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与“知”──从哈佛的校徽谈起
基甸
哈佛大学是美国着名的“常春藤”大学之一。但今天很少人知道哈佛大学在历史上曾经以“认识上帝”为建校目标。最早的哈佛校徽上,有拉丁文“Ve-ri-tas”(真理)的字样,分布在三本书上,周围环绕着“pro
Christo et ecclesia"等字,翻译成中文,就是“为基督及教会(的真理)”。校徽中的两本书是向上翻开的,另一本书则朝下扣着。翻开的两本书,象征上帝启示给人类的知识;扣着的那本书,则象征人类对上帝的真理不可能全部掌握,上帝有上帝的奥秘,人对上帝应该有敬畏之心。今天,你在哈佛的校徽上,还能见到Ve-ri-tas
的字样,但是三本书都是向上翻开的,其余的字也不复存在了。
知识、真理与上帝有什么关系?基督教为什么会有神学?神学不是人的学问吗?基督教信仰不是与“人本主义”相左的吗?这个问题不但非基督徒会质疑,基督徒同样会有困惑。少数比较极端的基督徒,甚至把神学视为“属魔鬼的东西”。
实际上这个问题也就是如何看待“信”与“知”,即信仰与理性两者的关系的问题。
按照正统的基督教信仰,人因为犯罪堕落与上帝隔绝,已经没有能力靠自己的理性认识关于上帝的全部真理。人获取终极全部真知识的唯一途径,是接受上帝的启示。
上帝的启示有两种:1)普遍启示,即如康德所谓“在我头上的灿烂星空,在我心中的道德律令”。2)特殊启示,即圣经与耶稣基督。(培根用“两本书”来比喻这两种启示。所谓的“两本书”,一本是大自然,一本是圣经。)一方面,上帝的启示是完整清楚的,人足以从中了解人的得救和人与上帝的和好;另一方面,上帝有他的奥秘,而人的理性有严重的局限,因此正如早期的哈佛校徽所表明的,上帝的真理,人不能全部掌握,因此人需要谦卑,同时需要努力追求认识上帝的真理。
很多中国知识分子想当然地以为,“因信称义"的意思就是反智、反知识,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迷信、盲信就好,信了就上天堂,知识越多越“反动”。可这真的是“因信称义”的意思吗?“因信称义”真的引向反理性、反智的“盲信”吗?基督教信仰真的是反理性的吗?
基督教信仰当然是讲“信而得救”的。基督教信仰的知识论相信,人认识上帝,必然出于上帝自己超越的启示,即自上而下的“神找人”,而不是像抓着自己的头发想把自己提起来一样的“人找神”(参见《哥林多前书》一二等章,《约翰福音》三章,及《罗马书》等)。但是另一方面,基督教信仰并不排斥理性,反而给理性适当的位置,在一定的范围内肯定理性的价值。
这样的理性观,正是跟传统基督教的“以信求知”的思想一致的。正如神学家、早期教父奥古斯丁,是相信“因信称义”的“恩典神学”的,但是他同时强调“信心”本身并不是人得救的条件或者得救的原因──就是说人不能指着自己的“信心”自夸。“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以弗所书》2:8)。
用同样强调“因信称义”的马丁·路德的话来说,“因信称义”是人“通过信”被上帝称为义(即被宣布为“无罪”),而不是“因为信”就得称义──上帝以恩典称人为义,人以信来领受。信心是人得救的工具和媒介,而不是得救的条件或原因。
信心既然不是得救的条件或原因,那么信心的功用是什么呢?按照奥古斯丁的观点,“信心只用于未见之事”,能够看见的事不需要信心。对得救、属上帝的人来说,上帝及上帝的道,就是“未见之事”。所以基督徒认识上帝,是“以信开始,而以眼见来完成”。人从接受上帝的恩典开始,直到最终能够明白看见上帝恩典的成全,就是“信仰寻求理解”的过程。“信心”是基督徒最初“领恩”的媒介,“信仰”是基督徒得救以后“知恩”所构成的理解。信心引导我们寻求对得救的理解,正如保罗所说,“知道所信的是谁”(《提摩太后书》1:12)。
对奥古斯丁而言,真正的信仰,必然需要寻求理解明白,“谁只相信他所不知道的事,谁就不能说是寻见了”。更进一步地说,真正的信仰就是真正的明白。因为基督信仰并非一种心理作用,而是终极关怀,人要相信明白的是上帝启示的真理。真理之为真理,绝不取决于我们心理上的认同。所以对真理的终极追求,就是对真理的信仰和明白。因此人凭信心接受上帝的启示与救恩,而信心必然寻求理解,从而形成系统化的信仰。
信心引导理性不断寻求更深的理解与明白。所以按照基督教信仰,基督徒都是以蒙恩得救开始,继而“以信求知”,以至最终明白真道。因此基督徒信了之后,还要去理解、去明白,要“深知道所信的是谁”,不但相信神,而且也要“知道”、“认识”神。当今广受欢迎的福音派神学家巴刻(J.
I. Packer),写过一本很有影响的书,书名就叫《认识神》(Knowing God)。新约圣经就告诉我们,“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3)
“以信求知”,并不是只信基督教信仰限于理性能够确认的部分。信仰超越理性,它能够承接由启示而来的真理,而这是理性难以理解的。理性的角色是在启示所得的知识上建造、探索其含义究竟为何。中世纪的思想家吉尔松(Gilson),将基督教信仰体系比喻为华丽的大教堂,它建立于理性的基石上,但是其巍峨的建构,却高出理性的基础,远超过理性所能了解的。所以奥古斯丁所谓的“理解力”,也并不是如康德所批判的“纯粹理性”,而是结合人的理智、情感、意志的全人的对真理的追求,正如奥氏在《忏悔录》中所描述的、人寻找上帝的“心灵之旅”。
从以上的角度来看,正统的基督教信仰对“神学有什么用”的回答,就应该很清楚了。当然,基督教有两千年的历史,今天全世界的基督徒数以亿计,基督教神学的体系的确是繁杂和多元化的。中国知识分子喜欢批评的经院神学,其实只是历史上天主教神学的一派,并不能代表基督教神学。
在阿奎那(Thomas
Aquinas,AD1225-1274)的时代,经院神学为了基督教神学系统化和“显明内在理性”的需要,开始从希腊哲学中寻求支持。当时的神学家们,似乎对亚里斯多德情有独钟,认定他的理念可以为基督教神学的发展,提供理性的基础,也可以用来对抗反对基督教的人士,护卫基督教信仰。这也就是后来的天主教的护教学所采取的进路(这种护教的进路,在今天的基督徒当中,也许仍然有其影响)。阿奎那的雄心壮志,是要建构一种兼具信仰与理性的知识体系,这也就是后来经院哲(神)学无所不包的“神学大全”的由来(阿奎那的巨著就叫《神学大全》)。今天我们一提到“经院神学”,就会想到“一个针尖上能够站几个天使"之类的迂腐得可笑的“课题”。而阿奎那证明上帝存在的“五法”,更是著名。
在福音派新教基督徒看来,阿奎那等人的知识论和护教理念(即所谓“自然神学”),有一个致命的先设,就是人的理性尚未完全堕落,所以人可以通过“中立"的理性来认识上帝,甚至仅仅依靠理性就能认识上帝。而这是不符合圣经所启示的知识论的。圣经清楚地表明,人背离上帝犯罪堕落,而人的堕落是“全人”的,包括理性的昏暗和蒙昧。堕落的罪人会压抑真理(《罗马书》1:19-23)。因此圣经断然拒斥人可以仅仅靠着理性归回上帝的可能性。
经院神学以后,基督教神学一直在发展。及至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改教家们倡导“唯独圣经”和“唯独信心”等,实际上是对“经院神学”中的理性主义进路的逆动和抗争。马丁·路德(1483-1546)极力反抗亚里斯多德哲学对基督教神学的统治,提倡正本清源回到奥古斯丁“以信求知”的原则,强调人的理性必须被信仰所引导。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强调教义和教理,将教义与信仰生活紧密相连。加尔文重新以真知识(认识神)作为神学的主旨,也是溯源“以信求知”的理念。加尔文讲的“知识”,是救赎性的“以信求知”中的“知”,而不是形而上学的知识论。而路德和加尔文,正可以说是新教神学的代表。
从改教到二十世纪,基督教神学对信仰与理性的关系的言说,逐渐走向多元化。对此议题有较多、较深入探讨的神学家,包括了有存在主义意味的克尔凯戈尔(Kierkegaard,或译祈克果)、注重信仰经验的士莱马赫(Schleiermacher)、强调“历史意识”的特洛尔奇(Troeltsch)、关注“处境化”的蒂利希(Tillich,或译田力克),和注重“先设”护教的范泰尔(Van
Til),等等。不过在二十世纪西方多元化的神学中,最引人注目、在中国知识分子中最有影响的,大概还是巴特(Barth)的具有存在主义色彩的“新正统神学”。巴特希望建构的“神学大厦”,乃是一方面确立传统的教义学(巴特的巨篇代表作即是《教会教义学》),一方面又力图与种种现代思潮对话。巴特仍然视神学为“信仰寻求理解”,他认为神学是人“关于上帝的言说”。面对现代主义和自由派神学,巴特奋起抗争,竭力批判(然而范泰尔等认为,巴特仍然接受了自由派神学和世俗哲学的一些先设)。
西方现代神学经历了现代主义和自由派神学的冲击,今天又面临后现代思潮的泛滥,对信仰与理性的反思仍然在继续。毋庸讳言,对信仰与理性的关系,当今的基督徒跟非基督徒一样,看法是多元化的。“耶路撒冷和雅典”,是两千年的古老问题了。基督徒中虽有极端“反智”的,但是大多数基督徒,并不把理性和信仰绝对地对立起来。
基督徒的信仰建立在上帝启示的真理之上,因此基督徒信仰的对象是“客观”的。基督徒的信仰不是“信则灵”。上帝,还有上帝创造的自然律,存在就存在,不依赖于我们的相信与否。人的堕落是全人的,上帝的救赎也是全人的。基督徒的信仰,认真地说,并非仅仅是一种宗教。信仰不是只在礼拜天做礼拜,却跟自己的生活世界完全无关。正如神学家、教育家、新闻家、政治家凯帕尔(Kuyper)所说,基督徒的信仰,应该是一个“生命(生活)体系”,是涵盖科学、哲学、艺术、政治等等整个人生与社会层面的世界观和生活方式[1]。基督徒可以而且应该,努力在各个领域“荣神益人”,当最好的科学家、哲学家、艺术家、政治家……而且既然上帝有普遍启示,现代自然科学也好,哲学人文也好,对基督徒来说,都不会没有价值,都是上帝显明其普遍启示的管道,当然也都可以用来见证和荣耀上帝。加尔文说过“假如我们相信,上帝的灵是真理惟一的源泉,那么不管真理在何处显明,我们都不应该拒绝或藐视,要不然我们就是侮辱上帝的灵了。”[2]
当然,启蒙运动以后的西方思想,基本上是人本主义,与基督教信仰渐行渐远。宗教被视为跟“生活世界”完全隔离,是“形而上学”的“二楼”,表面上似乎很超越,实际上却虚无缥缈,是非常“业余”和“私人性”的“爱好”。在1836年以后的哈佛校徽上,那本象征敬畏上帝的书,也变成朝上翻开了,意味着人已经不再需要敬畏上帝,教育和“宗教”不再搅在一起,上帝被逐出知识和思想的领地。不要说世俗的大学,就是今天的一些“自由派”的神学院,也都不把“认识上帝”当作目标,其神学研究可以完全跟信仰分开,变成完全的学术性研究。目前中国的一些基督教研究机构就是这样的,甚至接收了许多根本不相信上帝的人[3]──虽然,在很多基督徒看来,一帮根本不相信上帝的人,在那里穷研究上帝,多少是有点搞笑的。
参考文帖:
[1]凯帕尔着、王兆丰译《加尔文主义讲座》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kp/kp.htm
[2]加尔文《基督教要义》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new/ReformationTheology/institutes/institutes.html
[3]基督教研究机构与学术刊物
http://www.godoor.net/whjdt/yjjg.htm
本文其它参考资料:
1. 陈佐人,《教义、神学与“文化基督徒"》,《文化基督徒:现象与论争》,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编,香港,1997。
2. A. E. McGrath, Christian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中译本《基督教神学手册》,刘良淑、王瑞琦译,校园书房出版社,台北,1998。
哈佛大学校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