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公共领域
  

作者:白宇极 提交日期:2004-12-19 关天茶舍


   前些天因一些原因,急就了一篇关于任王信笺争论的文字,又由于羽毛兄的回复,顺手在帖子下回了几句,里面有错字,说法又很模糊,看到基甸兄针对这个做的大篇幅的批评,很感惭愧。我打算解释一下那几句话,同时感谢基甸兄的纠正,并希望能继续讨论。可写这些东西远超我的能力,我希望尽己所能,说出所想,以回基甸兄的认真。因为与我那篇文章无关,在此不提。(当然必须表明的是,我关注的基本在大陆这个领域。所以说那些话,这是个大前提。也许大家都是本着这样的前提去说的,如若是在美国的背景下谈论这些问题,也许不需要有这样的难度和角度。这里表过不提。)
  
   我以为,首先要分清的是基督教公共领域和广义的公共领域。随着后共产主义社会的演进,大陆能够发出基督徒言论的公共领域范围有扩大的迹象。基督教在无神论主义的多年压制下,逐渐打破沉寂,有浮出水面的感觉。但就总体来说,有深度的争论和探讨仍局限在网络和小范围的私人团体之中,在海外的争论采取的大部仍然是出口转内销的样式,和中国官方的主流媒介几乎绝缘。若保持现在的状况,我依然要下一个结论,就是:中国的基督教义传播还仍然处于地下状态。这里面鱼龙混杂,教义阐释混乱离奇,难以言说。自2002年来,我走过青岛和内蒙古的几处教堂,里面传播教义基本都延续着中国儒道佛中的传统思维,信徒和以往一样,带有强烈的准功利目的性和宗教恐吓色彩,如过去修来世的众生大为相似。甚或,其中有赤裸裸的变相传教者,比如,在内蒙某地,曾有教徒宣称,凡是《圣经》落入庭院者,则必信基督,否则将受神谴。这已经是类于邪教了。传播在教众手中的刊物如《神风》和影象碟片等流传范围窄小,不进入教堂基本不能见到。作为大陆官方或民间的基督电台则更不曾见。在我以为,和美国等基督教占主流的国家比较,倘若争取不到真正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所谓属于基督徒的公共领域是否存在,终究还是值得考虑的。我仍然坚持认为,真正成熟的能够称的上为基督徒的公共领域尚不存在,甚至连萌芽也都不具备。
  
   由于缺乏必要的传播条件,所以在大陆的基督徒传教显的十分尴尬,但为了争取更多的教众,又体现出急噪的情绪。他们没有对准在中国独特的环境中,更应坚持基督本真这一事实,而是选择了不择手段的进行传播,聚敛教众。由于官方媒体的严密保守,传教者主要集中在地下和网络媒介,他们越过了所有的界限,在各个领域无休止的、无原则的宣传教内道德和宗教异象,象无原则在各个地方攻击基督徒的人群一样,他们攻击了各多人的公共自由领域。比如,就我个人而言,象所有的爱好自由的人一样,我十分不喜欢在公共区域采取大面积发帖传教的方式。一个论坛的首页容量是有限的,倘若都占满了传教者和敌基督徒的言辞,几类于恶意捣乱。难道只为了自己的传播,而要影响或以这样的手段造成别人的不能选择么?这里面无意存在这样一个矛盾,既有原教旨基督徒坚持认为,让上帝的归上帝,让恺撒的也归上帝。中间没有空隙。它既不给信仰其他宗教者以选择,也不给无神论者以选择。这不是一个标准的宗教暴力么?如果是这样,和共产主义者那里有什么区别呢。这些所谓的基督徒不仅严重侵犯了不信仰宗教人群的在公共领域的权利,而且将上帝变成了一个敌视自由的魔鬼。难道他不是爱我们的么?难道他给予我们的不是自由而是枷锁么?这里的出我的结论,就是:中国大陆的基督徒基本混淆了公共领域和基督徒公共领域的范围,更掩盖了自由和基督之间的无法割裂的血肉联系。象刘小枫甚至基甸兄这样紧守神学要义,只从基督内部寻找生命本源的基督徒十分稀少,更多的不过是如基甸兄所说的法利赛人。因此我认为,用这样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基督徒,基本上都是采取的传教士的行为。而如基甸兄所指出的,认为如华盛顿、林肯、杨小凯等等,都是公共领域基督徒知识分子而不是传教士,这起码忽略了两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其一是相对于基督教而言他们自身生活的国内政治人文环境,第二个就是,他们在进入公共领域的时候,所传播的乃是归属于上帝的真理和公义,他们更倾向于和公共领域的知识分子(非信徒)寻找一致,共同促进正义和良知。而我们的基督徒却是以上帝之鞭自居,传播的是隶属于教会的基督教义,这之中的分别是不言而喻的。
  
   这当然不能不提到基督教众道德高标,有人说,以基督教的道德来批评别人,为什么不行呢?问题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又以什么样的道德尺度呢?我想,作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倘要爱人,首先得学会尊重人,尊重别人,这样才能做到广大博爱。若连尊重别人都谈不到,那么有再好的说辞又怎样呢?这尊重之中,则自然包括别人不信基督的信仰权利。这不能以基督徒教义去强制要求别人,如你不愿意不信教者恶意攻击基督教一样。在这里,我想就道德范围重复哈耶克先生的这段说法:


  “我们这代人很难忘记的是,道德不仅必定是个人行为的现象,而且只能存在与一定范围内。在该范围内,个人有为自己做出决定的自由,而且被要求资源牺牲个人利益来遵守一个道德规范,在个人、负责的范围以外,就既没有善,也没有恶。”


  而事实上,让我感到不齿的是,我们的基督徒(或者是基甸兄所说的法利赛人)不但以基督教内道德来要求其他的大众,还更以更高的标准来放纵自己的罪恶和虚假。“保罗杀人害命,大卫奸淫人妻,我们在这个世上永为亚当,甚至偶为蛇役。”“基督徒里没好人”,这终于成为一道保护自己的屏障。我们在认识到自己的罪恶并要忏悔,问题是,忏悔之后怎么样呢?倘若是“有错就悔,悔了再错”,那上帝在哪里?我想,看一个基督徒是否合格,更重要的是他的行为,而不是华丽的语言。而那些要把基督教道德作为至上追求和约束他人的行为准则更是不合适的。尼采曾经这样提到:耶酥提出一种真正的生命,一种真理中的生命和通常生命的对立,因为他最讨厌的就是“永恒化的彼得”,人格的永生,他与之斗争的东西就是“人格”,这个装模做样的东西,他如何使“人格”永恒化呢?他又说:基督是实践的,不是信仰说,它告诉我们应该如何行动,而不是我们应该信仰什么。我们的基督徒,所欠缺的,正是如此。
  
   为了说明自己以基督教道德要求别人的说辞之正确性,还有人反驳说,那“你凭什么把你的信仰(据说你信仰自由主义或什么)强加于北京高官,因为人家信仰共产主义,人家的信仰与你如此的不同?!”可是,亲爱的蠢货,我们什么时候把有能力把自己的信仰强加给共产党人了呢?而且,这样的说法明显是混乱视听的。事实是,是共产党人侵犯了我的权利,就象一个强盗抢走了你的东西,你在和他要回来。这和宗教信仰有着显而易见的分别。在这里,我实在是懒得论述。更何况,我们说的,和共产党人的社会理想也是如此相同,我们督促他们实现自己的承诺有什么不对么?当然,如果你要把自己拉到共产党人的位置,去比较自己的行为,也许你真的是比共产党人高尚的。而这样的基督徒,大约我是不能接受他那无赖的道德宣扬吧。
  
  白宇极
  19日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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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基甸回复:


  白兄,
  
  多谢你的回复,你澄清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也让我对你的观点有
  更进一步的了解。虽然我仍然有一些不能完全同意的地方,但是
  我相信兄的一些看法对我自己作为一个基督徒是很好的提醒,也
  值得基督徒反思。
  
  我唯一想说的是,我毫无指责别的基督徒是法利赛人,好像我自
  己与众(基督徒不同)一样的意思。法利赛人是信仰与实践不一
  致“说得做不得”的人,这个毛病我自己也完全可能犯,因此我
  自己也deserve白兄这样的批评,也应该反省。我这么说不是故作
  “谦虚”,也没有“成为一道保护自己的屏障”的意思。
 

  基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