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目的》加拉太书讲道系列  13

加拉太  319~22

维保罗牧师 2002      王兆丰译  2004

 

319~22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并不是为一面作的,神都是一位。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的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在圈罪里,使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使徒保罗一直在强调的是,人因信而不是行为称义,这是整卷加拉太书的主题。假如你仔细看,这也是他所有书信的主题,人遵行律法的最大的努力对于人被称义什么用都起不了。对于我们生活中的其它事情,例如婚姻、公民、朋友等等人遵行律法的努力很好很有用,但对于人被称义这件事,丝毫作用也没有,当神看着我们,小锤砸下宣告说:“无罪”的时候,我们的努力,我们的行为起不了一丁点儿的作用。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保罗强调说,我们与神和好是由于神的应许,不是我们的能力。他说:

318“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因此,我们应当把我们的努力从桌上完全拿掉,好叫我们知道不是因为我的行为有多好。当然,我不是在轻看好行为,但在称义之事上却不一样。

人自然会问的问题是:“那么律法的目的何在呀?”保罗知道那些犹太人会问这个问题,会指责他反对神良善、圣洁的律法。他会来回答这个问题。在我们回答之前,我认为我们有必要来作个讨论。因为,这一章的最后一节经文成了一个巨大的争议之处,让我在这里向你们挑战一下:你若平时没有在读加拉太书,在预习第三章的内容,那么我们每个礼拜天早上的这段时间对你来说不会太激动的。我读这段经文时感到保罗在这里触及到了一个极大的问题。但你若一点儿准备也没做,听的时候会有一点困难的,但我会尽最大的努力来解释这里的问题是什么,与这个问题相关的是什么。到这章结束的时候,我们会学到神为什么给摩西律法,法到底是什么,律法又是怎样不起作用了(325)。

律法是带我们到基督那里的师傅,信心已经来到,我们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指的是什么?

318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人们对这句经文有五花八门的解释。让我先来向你们解释一下,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议是什么,答案是什么,我先把我的立场告诉你们。

那些把历史分成为一段一段自成一体的时代的观点就是时代论。你们中间可能有人不知道什么是时代论,这是今天基督教中最盛行的观点。从一定的程度上说,我们都相信时代论,我们都承认律法之前有一个历史时期,然后是律法,后来是十字架。但在定义这些不同时代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它们包含了什么的观点上,则有着极大的差别。时代论主义认为每一个时代都是自成一体的,而不是一个时代建立在另一个时代上,渐进式的。

神有一个计划,是在创世记315里所宣告的。然后神立约,他先与诺亚立约,又赐给亚伯拉罕,然后是摩西,后来是大卫。所有这一切都与神最初的计划有关,不是一个一个的孤立计划,它们都与一个计划有关。相信这点的被称为圣约神学。

进代论者常常辩论说,律法已经整个地不适用了。这在今天是很常见的观点。时代论认为,每个时代都是自成一体的,因此律法已经没用了,不必要了。将来的千禧年里会出现,但现在吗,我们不需要考虑。就如班森说过的,时代论者把旧约看作是无益处的神的话。我们只要读一读就可以了,不必去担心它。这实在是件可耻的事,朗读十诫的教会被指责为律法主义,我要辩论说,离开律法,离开宣讲律法你就不可避免地要成为律法主义,或者至少是象法赛人一样。因为你要用某些东西来填充这个空档。我认为这种观点完全误解了这句圣经。下面我来解一下为什么。

事实上,持时代论观点的人很少有人会说蒙神恩典得救的基督徒不需要努力去过圣洁生活。大家都同意基督徒身上应该有的变化。你若问他们过圣洁生活、生命发生变化的标准是什么,会有很多不同的回答。那么到底什么是基督徒行为、道德的准则呢?

我最先听到的是,“我们不跟随字句,必须跟随圣灵的带领。可他们忘了,这也是从字句上读来的,不是吗?(注:罗马书第7章,哥林多后书第3章)。他们是错误地理解这些经文,离开了客观的、可知的真理,这不过就是用基督教行话说出来的相对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结果。我不止一次地亲耳听到有人对我说,圣灵带领他(她)离婚,但他们却根本没有符合圣经的离婚理由。在这类的对话里,当我询问他们所作决定的理由时,他们就指责我是在质问圣灵,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决定是圣灵带领下作的。你不需要多大的智慧就知道这种观点会把人带到哪里去。当你对他们的决定产生疑问的时候,你就是在对神的灵,对神自己产生疑问了。这种观点、论调根本不符合圣经。

另外一种常见的观点是用效法耶稣来代替神的律法作我们行为的准则。最盛行的口号是:“耶稣会怎么做?”我们还常常看到有人把它贴在保险杠上,引起后面车上的人注意。对此。我们应该问的是,我们在哪些事上效法耶稣?假如是我的话,我会把口号改成“耶稣已经做了什么?”依我看,这种把神的律法丢掉,又要去效仿遵行律法的人, 他们的观点是矛盾的、是立不住脚的。耶稣不但遵守了十诫,他也完全遵守了所有的摩西律法,包括礼仪法。

时代论者最强调的,恐怕是这样一种论调:基督徒只需要遵守律法中新约里重申过的那部分。这一说法是从时代论神学家们那里出来的。但这种观点也有几个漏洞。

首先,新约的目的不是颁布律法。福音一开头我们就学到了这一点,约翰福音117说:“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你不能到圣经说我们应该看到恩典的地方去找律法。这是一种缺乏一致性的观点。但持这种观点的人还常常引用这句圣经。我们知道,既使是在摩西时代,也有神的恩典。难道不是吗?当时就有人得救的,人得救因着恩典、藉着信。摩西时代是律法的全面彰显。在耶稣的时代他难道没有要求我们怎样行吗?在保罗写给罗马教会的信里,他花11章的内容讨论因信称义,然后他才说,所以你们应该如此行,或不可如此行。他没有花很多时间来重申律法、十诫,因为神已经给了律法。律法在旧约里已经完全显明,所以说,神在新约里重申律法的那种说法与约翰的话是不一致的。

第二,假如是神制定的律法,只有神才有权力废除掉。我们没有资格来决定说,“我们有了一套新的,旧约里那套老的过时了,我们不要了。”这正是眼下发生的事。神的确废除了一些律法,他在新约里说过几次。比如饮食的限制(使徒行传10章),割礼(加拉太书),祭司制度(希伯来书)等等。这些是神在新约里清楚地废除的,他这么做是有原因的,我们马上就会谈到。但我们没有资格来决定哪些律法已经不再适用了,神会告诉我们哪些不再适用了,神在他的话里告诉我们。

一句话,假如我们从保罗的教导中关于律法的有些部分已经废去推断出整个律法都已废掉,那是件愚蠢的事。保罗在这里教导的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在教导因信称义,他也论到了律法的某些部分,最主要的是礼仪律。

这段圣经没有讨论神律法的其它许多的作用。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大要理问答第95条中谈到了这个问题。

问:摩西律法对全人类的作用是什么

答:此道德律对每一个人都适用,它告诉人神的神圣属性与旨意;叫人知道他们的责任,对所有的人都具有约束力

道德律告诉我们神的特征属性,让我们知道何为善、何为义,它是一切伦理道德的最高权威。离开神的律法,人就只好靠他们自己的想象来发挥了。离开神的律法,就没有绝对的错、对之分,只有人的传统而已。只要大部分人相信,就成了真的。

我们面临的选择只有两种:人的法律或神的律法,即:人治或神治。在一个人治的社会里,谁有权,谁制定的就是正确的。强者所建立起来的伦理道德就成了标准。我们在历史中看到这一现象的不断重演。离开神的律法,没有人可以客观地宣告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行为,剩下的就只能是相对主义。

美国的公立学校从1962年开始宣布与神的律法分离。但我对此事并不太在意,我认为教导信仰上的事不应该是公立学校的责任范围。但从另一方面看,假如一个学生说:“我决定考试时作弊。在我的世界观里,作弊没什么错。任何事情只要是让我感到愉快,帮助我成功都是好的。”对此,老师或校长可以用什么作标准来批评这种行为呢?他们若想要前后一致,就只好允许作弊了,一般来说,他们都会到传统中去找出点理由来。

有一次,我在高中教演讲课。我带了本圣经到教室里,原打算作为文学材料的,有位女生说要上厕所。10分钟后来了两个戴墨镜的,手里拿出对讲机把我“护送”出了学校。我不过是带了本圣经来到学校里,甚至都没有让学生们做决志祷告,学校都不能容忍,其中的一位和我认识很久了,在往外走的路上他对我说他是在葛培理的布道会上得救的,以此来安慰我。不管怎么说,离弃了十诫,我们社会的道德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

但伦理道德并不是律法的唯一目的,也不是保罗在这段经文里所论到的。大要理问答接着论到,律法的运用可以有效地:

叫人知道他们无能力遵行,叫人承认他们的本性、心思和行为已被罪污染;使他们谦卑下来认识到自己的罪与可悲的光景,从而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到基督的完全顺服,看到自己需要基督。”

这就是罗马书104说“律法的最终目的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注:这里译作“最终目的”的这个词,合和本译作“总结”。这个字的原文“telos”,或英文“end”可译作“终结、结局、死亡”,也可译作“目的”,维牧师在此讨论的,也就是根据改革宗神学的观点,即:以经解经的原则,应该用“最终目的”的译法,而不是“终结”)里面“end”这个字的所指的是律法的最终目的和意义。这句经文常常被反律法主义和时代论者们给曲解了,就好象保罗是在说律法已经到头的,结束了,不再是神的标准了。律法的目的不是终结)是把我们引向基督。我曾经主持过不少电台讨论节目。多少次听众打电话来质问我:“你难道不明白基督是律法的终结吗?你为什么还要讲律法?!” 他们不知道“telos”即“end”这个字在此是“主要目的”、“最终目的”的意思。威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的第一个问题的问案是:

问:“人生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荣耀神,永远以神为乐。”

假如我们把这个“end”理解为“结局”的话,那么这句话就成了“人生的最终结局是什么?”不,是“人生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所以说,律法的最终目的是要引我们向基督。当然,律法中有些部分已经不再起作用了。

当一个人诚实地看到律法时,他就知道他是无法按此标准生活的。保罗在罗马书320里这样写到: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到此为止,我想你们已经知道保罗的加拉太318节指的是什么意思,现在让我们接着往下读。

319a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

当保罗说律法是因过犯添上的,他指的是律法是用来显明人心的巨大黑暗用的。正如我们在诗篇197读到的: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使人的灵魂苏醒”。这是多么有力的经文!律法是怎样使人灵魂苏醒的呢?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中这样教导我们:

即然如此,那良善的(律法)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罗马书713

很多时候,人们读到罗马书的这些经文时说,“你看,保罗告诉我们,别再向人讲律法了,因为律法会引诱人去违反它”。我记得小的时候,和小朋友一起去好莱坞玩,我们看到街边红色的火警栓上面写着,‘没有火警不可拉下’。我想,这多好玩哪,我就上去拉了一下,一下子火警响起,消防车来了。奥古斯汀说,他以前偷过梨,其实他并不喜欢吃梨,而是因为偷是禁止的,所以他偏要去干一下。但我认为保罗在这里说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他是说,藉着律法,我就清楚地看到了罪。

若单单看这一句经文,还不是很清楚,还容易引起困惑。让我们进一步来看一看,知道自己有罪并不足以使一个人归向基督。假如我能向你说明你是个罪人,那只能使你感到很沮丧,对吗?这件事并没有告诉你任何关于耶稣的事,没有告诉你基督的拯救大能。领人信主是福音的大能(罗马书116)。信道从听道而来,听道从神的话而来。(罗马书1017)福音不仅是宣讲律法,但律法应该包括在传福音的内容里,因为福音是将人从律法的咒诅下救出来的好消息。基督的救赎之工将人从律法的审判之下拯救出来,必须是传讲福音时应当强调的。

在整个历史里,包括旧约与新约,是基督,也唯有基督能使人免于那本该临到他们的,公义圣洁之神的忿怒。

旧约、新约里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被耶稣所救。我们也必须知道,摩西律法(也就是保罗在此谈到律法时所强调的)里包括了福音的影子与预表,当约翰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时候,他是以旧约的牺牲制度为参考的。羔羊、替罪羊所预表的就是基督。在保罗对摩西律法的消极评论里包括,也很可能就是针对诸如日子、月份、节期、割礼等等这些影子。

让我再来解释一下,为了理解加拉太书,我们必须理解这一点。在辩论律法的事上,一个极端是罗马天主教的观点,另一个极端是时代论主义的观点。

罗马天主教说,保罗所指的只包括礼仪律,你想要得救,就必须遵行道德律。但我们认为,保罗反对的是任何要加到十字架上去的东西。

时代论主义者则认为,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律法了。但保罗说,我们得救、称义唯靠信。因为对那些犹太人来说,礼仪律成了道德律;他们把因信称义记号(罗马书4章,创世记12章)的割礼变成了神救人的方式,即所谓的受洗重生。洗礼本来是神立约以恩典白白救人的记号。今天很多很多教会都在教导受洗得救的错误观点,这是与此圣礼的意义直接矛盾的。洗礼是一个记号,它所强调的是:离开神的恩典。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救一个人

我所以认为保罗在这里主要是指影子而言(即:礼仪律)的理由是:

1. 因为保罗所举的例子都是属于礼仪律的,例如:割礼、节期、日子、月份等等。

2. 因为道德律一直是,也仍然是在显出罪来,叫人知罪。道德律没有失去其作用,礼仪律已经失去了作用。

包括祭司、牺牲、圣殿在内的整套礼仪律法,虽然是影子,但在显明罪恶过犯所应得的惩罚上起了很好的作用。保罗说,律法是为过犯添上的。

你只要看一看这一系统就知道 ,罪真是恶极了。它让你看到神对罪的态度。那么多动物的鲜血流出,告诉我们神是不会姑且罪的,神加上律法是要让人知道罪的后果。这当然主要是指礼仪律法。这牺牲也起了一个预表神的应许的作用——基督将带来拯救。这子孙来到之后,影子和预表就不再起作用,也不再需要了。有趣的是,时代论者们认为律法的这套制度将来在千禧年还会重建,向复活的基督杀牲献祭,这是他们所相信的。

律法是领我们到基督那里的师傅,下个礼拜我们会来讨论这点。我妻子不在的时候,我可以从电话上知道她的情况,也能感到安慰,但当我俩面对面的时候,电话就不再起作用了。它在某段时间里是有用的。保罗接着说:

319~20并且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并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

这句经文是整本圣经中不同解释最多的一节圣经,据说有400种之多(开玩笑)。从上、下文看,最适当的解释是:我们应该知道虽然律法是藉天使通过中保设立的(这里的中保是摩西),是荣耀的,但应许是神直接赐给亚伯拉罕的,是不需要中保的。

321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的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所以,律法与神的应许并不矛盾,律法从来就不是一把人可以借着爬上天堂的梯子。那种说:“我们在新约里多好,那些旧约里的人是靠着律法得救的”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从来没有人被律法拯救过!律法的目的,尤其是礼仪律的目的就是要显明那应许。应许实现的时候,此律法当然就失去了作用,我希望你们能明白这里的关系。我们不再需要杀动物了,不再需要祭司制度了,因为我们的大祭司已经代表我们进入了至圣所。

322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虽然保罗在这里没有写明牺牲献祭制度显明罪,但律法的确将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之下。任何一个诚实的人读圣经都会发现律法就是审判他们的法官。在今天的这个充满对圣经的怀疑、批评和论断的世界里,神的话以它的权威宣告它将以自己的大能审判这个世界。请听希伯来书所记录下来的话: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辩明,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希伯来412~13)。

你们注意到没有?这里神的话是以与神同等的方式描述的,所以我们不能将神的话与神分开。

希伯来书的作者并没有让我们就留在这知罪之中,他接着告诉我们的,不是那自己也会死的祭司,而是那满有恩典、怜悯能救人脱离律法惩罚的大祭司:“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希伯来414~16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