律系做学业生时,他以母语学习圣经,十八岁那年,他转信了二十五年后使他走上火刑架的东西。
舍维塔斯说,神不是三位,那样神就成了三头怪物。这个西班牙人说:“在整本圣经里找不出一个三位一体的字,耶稣是人,不是神的儿子,圣灵也不具有独立的位格,而是神差到世上的灵。”二十五岁那年,他将这些革命性的思想写成书出版。从此以后,他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在假面具下生活的舍维塔斯此时正忙着写另一本书,约翰·加尔文把他的名著称为《基督教信仰纲要》,为的是要重新建立真正的基督教会,舍维塔斯把他写的叫作《基督教信仰恢复》为的是要催毁基督教会[注:引自雪佛的《教会历史第八册》]………
舍维塔斯为什么到日内瓦来?他在法庭上说,是去意大利拿波里行医,路过此地。但是从维耶纳到拿波里的方向与日内瓦、苏黎世是南辕北辙的呀。他好不容易逃出罗马的火刑,为什么跑到日内瓦来呢?是不是那位替他印书的放荡派告诉他说,加尔文在日内瓦遭遇麻烦?他是否知道加尔文的敌人们一直希望推倒加尔文?是的,他很可能知道这些,那么他是否想要让这些敌人来支持他?他是否想在日内瓦散布他自己的教义?或许他只是路过,怀着好奇心而已?没有人知道真正的原因。
加尔文起草了一份39条起诉舍氏的文件。开庭审查断断续续持续了二个半月,有时是他俩之间以拉丁文作书面辨论,有时是面对面的辨论。
日内瓦的放荡派们很高兴地站在了舍氏的一边。小议会专案组主席是培林,另一位放荡派领袖伯尔特利耶也是专案组官员。舍维塔斯与那个在维耶纳法庭上卑躬屈膝、又哭又叫的舍维塔斯今判若两人――现在他不但很骄傲,甚至对加尔文不肖一顾。他看上去胸有成竹,污蔑加尔文为“罪犯、杀人犯、可怜虫、骗子、愚蠢的东西……你难道以为能以自己的狗叫声来堵住法官的耳朵吗”?似乎加尔文成了被告。
加尔文一步一步证明他对舍氏的控诉。两人继续辩论,不但舍氏的话里充满侮辱与蔑视,加尔文说话也是怒气冲冲,措词强烈。他的话象尖刀般锋利,对这个恬不知耻地否认基督是神的异端分子充满了怒火,此人骄傲地坚持说,人生来是清白无罪的,婴儿不应受洗,是人自己,而不是上帝决定人的救赎。
正当各地成千名忠信的抗罗宗基督徒们被火刑烧死时,难道能让此亵读异端者逍遥法外吗?对舍维塔斯必须绳之以法,当时的法律明文规定,神圣罗马帝国的法律上白纸黑字写明:否认三位一体的刑罚是死刑。
第三十四章
但是,判决舍维塔斯的权力不在加尔文手里,此权力完全在日内瓦小议会手里。舍氏入狱的那段时间,正是加尔文对小议会影响力最小的那段时间,因为放荡派与加尔文之间正为开除教籍的权力作殊死的搏斗。那个放荡派领袖伯尔特利耶被教会告知不准领圣餐,原因是他醉酒之后和一群同伙与一位牧师争执,并追打他一直到他家门口。现在小议会竟无视教会的决定,越俎代庖地宣布恢复伯尔特利耶领圣餐的资格………
舍维塔斯的情绪很不错,牢里的虱子与恶臭虽然可怕,但那个放荡派的狱卒送来了好消息。舍氏等待着加尔文的敌人们击败他,自己的无罪出狱已指日可待。他甚至大胆地写信给小议会说:“大人们,我要求严惩那个污陷我的人……他的财产应判给我作为赔偿……将他也投入监狱直等到最后判决,不是他死就是我活”。有趣的是,连舍维塔斯自己都期待着此案的最终判决将是死刑,但他没有料到死的将是他自己。
小议会不顾加尔文的反对,决定向日内瓦其它城市的教会、议会征求意见。小议会在类似的事上也向他们征求过意见,得到的回答都是“温和处置”。若这次的回答也是“温和处置”,他们打算释放舍维塔斯。
但这次来自苏黎世、伯恩、巴塞尔和雪佛豪森的回答出乎意料----事实上,对于放荡派来说,是个震惊。没有一个回答温和的,一个议会接一个议会,一间教会接一间教会都谴责舍氏,指出他的亵渎必须被制止,以免再伤害基督的教会。伯恩说,他若在这里,判决将是火刑。
最后一封回信于10月18日送到日内瓦。培林赶紧作了反应,他先是推说病了,不能参加作决定的会议,然后又建议将此事转交二百人的大议会决定,因为那里放荡派的力量更强。但小议会不想让自己的权力被忽视,不同意将此事交给大议会,判决舍维塔斯的时刻到了。
“根据你否认三位一体,反对婴儿受洗,顽固地执意要以你那散发薰人臭气的异端来污染世界的事实……本议会决定将你定罪,并作出如下的最终判决:判处迈克尔·舍维塔斯和你的所有书籍以火刑”。这就是日内瓦小议会的判决,这是一份以全票通过的判决,连自放荡都投了赞成票,因为他们知道不能无视来自那四个城市的一致意见。加尔文一听到判决,立即请求小议会将火刑改成砍头,因后者稍有怜悯,但小议会迅速否决了他的请求。
舍氏在牢里也听到了判决,这个完全出乎意料的结果使他疯了一般地嚎啕不止。几个钟头后,他终于安静下来,几乎是谦卑下来,但他仍坚持自己所信的东西。加尔文去看他,舍维塔斯请求饶恕,加尔文回答他、劝告他,一如从前对他所做的:“相信我,我从未因为你冒犯了我而要追究你的责任,你是否记得十九年前我曾冒着生命危险在巴黎如期赴约,为的是想要把你赢回主里来。后来,在你流亡的那些年间,我难道没有一再写信劝告你那当走之路,直到你开始恨恶我,只因为我坚定的态度冒犯了你……但是……你应当向你所亵渎的永生神求饶恕……乞求与神的儿子、与那位救主和好。”
法雷尔也来到日内瓦,也为舍氏请求。但舍氏仍被处以火刑,不象那些抗罗宗烈士们那样充满喜乐地走上火刑架,临死时他充满害怕,但仍坚持自己所信的,毫无悔意。
1553年10月27日,舍维塔斯和他的书被一起捆在火刑架上,死于火焰之中。这座小山叫作谢佩尔,他死时42岁。
从此以后,这个人的名字就永远地与加尔文的名字联在一起。联在一起的原因是因为火刑,但是加尔文是唯一请求对他不使用火刑的人。判处舍氏死刑的决定权不在加尔文手里,也与他那强有力的影响无关。那是日内瓦小议会在其瑞士众组妹城市的劝告之下所作的决定,这些事实常常被遗忘了。
但加尔文确实在舍氏的死上有份,他要求议会逮捕舍氏,他起诉了舍氏,他在小议会进行了多次的辩论,证明此人的异端威胁基督的教会。虽然在真正判决时加尔文没有参加,他确是同意的。尽管他反对使用火刑,加尔文也曾写过一本小册子称舍氏为“那个自取灭亡的……异端分子”并为处死舍氏辩护。
其他的抗罗宗领袖也都同意此死刑。个性温和,一直倾向于和平、妥协的墨兰顿写信给加尔文说:“基督的教会会感激您……您的政府所作的处死这个亵渎者的决定完全符合一切法律”。这是一个火刑的时代,是一个人们相信审判他人关于神的信仰是他们的责任的时代。
今天,在舍氏赴刑的山坡上立着一块石碑,那是多年后跟随加尔文的人们立的,上面用法文刻着下面这段文字:
我们----伟大的改教家加尔文的,尊敬他的、感激他的儿子们----否认接受他的这个错误。这是一个他那个年代的错误。根据福音的原则、宗教改革的精神,我们相信良心的自由。
我们特立此和好的纪念碑。
1903年10月27日。
从二十世纪的今天往回看,加尔文在处理舍维塔斯事件上与他同时代的人没有两样,是件令人伤心的事。正是因为加尔文在他所写的著作中,在他所行的许多事情上,远远超过了他的时代,指出了一条宽容与自由、政府与宗教分离,每个人应以自己的良心来信神的路,这才是令人伤心的原因。
然而,神如此伟大地使用象加尔文这样满有罪的仆人来建造他的教会,来影响他的世界。这,才是令人赞叹的真正神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