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的创造观
C. Van Til (范泰尔)著、曾劭恺译
﹝摘译自The Presbyterian Guardian, 1937, Vol. 3,
P. 204f﹞
在上一期的文章(《巴特的圣经观》)中,我们看到巴特虽然大声疾呼要人回到神的话
语中,但他却与更正教的立场相左,不承认圣经是神直接启示的话语。现在我们要来看
看,巴特的非正统创造论,如何导致他无法视圣经为神全备的启示。
我们知道,黑格尔的哲学以及士莱马赫的神学掌控着现代派教会。改教家所信的那位全
权之主已被否定,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跟被造宇宙之间无法脱离必然关系的神,已不是
那位驾驭宇宙之上、自主的上帝。他们甚至将上帝与宇宙自然律之间划上等号。他们太
过强调神在宇宙中的临在性,却忽略了神的超越性。
巴特豪不畏惧地向这种现代主义的临在式神学﹝immanentistic theology﹞发动攻击,
几乎使其付之一炬。他呼召人归向那位超越的上帝、全权的主宰,那位「绝对的他者」
。他教导人丢下他们的骄傲,放弃他们凭私意解释圣经的方法,并俯服在那位「掌握生
死之主」的面前。
我们难道不因巴特所成就的功绩而欢喜吗?我们当然因之欢喜。我们愿意见到现代主义
完全被摧毁。但巴特却认为,假如正统神学仍有存在的空间,那么现代主义就永远无法
完全被摧毁。我们为他的态度感到忧心。
创造论的重要性
没有创造论,整个更正教的神学架构都会崩溃,这几乎是无庸置疑的。人倚靠神而存在
,并且必须对神负责,因为神创造万物,并以权能托住万有,护理整个宇宙。假如在神
之外还有其它的至高权能或原则,那么人至终就不是单单对神负责了。假如在神之外还
有其它的至高权能或原则,我们就不能够将「罪」定义为「干犯上帝公义的律法」、「
违背上帝的律法」。假如在神之外还有其它的至高权能或原则,那么基督就不能执行祂
先知的职分,因为祂不是全知的;不能执行祂祭司的职分,因为在使人与神和好后,基
督还需要使人与别的权能者和好;不能执行祂君王的职分,因为祂没有治理万物的权柄
。简言之,没有创造论,基督教就失去了立足点。
巴特的创造观
但是,巴特却否定了圣经的创造论。当然,巴特表面上说过的话,会让他显得好象很支
持创造论。假如我们自己去找巴特,问他是否相信创造论,他会说,「我当然相信」。
他可以把他最新的书搬出来翻给你看:「神并不是按照受造物自身独立拥有的存在意义
来创造万物,或使用已经存在的物质来创造,或是使用其它独立于神之外而存在的工具
。圣经创造论的意思是:神单单以祂的智能进行创造,是从无到有的创造」﹝罗四17﹞
。他还会告诉你:「万物存在的意义永远与神创造万物﹝除了罪恶之外!﹞这个事实是
永远分不开的。」
创造论的「局限」
巴特的这几句话显得很敬虔而完全符合圣经。这样,问题就来了:我们岂敢断言,巴特
确然否定了圣经的创造论?答案是,我们必须如此断言,因为巴特在上述的观点之外又
设定了一些附带条件,使得他之前说过的话都不算数了。「但是,」他说,「假如我们
想正确了解创造论,我们必须明白它的一些局限。」 他又继续说:「有一些必要的信仰
问题,是创造论无法回答的;至少创造论是无法提供一个精准而完整的答案的。」 这些
「信仰问题」包括「罪恶与死亡存在的可能性。」巴特的结论是:「为了与事实相符,
教义学在这里必须是没有逻辑结论的。因此,虽然神是全能的,或更精确地说,按照『
神的全能』正确的定义来说,教义学是不能在逻辑上彻底地坚持创造论的。反之,『神
的全能』应该向我们说明,罪与死是真实存在的,但我们没有办法描述它们的本质,也
没有办法明白它们的存在因﹝raison d’être﹞。不论我们是想从创造谕旨的角度来了
解这个问题,或甚至采取马吉安以及摩尼教的立场而认为有一个邪恶之神存在,都无法
解释罪与死的问题。罪与死的问题应该是一个不可探索的奥秘﹝mysterium
iniquitatis
﹞。」 巴特还接着说:「假如我们继续在逻辑上彻底地坚持创造论,那么我们至终就必
须否定道成肉身、神迹、祷告、以及教会。」
这些「局限」的意义
从以上引用的这些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巴特为了「挽救神」,不让祂成为罪的创造者,
而对创造论设下了一些局限。巴特认为我们无法明白为何上帝所造、全然倚靠上帝而存
在的人类会变成罪人,而上帝在其中又与罪恶毫无干系。巴特甚至还很确定地说,罪的
存在与创造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互不兼容的。他也毫不犹豫地告诉我们,道成肉身的教义
与创造论是相互矛盾的。巴特实际上所说的就是,这种矛盾性是不可被容许的,因此我
们必须相信,在神之外还有一个自存原有的恶。
吊诡性的原则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抗议说,巴特虽然认为创造与道成肉身不相融贯,但他可以将这
种不融惯性解释为一种「吊诡」﹝Paradox﹞。但这种说法并不能为巴特开出一条后路,
因为巴特自己说,我们假如要相信道成肉身,就必须为创造论设定一些局限。当然,巴
特常常会用吊诡原则来解释问题,但在这个问题上,巴特很清楚地否认其间有吊诡性。
巴特说,假如你要相信道成肉身,你就必须局限你的创造论。我们因此被迫证实,巴特
实际上已经否定了创造论的教义。
巴特其它的相关重点
巴特常把神的「主权」﹝“Lordship”﹞与祂的救赎连在一起。这种关连,与我们以上
对巴特所作出的诠释是相一致的。实际上,巴特认为神的主权不是来自于祂的创造之工
而是来自于祂的救赎之工。
另外一件与我们的诠释相符合的事实,就是巴特不断地坚持﹝特别是在罗马书注释一书
中﹞,这个世界是先天邪恶的。巴特不接受创世记原造之完美的记述,也不认为始祖的
犯罪破坏了原造的完美。 正统神学的立场是:宇宙与人原初受造时都是完美的,但因为
人凭着意志违背上帝,罪就入了世界。可是巴特却认为,没有任何单独的历史事件能成
为之后所有历史事件唯一的因果条件,因此,他不承认始祖犯罪。他以某种「原初之罪
的奥秘」来取代始祖犯罪的圣经记载。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巴特为何无法接受更正教的圣经观。按照他的哲学,人原初被
造时就不是完美的。巴特认为人与宇宙是先天邪恶的。照这种说法,就连上帝也没有办
法藉由圣灵默示人写下祂的真理。圣经里面「人所写的部分」一定带有错误以及罪恶。
结果,神对人就永远无法写下一部完整的启示。
这就让我们作出以下的结论:巴特纵然充满好意地想领人归回到改教家所信仰的那位全
权之神面前,但他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全权」之神可以给我们。巴特的「全权」之
神严重地被另一个自有自存之物﹝编注:罪﹞所局限。巴特虽然常常引用改教家的著作
以及海德堡问答一类宗教改革信条的内容,但巴特根本就没有办法忠实地传讲该要理问
答里面的一些条文,譬如关于安息日的第一个问题。巴特的讲道看起来好象没有很严重
地偏离改革宗的信仰,因为巴特自己前后不一致,而那些讲道就没有很完整地反映出巴
特的神学立场。只有建基于神真正的主权、承认神的创造、臣服于神永恒谕旨之下的改
革宗神学有办法使人作出一个真正的决定﹝Entscheidung﹞。面对巴特以及他全力攻击
的现代神学,我们必须举起全权之神的旌旗,为祂在圣经中完备的启示而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