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方舟子《错误百出、谎话连篇的反科学审视

 

评论人:傻狐狸

 

评论时间:2004-4-8      博客中国

 

 

丁林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原稿)

http://www.godoor.net/jidianlinks/dl-hza.txt

 

方舟子《错误百出、谎话连篇的反科学审视

http://it.sohu.com/6/0304/62/blank219446267.shtml

 

 丁林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修订版)

http://www.godoor.net/jidianlinks/dl-hza.htm

 

方舟子,我为你悲痛!

 

曾以为方先生是位有胆识、有科学态度的学人,因为他敢于向伪科学、学术造假之类宣战。然而我改变了看法。原因很简单,我拜读了他的文章错误百出、谎话连篇的反科学审视》)评丁林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有点不同意见,跟帖评论,居然4次被删掉。悲哀!悲伤!悲痛!转念一想,也许应该是悲喜吧?因为实在有点搞笑。附上原贴,供网友一哂。

 

方舟子,我为你悲伤! 三度以《方舟子,我为你悲伤!》为题发的帖子都被删掉了。你说“学术必须诚实,新闻必须真实,网络必须踏实。”如果谢绝网友评论,尽可以明说,何必遮掩呢? 再发一次吧,我想有“斗士”、“英雄”美誉的您不会这么没有气量的。 方先生,我为你悲哀!! 今晨6点,我发了一个帖子《方先生,我为你悲哀》,10小时后上来一看,帖子不翼而飞。怪哉!怪哉!但愿不是方先生本人删除的。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打击伪科学不应回避讨论,更不应压制不同声音,这似乎是起码的科学态度吧?原文我未留稿,大意如下:

 

丁林重新审视“猴子案”也许掌握的原始素材和相关材料不如你多,对美国的了解不如你深,但他从自己的角度解构和解读此案,你大可不必这么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把他定性为重复“美国原教旨基督徒的宣传”、推销“反进化论的陈词滥调”。 我以为,你对丁文的批评是吹毛求疵、强词夺理的,甚至有点专横霸道的味儿。

 

 地图。那时的美国地图有代顿吗?现在的也未必有吧?除非是十万分之一的军用地图或阿巴拉契地区地图。看上下文,丁先生无非是形容该镇荒僻,你不要较真。

 

上门办案。如果你能举出一两个1925年或以前“上门办案”的案例,我想会比你的嘲讽更来得有力。 名垂青史。大律师达娄再牛,也不是“‘反愚昧’、‘反思想专制’的英雄”吧?你说过猴子案“是美国20世纪名副其实的第一大案”,那么,既是第二、第三……大案全是戴娄办的,也还是排在第一之后,此案和达娄相得益彰大约是不争的事实。起初他未必看得上这个小案子,由于有了强劲的对手,广泛的关注, 发现此案的可操作、可炒作性,萌生当英雄的或充英雄的想法,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他是“一不留神”当上了英雄,反而不好解释了。 “煎烤”布莱恩。达娄是个高明的律师,他的意图是把案子做大,手段是一系列的程序性策略,这在一个律师来说未可厚非。不错,达娄放弃了“向全国做完整陈述的机会”来换取布莱恩的“最后的演说”,明眼人都知道,这正是达娄的狡猾:彼此都向全国做完整的陈述,他不是那么自信,因此宁愿“一损俱损”。是的,在法庭上“向全国做完整陈述”与“向媒体陈述”是两个层次的机会,效果大不相同。你在指责“无知无畏的中国‘自由’主义者把法庭陈述等同于言论自由”时,恰恰是把言论自由等同于法庭陈述了。另外,布莱恩《最后的演说》的出版与发表,也是不能混淆的两个概念,达娄分明“蓄意埋没”这一演说,能不能彻底埋没则是另一回事。

 

总统候选人。极右的总统候选人和否定言论自由,有什么必然联系?否定言论自由的美国总统候选人和布莱恩又有什么必然联系?你是否认为布莱恩作为控方就是极右、极右就必然否定言论自由?

 

假说。丁文中提及的假说似乎都是以当时当地为前提的,文中也提到了“进化论属于纯自然科学”,你是真不明白还是装傻? 达尔文的进化论当然包涵了社会进化论的成分,他为自己的发现和成果欣喜的同时,当然有过困惑,生物进化和人类进化的异同不能不令这位伟大的生物学家惶然,毕竟他不是人类学家。

 

Descent。原意为下降、斜坡、遗传、血统、堕落、袭击,引申为由来或衰落只是汉译的问题,何必对作者冷嘲热骂,顺带捎上“《世纪周刊》的各位编辑”?至于戴屯和戴顿、斯寇普和斯考普斯、戴洛和达娄等等,译音不同,不妨以你为准。

 

北方与南方。我以为猴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它浓缩了美国北方与南方的斗争和较量。100多年来,北方代表了进步、民主、科学、文明,战胜并征服了南方,这是历史的必然,却未必是人类的共同理想。猴子案中以达娄为代表的北方精英们的高明、机智、权谋、机巧,偶尔透出惟我独尊的救世主派头,布莱恩含恨而死招致他们的笑骂,实在不足为奇。当今的美国仿佛是昔日的北方,南方则是愚昧落后专制的某些国家和地区。达娄们不断地到处寻找“猴子”,用民主和科学(含高科技武器)打“官司”,上帝砸的一团又一团雷火,不断地“误中了布莱恩”们,不断地引发达娄们的欢笑。再此我忍不住问一声,要对天下形势无知到何等程度,才会教训生活在美国之内的人(包括领了绿卡、入了美籍的中国人)说:“其实并非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