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最古老伟大的法典
汪贵生
(感谢著者惠寄基甸连线)
序
我少年的时候,生于战乱之中,曾经逃过生死存亡的大难,也见过死尸无数的山沟,很多弃在田间树下,混身爬上不少蚂蟥,蚂蚁,奄奄一息的弃婴,自己的二妹妹也几乎被丢弃掉.但我们终于逃了出来,到了台湾.然后求学,赴美,半工半读,留学就业,五年间成为这家全白人公司的研发部门经理,引进十四位从台湾来的工程师在工程部任职,又几年取得工程博士位,成为通信部总经理,然后回台湾创业,一生有过不少很大的波折但终能克服.所以,我相信的一直是自己,而且自认非常理性.对宗教既无恶感,也无认识,还认为基督教不过是西方文化的产品,和佛教或其它宗教是一样的,都是劝人为善,是人的心灵寄托,像我这种有办法的人那里需要基督教呢?
1997年,我太太成为基督徒,我觉得她有个宗教信仰总是好的,自己却从没想到也去信基督教.因为我们夫妇感情很好,她去聚会的时候,总是拉着我去,她说,因为别人都是夫妇一齐,我不去,她好象没丈夫一样,我大概三次答应一次,而且不是带报纸就是带本书.人家向我传福音时,我就和他们辩论,而且引经据典,辩才无碍,自己觉得很得意.有一天,有位教友问我看过圣经没有,我说没有,他说“噢”.回家以后,觉得应该看一看,也没存甚么好心,因为打算从中找一些毛病,以便“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而且圣经甚么都讲得很清楚,不似佛经那么样深奥难懂,自己看就行了.所以就从旧约开始看,一边看一边找“毛病”.旧约里有很多神颁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有一天,正在看的时候,突然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我一生很少哭,而这次连眼泪都控制不住,甚么原因也搞不清楚.后来才现原来我是对 神的大爱和大智能所感动,彻底相信 祂是真 神,因为,从古至今,从无人写出这个绝对智能慈爱的法律.而这部律法是三千四百多年前订出来的,除了犹太人外,全世界那时都没有这样完整的律法.感动之下,便写下这篇文章,以为见证.
本文
摩西奉耶和华之命带领 神的选民以色列人,出埃及到迦南,沿途跋涉,并被处罚在旷野中流浪了三十八年,总共花了四十年的时间才抵达约旦河的东岸.出埃及开始的时间是纪元前一千四百四十五年,相当于中国的殷商时代,也是中国信史的开始时候.在出埃及的这四十年间,耶和华订了很多律法要以色列人遵守.
中国的律法大概在战国时(距今二千二百年前)传说由李克始作六律,汉高祖命萧何依秦法制九律(距今约二千一百七,八十年),据说其中六律是采用李克的.这些律法主要都是为了维护王权的巩固,如兵役,税收,治安,惩治叛逆,保障王权等,主在严苛,并无人权.历代均有不同,大体以唐律为本,演变至大清律.在读中国通史的时候,很少会读到关爱人民生活的法律(注一).
但是在旧约中,耶和华为以色列人制定的律法却极为详尽,而且很多现代各国的律法都以此为根源(如大英宪章).神所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律法,包罗万象,并不加以解释,却不难看到它充满了爱.我们必须了解的是,古代人君的律法严酷残忍琐细,可是没有爱,法律是统治权的保障,基本上与人民的权益是对立的,我们在后段会谈到.人在彼时没有甚么文化水平, 神只能以规定,处罚及奖励来施行祂的教诲.不加以解释,只要求遵循祂的道好好做人就可以了.
我这篇文章所要谈的是,在那久远的以前,竟会有这么样一份处处为人生活保障周详的律法订出来,不仅不可思议,而且是不免引人去思考,只凭”一个人”能做得到吗?那他是谁才有这种智能和能力呢?
在了解这些律法之前,我认为首先要知道, 耶和华的道是入世的, 祂只在教诲和引领人如何做一个平安快乐的好人,如何生活得好. 祂从未像一些其它的宗教一样,要人成仙成神,甚至也没有要人立功,立德,立言,成为圣贤.因此祂的律法完全是对人类日常生活作息的硬性规范,更涉及伦理及道德层面.祂对犯法(犯罪)的惩治虽然绝不留情,但是,有时也会法外施仁,也可以争辩,并不那么样硬板板的不可变(注二:出埃及记32-14),对既定的政策有缺失时,亦可修改(注三:民数记27-6).这一切的做法,真是没有高调,没有高不可及的理想,是实实在在的入世规范..其用心之良苦,简直就和父母对儿女一样,就如旧约申命记第八章第五节所说” 耶和华你的神管教你,好象人管教儿子一样.”
因为小孩的幼稚,开始只能以规定和命令来达到父母的期望,希望孩子不要走错路,误了自己. 神不停地要人遵奉祂,无非如父母要儿女们心中有父母,为人做事时总要想到父母,才不会出错..这种为人父母的心理路程和 神是一样地,应该不难了解.天下没有父母不希望孩子在成长期听父母的话,听话的孩子总是令父母感到欣慰骄傲,放心. 神就说”我听见百姓对你(摩西)说的话,他们所说的每一件事都好,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申命记5-28).
必须要记得的是,这些律法是三千四百年以前,人类文明才在起步时订下的,虽然其时社会结构单纯,物质及科技发展与生活都与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但是人类的基本欲望和心理问题与现代的人并没有太多差异,严格地说起来,人的欲望基本上一点都没有变,而且随着工商业的发达,欲望也愈来愈大,压力也愈来愈大,结果,人就失去了平安喜乐,违背了 神的期望.
这部法典不但从官僚体系,税制,司法审判及刑法,军事兵役,土地划分,工艺制作,财产保障,遗产分配,度量衡,社会治安,社会道德,人伦关系,劳工作息,动物分类,农业,社会福利,甚至到卫生条例,预防医学,都一一涉及到,基本上,就是人类每日的生活规范,所以用之于现代,很多地方仍然适用.
这种知识的渊博,对人性,地理,万物了解的透彻,绝非一个人的能力所能及,在中外历史中,文化上有一得或贡献者都非贤即圣,流传后世.以耶和华的律法制定而言,涉及得如此之深之广,他不是神又是甚么呢?更重要的是,没有一条规定不是为人好的,而且没有一条是难以遵从的.耶和华在申命记30-11说“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不是离你远的”.与人君相比,神的旨意是容易遵奉得多.举例而言,汉武帝时”仅死刑项目便多至409条,1882款;比照判例的死罪决事比多至13,472条”,人民动辄得咎,司法紊乱,难以执行,因此决狱失平之事时常发生(注一之214页).而死刑之执行更分为弃市(杀之于市),磔(车裂),腰斩,枭首(斩首而悬之),夷族.希特勒第三帝国刑罚之残酷和点子之多,比中国秦汉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注四),为何如此?因为人君之法以君王的利害为主,而 耶和华的律法是以爱为主之故,这一点是神律和人君律的最大精神分野.
我们现在就神的律法归类,来了解 祂对人的期望和 祂知识的渊博,真会令人不能不从心底里加以佩服,因而也不能不承认 祂是真神.也只有 神才能在那么样久远的年代之前,把人类生活规范得这么样周到,点滴得无所不含,无所不包,没有对人的真爱,不可能如此地尽心尽力,恩威并济,因为, 祂就怕人不听话,进了歧途. 耶和华是绝对公义和慈爱的,绝不以有罪为无罪,生怕人做坏事,受到处分,还特别叫以色到人在以巴路山上,大声诅咒犯律法,不守道德规范的人(申命记27章),又鼓励人们听命则有福,逆命则受诅,真可谓用心良苦.以下除宗教法在此不提,以免有失偏袒外,现在试着把有关律法,一一分列于后.
十诫
十条诫命是 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约,其后,耶和华又叫摩西在山上和 祂一齐四十天,指示了更多律典.这约以十诫是纲,律法,律例,典章为网,是 神给以色列人立国的基础.十诫是:
一,除我之外,不可有别神.(因为祂是唯一的真神,与中国诗经大雅的文王篇:〔上帝临汝,毋贰尔心〕的道理是一样的.
二,不可敬拜任何雕刻的偶像.(因为都是人造的)
三,不可妄称(Misuse)耶和华的名.
四,当记念安息,守为圣日.
五,当孝敬父母.
六,不可杀人.
七,不可奸淫.
八,不可偷盗.
九,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十,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及其一切财产.
1.
行政与官僚制度的建立:在耶和华的国度里,一切以神为主,因此神的旨意和遵从是至高无上的,有如现在所说的一国之宪法.祂规定一切行事,以会幕为最高权力机构(如中央政府).为了 神的旨意执行及聚会乃建会幕,(即圣堂,出埃及记40章).在立会幕之前,其所需之财源,圣物和制作方法均有详细指示(出埃及记25,26,27,30,36,37及38章).经费来源,由人民自由乐捐,绝不强求(出埃及记35-21).
2.
为了达到侍奉上帝及子民管理的目的,必须有神与人之间的沟通管道,这就是祭师的任命(后来的官吏),任命有任命的程序和仪式(出埃及记29章).祭师有特定的服装,连制作方法都加以指示(出埃及记28及39章).为了维持会幕圣所的运作,必须有经费来源(维持政府运作的税收), 神也想到了,那就是犯罪者缴纳的赎银(出埃及记30-11).其后,神还特别指派了摩西的族人,利未人为祭师族,由摩西的哥哥亚伦为大祭师(出埃及记28-31).
利未族代表以色列人每家的头生子,因此以色列人家就不必派头生子来服勤.祭师由这个利未族产出,专事对 耶和华的祭典及圣所的管理(民数记18章),负责 神与民的沟通.并为司法官,审断刑,民事纠纷,直如后世的官僚群.该族并无产业,不事生产,生活来源由全以色列十二支派供养(民数记18章26节).既不能置产,官商勾结的事也就难了.
3.
安息日与土地休耕:
神规定每劳碌工作六天后,第七天要休息一天,不但自己而是要所有的人,括儿女,奴仆,甚至城里的客旅,牲畜,都要休息舒畅,连土地也在耕种六年后,要休耕一年(出埃及记二十章8-10节;二十三章10-12节).这与中国文化中宵衣旰食的工作狂,传统美德相左.现在的人都知道,适量工作是健康之本,土地也必须休耕才能恢复地力.但是 神在3400年前,已经硬性作此规定,现在地球上没有一个国家,不在星期天休息的.
4.
兵役制度和户口调查: 耶和华将利未人以外的以色列人分成十二支派,各派族长,清点二十岁以上的男丁,编入军队,共得军603,550人(民数记第一章).再立领袖,订十夫,五十夫,百夫,千夫长官制(申命记1-9),然后将十二支派加以安营各有属地(民数记三章12到20节). 第二次数点百姓,是在瘟疫之后,重新点数二十岁以上男丁为601,730,按人数多寡分地之大小(民数记第26章).其中利未人一月以上男丁为23,000人.无产业,为祭司族.
5.
战阵之法:申命记20章指导作战及服兵役的原则,正在建筑家屋,,订婚未娶,,胆怯者免役,这是奠定军心士气,无后顾之忧.攻城之先,先求对方投降,降者奴役其民,不降者再攻击,这是仁心战术.有果之树不可砍伐作营垒,继续食物之来源.申民记23-9更规定掩盖粪便等军营卫生条例.
6.
税制:税分年税及一次税,民数记18章第15节规定每年的人畜头生子归祭司,16节规定可以用银子赎回以色列人头生子,26节规定,,以色列人生产量的十分之一予利未人,十分之一之十分之一给神,用于祭典,但是神并不将其拿走,因为再赏给祭司.一次税是在进入迦南之前规定的(民数记35章6及7节),因为利未人在迦南地区没有产业,以色列人要划出48座地市给利未人住,其中六座为逃城,专为误杀别人,逃亡者居住待审之用.
7.
财产之保护及遗产制之建立:出埃及记22章1至15节里面对财产权及遭受损失时,均详细规定.如偷窃之处分,如人若偷牛以五赔一,羊则以四赔一;夜间误杀窃贼,无罪,白日则有罪,免得故意杀人而有借口;毁坏庄稼,纵火,财产托管遭失之处理;财产争执之审判;动产借用,雇用死伤之刑,民事处理等.民数记27章6节内说到西罗非哈之女儿们,因其父无子乃无财继承,因而向耶和华抱怨,神认为有理,立女儿继产法.另36章6至8节更进一步规定,如女嫁外族则不能带产业走,所以虽可随意嫁人,却得为本支派的男子,使产业仍留在原宗派中.另申命记19-14规定不得变动地界,否则有罪,以维护产权的继续和完整,不会产生地主和土霸.
8.
道德与社会责任:出埃及记20-12的十诫中及20-21和22-21,22诸节均要儿女孝顺父母.因为 神是有爱心的,所以为人要善待孤寡;善待外人.出埃及记22-16规定与处女行淫,应娶或因父母不允,以金钱赔偿;利未记第八章,第20章及出埃及记22-19均详细规定不可乱伦,禁止不当性行为,如人与兽交,同性恋等(中文译本较含蓄说不可露下体;英文译本为sexual relation).出埃及记第20章之十诫中规定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作伪证陷害人,不可贪图别人的妻女财务;申命记22-1规定见到牛羊及各种失物须通知失主或还回.
9.
婚姻法:申命记22章13节规定,同房后,如夫诬妻非处女,女方父亲举证,真假各有处分;同章22节规定与有夫之妇通奸的处分;23节规定已经许人之处女与人通奸的处分;25节规定强行玷污已许配人之女子,仅男方受处分;如强行玷污没许配人的处女,须娶其为妻,终身不可休她.同章30节规定不准娶继母为妻.申命记中第21章第十节规定,如果欲娶俘虏女子为妻,须让她换掉原来衣服,剃头,修指甲,为父母居丧一个月,,才可嫁娶.如不喜欢了,须让她自由离去,不可卖她,也不可当婢女.申命记24章一开头就规定被休妇人可再嫁,如其再嫁夫又休了她或者逝世了,原夫不可娶回此女.最好的规定可能是同记中之24-5, 为了让新娘快乐,新郎可以一年不从军,不办公事.为了让人死后仍有子嗣,申命记25-5规定,兄弟同住,如一人死而无男,活者有义务娶其遗孀,使其生子继嗣.如不肯,女方有权找长老主持公道处分.
10.
长子地位法:申命记21章15节确定长子不因母亲是否受宠,其身份不可更改,而其所承受的产业为双份,免去定庭纠纷.
11.
善良风俗:
申命记18-9要人不可从巫术,迷术,占卜,观预兆,使用召魂术,不可以儿女为牺牲祭神.申命记22-5规定不可男着女装,女着男装.申命记22-8规定见有鸟窝,母鸟伏雏或在蛋上,只可取雏要放母,不可两者并取.不可以母乳煮羊羔,养成不忍之心,中国之’君子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和其道理一样.申民记23-17规定女不可为妓女,男不可为娈童,为了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失礼,因而申命记25-11规定若二男互斗,其中一妻助战,抓对方下体时,要砍女人之手.
12.
债务法:申命记十五章定有债务法,规定本族人每七年最后一年豁免债务,外邦人(非以色列人)可续讨.出埃及记22-25则规定借贷给穷人,不可取利.申民记23-19也规定借东西给兄弟不得收利息;出埃及记之22章26及27节及申命记13都规定不可以拿邻居的大衣作借贷抵押,并且须于日落前归还,因为大衣晚上当被盖;申命记24-5规定不可以人之磨石(生活之必须用具)作借贷抵押物,同记24-10规定无论借给邻舍甚么,都不可进其家取抵押,等在外面,由借贷人交出抵押.24-12规定如果借贷人是穷人,不可让其抵押物过夜,日落之前还.申命记24-17规定不可拿寡妇之衣作抵押,这是照顾孤寡贫困之人的慈善法,不把人逼死,无路可走.
13.
奴仆自由条例:奴仆在世界各民族中都存在,因为他们是一种原始的生产力.各民族对待奴仆方式的基本不同,是人道程度的不同.出埃及记21-2及申命记15-12均有奴仆买卖之规定.买来之奴隶仅服务六年,第七年还其自由,任其自由时,不可让他空手而走.主奴之间定有规章,双方不可滥权,期间六年.如以女奴为儿妻,当视同女儿,须守法善待.申民记23-15收留逃奴,不可交回原主,任其选择住地并善待之.申命记第25章对于兄弟(国人)变穷出卖自己为奴时,规定不得视同一般奴隶服侍主人,要像雇工一般对待,不可以视为永久产业.在禧年(每50年为一禧年)时允许他和其儿女自由离开.但是买外国人或者寄居者或其子女为奴,则可视为永久产业.如果以色列人把自己卖给外人或者寄居者为奴,则其本人或其亲人,应将其赎回来,其身价则以距下一个禧年远近来估算,赎价亦依此估算,这一些规定可谓规定得相当周到,也非常人道.
14.
人身攻击及伤害法:出埃及记21-12对人身伤害或杀人者均有详细分类及处置份方法,如故意杀人者死,打父母者死,咒骂父母者死,计杀别人者死,拐卖人口者死.伤人者赔偿治疗;毙奴者受刑;伤害孕妇者依审判赔偿.主人对奴隶无任杀之权,且负伤害之责.牛畜伤人或互伤,主人须负责,均有详细规定.所以猫狗伤人,主人受罚,早有定律.
15.
诉讼,审判及见证制度之建立:申命记第17章第8节建立了诉讼制度,规定遇有争执时要去见利未人祭司及当时之审判官,在神所选择之地方审判,判语不可偏离左右,贫富一样,须公正公平,以达到判一诫百之效.申命记16-18及出埃及记23均规定各处所设之审判官,不可受贿赂,按公义审判,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外貌,依穷富定夺.申命记19章15节规定见证条例,不可听一人之辞,须有三人为证才可定案.故意诬陷者要治罪.出埃及记23-1至3节要人”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民数5-12规定如怀疑妻子与人通奸,不可妄断,须经过疑奸测试法,属实才可治罪,否则奖励受诬女子生子.
16.
刑法:旧约中一般的死刑处分多半施用于违反耶和华的神意,或者在神的地业上犯了罪.但是并不是那么样不分青红皂白,也依犯罪之情况,分别定刑.如民数记35-6及申命记19-1,均规定要立逃城,误杀人者逃此待审.预谋杀人者,逃此则由长老交回治死.民数记5-5规定无论男女若犯了罪,须坦白承认,将亏负人的如数偿还,再加百分之二十罚锾.利未记第六章也规定不诚实及欺诈不诚都有罪,须加百分之二十赔偿.申命记21章18到21节规定如何处理逆子.申命记21章23节规定,处死之人的尸体不可悬挂过夜,必须当日安葬.申民记24-7规定拐带人口出卖或为奴死罪.审判后,一方定罪后,如需杖罚,申命记规定不可以超过四十杖.
17.
劳工及安全法:
耶和华非常注重休息,在整本旧约中,很多次要人民工作六天后第七天要休息,定为安息日.第一次出现是在创世记第2章第2节,祂自己于造完天地万物后自己休息,但是在十诫中(出埃及记20-10)规定不但本地人连寄居人和牲畜都得休息,以后又不断叮咛重复.除了安息日外,另定不少节日,让人欢乐过节,不得工作,因为主喜欢人民在祂面前欢乐.这和父母喜欢儿女膝下承欢一样,可看出神对人之爱多么深.申命记24-14及15规定不可欺侮雇工,必须当日给工资,也就是不可欠薪,欺骗员工.同记22-8规定建筑房屋时四周须设安全栏杆,免得人从上面掉下来.
18.
卫生条例及预防医学:耶和华在祭典,人类生活环境及日常生活中订了很多洁净和不洁净的条例.最让我敬佩不已的是肉定要烤熟才可以吃,而且当天吃不完,须埋掉不能再吃,也规定不能吃油脂及血,和三千四百年以后的人所守的卫生要件没有多少差别.神所规定的可吃牲畜都是食草类的牛羊等,杂食类的猪则列为不洁,因而不能吃.民数记5章及19章都规定凡触摸人畜死尸者为不洁,须洗衣洗澡.利未记12章对月经及产后皆有洁净条例的规定,现代人的看法当然是休养及避免感染.同章也规定男孩要行割礼(即割包皮),以免藏污纳垢,现在的人不也是如此吗?
利未记有两章是有关皮肤病处理及防止传染的规定;13章提供痂,癣,火斑等一般皮肤病之鉴定,处理程序和方法.13-47规定由祭师查看感染痲疯病的衣物,如发红,发绿,如未发散洗之,洗不掉或发散烧毁,一步一步来.14章对传染性皮肤病有成洁之条例,如所有毛发均剃光,洗衣洗身,隔离病人等.14-33更规定了清洁病人所住房屋之条例,如取走不洁之土石建材,人亦需洁净防止漫延.15章对体漏症如泻肚,梦遗,月经,性交,血漏等均得洗澡洗衣.
以上的规定都要向神献祭,赎罪,如洒鸟血,燔祭,素祭赎罪等.祭神的事都是感谢神的大德大恩.至于这些医学规定可以肯定具有实质的功效,而且多为预防医学,当然现代医学远比三千四百年前进步,但是不能小看这些规定在当时的功效.现代的医学离解决所有疾病的能力还远得很,对突然出现的疾病仍然束手无策,如最近在乌干达爆发的Ebola病毒就没解药,二十世纪初遇有解决不了的传染病时,不也是把一个村子全烧掉吗?现在处理乌干达Ebola病毒也采用了烧村法.
17. 动物分类:利未记11章详细把动物分类,天上飞的,地上走的爬的,水里游的,一一精细分类.从骆驼,牛羊,飞鸟,鱼到昆虫那一些可以吃,那一些不能吃,都清楚规定.这种能力肯定不是人力可行,实在是太神了.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一种食肉或者杂食动物是列入可以吃的,能吃的均是草食动物.再者,神把尸毒看得很可怕,一经触其尸体,其人便成为不洁,甚至尸体掉在对象上该对象亦不洁至到晚上,衣服,对象都得用水洗.(注:在新约时代,很多动物经神洁净后,都可以吃了).
18.
农业及慈善法规:申命记22-9规定不可把两样种子在同一葡萄园内,不可并用牛及驴一齐耕地.出埃及记23-11又规定地每个第七年要休耕一年,让穷人野兽从中取食,达到了现代休耕恢复地力的目的.申命记23-24,25有个有趣的规定,可以在邻居的葡萄园内尽情吃葡萄,但是不可装入器皿中带走.同样,可以用手摘穗不可割禾杆.申命记24章17,19及20节有救济贫苦之规定,如若在田中收割庄稼,忘掉一捆,不可回去拿;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摘葡萄,剩下的不可再摘,都需留给寄居者,孤儿寡妇.利未记19章9节规定,在收庄稼时,不可割尽田角,好留下给穷人.申命记25-4照顾到牛,所以规定牛在踹谷时不可笼住它的嘴,防它吃谷,耶和华认为这是不对的.另申命记26章又进一步规定,每逢三年要取所有土产十分之一,分给利未人,寄居的及孤儿寡妇,使他们也能吃得饱.
19.
土地房屋使用及买卖:利未记25章第8节起对土地利用及买卖有详细的规定,要点是每七个七年,即49年之后一年,即第50年为禧年(Jubilee).一切土地买卖以这一年为计算点,离下一个禧年愈远,地价愈贵,因为买的是下一个禧年前的收成.这一年要休耕,神会在每个第六年叫土地产量为平常的三倍,以应付第七,八,九之三年所需.这一年要把以往卖出的土地以已力或者合力赎回,将主权各回归原主,买卖之间不可亏负对方.土地不可永远买断,因为人是过客仅有使用权,而地是神的(这一点非常有趣,似乎可以避免炒地皮,有的土地学者就有相似看法,中国大陆就只准人民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城内住宅,卖出后一年之内有赎回权,否则永远卖断,但是在城外之房屋则视依土地买卖方式.
20.
衣物之规定:申命记22-11,12.不可穿羊毛细麻掺杂混合所制的衣服,所披外衣四围作繸子.
21.
工艺与度量衡:出埃及记的第三十六章及三十七章详细规定圣所(会幕),帐幕,约柜,桌子,灯台,香坛,祭坛,外院之制造法,尺寸,材料..而且施工材料,数量在出埃及记之38章21到29节均有详细精确统计.除此之外,二十岁以上603,550人中,每人的财物负担数也计算出来.三十九章内从头至尾规定了祭师圣衣及其它祭师衣冠的制作方法,尺寸,颜色和材料,配戴珠宝的种类和雕刻,一一都有极详细的说明.
这种工程不要说三千四百年前,就是现代也不算小,能有这样的规格及施工说明,令人真是觉得不可思议.
22. 公平交易法:申命记25章13到15节规定买卖不可有大小法码及升斗,要公道交易.
22.
立君王:申命记17-14规定立君王的原则,应立神选之人为王.为王者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免心生偏邪,不可多积金银.要君王从祭司那里抄录神之律例,谨守神诫,免得他向兄弟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神说,这样他和他的子孙,在王位上才可年长久远.可惜后代君王很少有人遵照神的旨意的,所罗门穷尽天下之人力财力为一人之好,后宫嫔妃千人,和神那么样接近又特别得神恩宠的都会如此,可见人心之坏.
我在这理顺便讲一个圣经的君王故事,以色列有两个名闻与世的君王,就是第二位的大卫和第三任的所罗门,头一位是扫罗.当初神拣选扫罗为王,在位32年,因为离开 神而交鬼, 神便叫他失去王位,人也战死.大卫一生仰仗 神,和 神的关系非常好,可是后来作王得势后,忘了 神的诫命,行为不检.他有一天在屋顶上,看到一个名叫拔士巴的美妇人洗澡,两人通奸.为了长相厮守,就把妇人的丈夫,一位非常忠于他,叫乌利亚的人,派到战场上最危险的地方战死. 神非常生气,叫两个人生下的第一个儿子生了重病,大卫虽然认罪,但是怎么样求让孩子活命,都没有用,第七天孩子就死了.两个人生的第二个儿子就是所罗门,他向神求智能, 神就赐福给他,不但有智能而且国家富有,并且建立了第一个圣殿.但是他后来也是行为不检,有一千个妻子,又跟随外邦妻子拜偶像.在位也只有四十年.传位给儿子罗波安后,以色列便一分为二,先后被异族灭亡,从立国到亡国仅457年,而失国却有两千四百年.
为什么会如此?因为,当初,所罗门向 神求智能聪明,好判断人民,为民谋福. 神说他一不求财丰,二不求灭敌人,三不求长寿,只求聪明智能好判断人民, 神非常高兴,便说不但给你智能聪明而且还赐他财丰尊荣.但是,也警告他,倘若你们转而丢弃 神的律例诫命,事奉别的神,就必将以色列人从 神赐的土地上,连根拔出来,而且建的殿也不要了.所罗门至少犯了两个诫命,因为 神不准君王多娶妻妾,不准奉事别神.所罗门却有一千个妻了又信别神,上行下效.所以 神的惩罚跟着就来.大卫和所罗门是犹太人的骄傲,恶行劣迹,一般民族,国家的历史,都会设法掩饰,但是,犹太人的圣经毫不掩饰,因为,圣经是 神的默示,没有人敢美化恶行丑事,从这个故事及圣经的直言无隐,不难看出 神的公义来.
以色列于主前586年亡国,距今约2400年左右.人类学者说,任何民族亡国500年以上,必会被别人同化,所有的文化及Identity都会没有了.可是两千四百年来,犹太人不但拥有自己独立的宗教和文化,全球只有2800万人,在世界上,却一直拥有决定性的政经影响力.并不只会作生意,各行各业的人材都非常多,名人辈出,如古时埃及首相约瑟,巴比伦的首相但以理,波斯王后以斯帖;今日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和美国前国务卿齐辛吉.而且在1948年五月十四日复国,现在的以色列人口只有600万人,自复国以来终日战乱不停,不但科学技术农工业发达,而且对世界和平混乱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被称为小国中最大的强国,为什么如此?因为 神曾因以色列人的叛逆,把他们分散到世界万国中,要他遭受人间各种痛苦折磨,才让他们复国.以色列的历史不但见证 神的公义和慈爱,而且更证明 神的存在,而且是一位一直在掌管世界历史的活 神.
这一篇感想实在写得很长,不是我故意这样,而是耶和华的大能实在太大,祂怎么会知道那么样多!我们在中外历史上能找出另外一个人或者神,有如此的能力吗?连望其项背的都没有,那你说他是谁呢?能不承认他是神吗?写完这篇文章,难免又想到,人的能力在那里?我们现在又要改变基因,又要复制动物,甚至人.我们是否在惹火烧身,想做神的事.看看狂牛病,根据不少科学家的报告,这可能是因为以羊的肉骨粉喂了牛的缘故.牛本来是吃草的,人为了贪婪,破坏了牛的本质,变成不洁.不少科学家也认为爱滋病是人与猿猴有性行为,再由同性恋者传递,如果确实是这个原因,那是否违反了神的律法,而得到报应呢?我们对人类的科技前途,甚至人类的前途,能够坦然,而不忐忑不安吗?我们的行为能够得到神的福佑吗?我们是在进步呢,还是在退步?
注一:中国通史,傅乐成着,台湾大中国图书公司
注二:以色列人铸金牛犊,向它下拜献祭,偏离了神道,耶和华发怒,欲降祸给百姓,摩西求情,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祂的百姓.
注三:西罗非哈死后无子,因而其名从族中除名,产业为众兄弟分掉,其女到摩西那里抗议,摩西再把事件项目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晓谕摩西说”西罗非哈女儿说的有理,你定要在他父亲的兄弟中,把地分给她们为业,要将她们父亲的产业归还给她们”.同时也规定”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父亲的产业归还给他的女儿.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产业分给他的兄弟.—可能是最早的女权运动.
注四: Chapter 27 the New Order,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Third Reich By William L. Shirer,
2001/2/17于NJ. 初稿
2001/2/25 第一次修增
2005/5/16 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