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王怡辩护,批评一下羽毛和安替
作者:木瓜和铁瓜
提交日期:2007-5-27 于『关天茶舍』
王怡在一篇影评中提了几句宗教裁判所的事情,结果立刻引来一片喊打之声。这实属意料之中,因为宗教裁判所和纳粹一样,如果谁提起来不用咬牙切齿的语气的发言,恐怕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够“政治正确”。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试图用比较”中性“的语言去做一点澄清的工作时,招来误解甚至谩骂是很正常的。然而现代社会的”政治正确“的信条,并不建立在普通公民在对历史事实的良好的理解基础上的理性判断,因为一般的公民没有时间也没有意愿去验证他们所了解到的那些历史事实是否确实无误。实际上他们也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真正起作用的并不是历史的”真相“,而是一般民众对于他们所知道的”真相“所持的态度。历史书固然可以把意见本来正义的历史事件描述成邪恶的,或者把一件邪恶的历史事件描述成正义的,然而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无关紧要,因为即使是伪造的邪恶,它激起的民众对邪恶的厌恶却是再真实不过的。同样的,即使是伪造的正义,它激起的正义感同样是真实不过的。就好像民主爱戴一个他们心目中的英雄,他们之所以爱戴,是因为他在他们心目中是英雄,一旦人民认识到那个他们本来认为是英雄的,不过是个骗子,他们自然不再爱戴他了。人们随着自己对事情的判断而决定自己的道德立场,对事情的判断不同,道德立场自然不同,然而道德立场的不同,却不意味着他们在道德判断的标准上,有什么根本的差异。具体到这次争论的主题,不能认为王怡在道德判断的标准上和批评王怡的人有什么根本的对立,双方的分歧应该在于对事实认定的不同。而事实是什么样子的,则只能在充分掌握材料的基础上经过自由的辩论而来。错误的做法是从怀疑对方的用心或者动机开始,怀疑别人因为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要故意颠倒黑白,就像文=革中,争论的双方不管说什么,对手首先不是讲道理,而是怀疑对方要“反对毛主=席”,用这样的心态去看别人,自然是越看越觉得别人是要“反对毛主=席”,而且从对方的言论中找到若干“证据”出来,这是很不好的。换句话说,就是要把事实的争论和价值的争论分开。反对王怡的很多人,都是搞混了这两者,他们把他们和王怡在事实认定上的不同误认为是道德观念的不同。
对王怡的批评除了上面说的那种情形外,安替和羽毛的观点比较有意思,其中的意味值得进一步思考。安替的态度,如果用一句俗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不粘锅”,就是在面对这种“政治正确”的问题时,正确地表达出和大众一致的态度,甚至以一种“大义灭亲”的姿态和“不正确”的言论划清界限。当然不是说安替的表态就是为了取悦群众,如果我们不学习“革命群众”那种诛心手法的话,就要承认,安替的态度也是他自己的道义良知的自然反应。其实,真正值得注意的,不是他的态度,而是他的态度所暗含的为基督信仰辩护的策略,正是他的这个策略,凸现了他和羽毛之间的歧异。对于这种言论策略,羽毛自己做了一个很生动的描述:“ 面对这种沉重,以及面对那些在信仰天路历程上可能会遇到的,内在的和外在的困苦艰难,一些人放弃信仰,包括决定不进入信仰;还有一些基督徒,虽然没有离开信仰,但是它们选择了尽可能地放弃一切“附属物”,尽量和所有可能导致自己额外负担的事物“划清界限”,绕过它们,远离它们,好让自己用最轻松的方式继续自己的信仰。如果教会组织令我感到沉重,教会生活会让我面对冲突,我就和教会组织划清界限,不再参加聚会;如果教会历史令我感到沉重,古人的罪名可能会落到我的脸上成为唾沫,我就和教会历史划清界限,历史性的基督教信仰就变成了一种无时间感的哲学思辨;最后,如果某一些教义让我感到沉重,我就和这些教义划清界限,唾弃自己感到别扭的信仰举动,信仰就变成一种没有心灵挣扎和生命破碎经历的精神SPA。“
这种“不粘锅”的辩护策略,类似于为了说明我们是正确的,敌人是错误的而规定“凡属我们的必然是正确的,如果什么是错误的,那它是属于敌人的”。我感到这种缺乏历史感和担当的辩护,可以很好得为自己“澄清”,却无法为自己的信仰“澄清。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设若我们的祖先在和别人的战斗中用一种不光彩的手段而得以存活,作为后人的我们不能靠和别人一道指责自己祖先的不道义而获得良心上的解脱。因为祖先的不道义和我们的存活之间并非是独立的。如果我们的祖先在当时不采取那种不光彩的手段,可能他就不会存活,作为子孙后代的我们也不会存活。也就是说,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我们对祖宗之罪的承受,就像所有人对亚当夏娃所犯之罪的承受一样。所以,我们不犯法通过和别人一道,谴责自己祖宗的罪而得“漂白”,正如我们不能通过谴责亚当夏娃之罪而免罪一样。所以,对于非基督徒来说,其批评基督教历史上的罪恶是完全合理的,但对于基督徒来说,则不是如此。基督徒要做的,不是高调附和别人的批评,而是认罪,认为别人的批评是合理的,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羽毛和安替的争论中,我站在羽毛的一方。然而羽毛也只是在一种哲学意义上抽象地去论断历史的善恶及我们对于罪恶历史所应该持有的态度。可能是因为羽毛比较习惯这样带有哲学味的思考方式,使得他对王怡的立场,虽然有一定的同情,却终究是隔着一层。王怡说:“对我来说,历史就是这样甚至在罪恶和堕落中挣扎着进步的。”王怡这个历史性的视角,不为几乎所有人了解。
对于历史的罪恶,仅仅宣判其为罪,虽然不无必要,却实在是太简单了。进一步的问题必然是:1,这一切罪恶是可以避免的吗?2,如果历史的罪恶确实是难以避免的,那处身于罪恶历史的人,其获得救赎的可能性何在呢?也就是王怡所说的如何“在罪恶和堕落中挣扎着进步”的问题。
关于第一点,可以这样考虑,如果我们和“他们”易地而处,我们能在什么意义上比他们做得更好。宗教裁判所是很坏的东西,然而通过这个很坏的东西,一些问题确实被解决了,需要意识到这些困扰当时人们的问题,在我们今天的语境中可能根本不是问题。比如说巫术,今天很少人真正相信巫术的存在或者巫术能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真实的影响,巫术基本上只作为小说和影视娱乐的素材而存在。但在中世纪,情形不是这样的,在中世纪的意识中,巫术这类东西和面包,盐一样都是真真切切存在于他们生活当中并且对他们产生实在的影响的。王怡提到孔令飞的《叫魂》一书,读过这本书的人,大概可以对那时一般群众的心态有一定的了解。假设这样一个场景:暴怒的人们抓住了一个巫师,因为这个巫师要用邪术危害他们的生命,这个巫师被交到权力者手中,这个权力者,假定他是某个”易地而处“的我们中的一个。以我们的观点,这个控告根本就是无稽的,被告和原告都是荒唐可笑的。但这件事情对他们来说却并非如此,在他们眼里,这件事情再严肃不过。对于一个巫师而言,他无疑是相信巫术确实是存在的,而且他也确实准备用自己掌握的巫术去加害别人,对于”被加害者“,这件事情同样再真实不过了。在这种情形下,即使是拥有现代意识的我们,该如何宣判呢?而且,当时的统治者在这些问题未必就比他治下的人民高明多少。宗教裁判所为祸最惨烈的西班牙地区,也就是历史上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争夺最为激烈的地区之一。宗教裁判所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清除伊斯兰教在西班牙的影响,在大量对穆斯林穷凶极恶的犯罪以后,他们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样的罪恶没有人能替他们辩护,然而我们能怪当时的人没有”宗教自由“的观念吗?就算是今天,我们可以保证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拥有比古人更高的智慧吗?南斯拉夫,车臣,中东,我们现代人从什么意义上做得比古代人更好呢?可能除了打着杀人的旗号变了,其他和中世纪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历史的罪恶确实难以避免,简单的道德判断就是远远不够的。
关于第二点,即如何在“在罪恶和堕落中挣扎着进步”的问题的思考,可以这样开始:为什么有些民族能从历史的罪恶和堕落中吸取教训,而有些民族却一再地在一个地方跌倒呢?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关于信仰,忏悔和救赎的问题。我猜想王怡的思考,其落脚处也在此处。就是他说的:“对我来说,历史就是这样甚至在罪恶和堕落中挣扎着进步的。”王怡所要揭示的就是历史(以欧洲的中世纪为例)是怎样在罪恶和堕落的挣扎中进步的,他之所以要谈及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等的意义也在此。王怡说:“我希望一个人对历史和现实的态度保持逻辑和情感的一致性.”。这个一致性,我的理解就是要用一致的标准去评判,更重要的是去理解中西方各自的历史,并从中获得教益。否则的话,西方还只是西方,是一个和我们的历史和现实不相干的西方,不管我们怎么评价它,怎么理解它,于我们的益处又在哪里呢?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如果他不能寻求在具体的,不可避免的作恶和堕落中得救的途径的话,信仰对于他,还是没有落实到真实的生命当中,只能在理想化的信仰和丑恶的现实之间过着一种内在分裂的生活。
基督教与自由主义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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