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罪及忏悔致摩罗
摩罗兄:
谢谢你发来的大作,我已看过,虽然没有反复阅读,但已大致有理解,我试着从基督徒的角度做一下回应。
我觉得最后两部分,就是关于钉十字架的耶稣,还有忏悔与救赎比较有意思,我记起自己最初接触对十字架的描述还是从你的文章中,因为那篇文章的描述使我对耶稣和十字架深有好感,从此走上信仰之旅。而你的此文对于我从人类学的角度去理解基督教的教义也有一个参考作用。
不过,你的文章中有些地方,我从基督徒的角度有以下浅见:
一、关于亚当堕落
你在文章中提到:“犹太人将这种原罪的根源,描述为人类在伊甸园偷吃了禁果,这种表述极有象征意义。这等于将原罪的起源形象地概括为‘吃’,体现了原罪就是起源于人类对生活资料的攫取,而对生活资料的攫取就是对动物植物的伤害。人类只要还企图活下去,他就不可能摆脱原罪。在基督教的阐释体系中,人是上帝的造物,是违背上帝的意志而放纵自己的贪欲的罪犯。受造者的原罪也是与生俱来的。”
这是对于圣经的一个误解,因为《创世记》中,上帝许可人类吃大地上的一切,所以对这些东西人类可以任意而吃,并不会犯罪,“上帝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创1:29),也就是说,导致始祖亚当堕落的并不是因为一般性的吃,而是因为特殊的吃,就是吃“分别善恶的树”上的果子。
为什么吃“分别善恶的树”上的果子会导致人类的堕落呢?照我对圣经的粗浅理解,并不是“有能力分别善恶”不好,而是在于这一句:“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也就是人类想“如上帝”,人类想让自己成为一切是非的标准,自己裁决善恶,更深的动机是人类拒绝上帝,想自主为王。人类为此动机吃禁果的时候,就是人类背叛上帝的时候。所以吃禁果最深的罪就是“背叛”,就是作为被造者的人类背叛上帝而想自立为宇宙间的王者,这也果然是后世一切人本文化的路径。
二、关于原罪
就我所知,基督教神学所言的原罪,是一种地位,就是因为始祖亚当吃禁果的罪,他从原初被造时拥有“原初的义”的地位堕落了,人有这个原初的义,是因为人类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按圣经,“原义”包括“真理、仁义、圣洁”,也就是说他有知识(理性的能力),有仁义(法性的追求),有圣洁(道德的能力)。始祖亚当因为背叛上帝,他所拥有的上帝形象破损了,也就是他内在的灵魂朽坏了,结果就是整个人性的堕落。人的理性堕落,所以人的认识常有偏差,并且理性为王;人的法性堕落,所以人不行公平与正义;人的德性堕落,所以人心充满污秽。虽然人有向善的愿望,然而人不再能行完全的善,并且人类的结局就是死亡。
不仅亚当堕落了,亚当的后代也继承了这样堕落的本质,因为亚当是人类立约的代表,所以人类都继承了原罪的地位。总而言之,原罪就是亚当的子孙天然继承的堕落的地位和腐化的本质,表现就是人一定偏向于邪恶和败坏,不喜爱良善。
原罪不是任何具体的罪,而是一种不得不倾向于罪的地位,由此原罪的地位,人类继承腐化的本质,由此腐化的本质,产生出来一一具体的罪行,比如杀人、说谎,那是原罪本质在行为上体现。
三、关于负罪感
你所提到的许多人类学所研究结果,认为先民或者原始部落的人因为狩猎耕种而有的“原罪意识”。就是这些未开化的人,由于对于自然的无知、恐惧,在人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罪感,这种经验我们小时候在农村生活中也都有体验,甚至参加过类似的仪式。如果我们接受基督教对于原罪的定义,我认为对于你所举的“原罪意识”更准确的称呼办法是“负罪感”。
这类的负罪感与基督教的“原罪意识”是有很大不同的。首先、负罪感的原因不同,基督徒知道上帝设立人类为大地的治理者,所以他绝对不会因为合理的狩猎、耕种而有负罪感。基督教的负罪感来自于人的内心自责,就是发现自己违背了上帝的诫命,就是记载于圣经的律法和圣言,这些诫命的标准是清晰的,所以人不必有你所提到的那些部族那样的恐惧。圣经的子民对于这些诫命的违背,表现为对人的爱的亏缺和对上帝的爱的亏缺,因此他首先是道德性和宗教性的。这种负罪感的对象是人和上帝。而你所提的一般负罪感的对象有许多并不是人,却是动植物和自然。因为基督教的世界观是真正重视人的,它通常把自然、动植物排除于负罪感的对象之外。不过,这不等于圣经没有吩咐人要仁慈尽责地管理大地和自然。
四、关于忏悔
一个非基督教的人犯罪,他可能有负罪感。而基督徒的负罪感,更延伸为忏悔意识,就是信仰者会认为自己不仅得罪了人,而且意识到自己的罪是的上帝面前犯下的。这种“上帝在场”的负罪感,使人知道自己的一切罪都是对上帝的得罪,因而转向上帝祈求宽恕。
我个人曾经在父亲的弥留之际骂过我母亲,当时我觉得她对于我临时的父亲太不人道了(她担心我们被父亲传染,不许我们接近父亲)。按照传统的观念,我觉得自己没有错。后来,我成为基督徒后,发现自己没有对于母亲的体谅,又因为圣经明确禁止咒骂父母,我顿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犯罪了。然而我不仅觉得对不起我母亲,更觉得对不起创造母亲的上帝。当时我的母亲已逝,我无法向她道歉,但是,我觉得我还是得罪了上帝,所以就向上帝认罪。
因此,基督教的忏悔,不止是犯罪者个人的良心发现,因为很多人犯罪后,他不觉得自己有罪。基督教的忏悔,是犯罪者被上帝以律法光照,并且因为圣灵在他心中的工作,使他觉得自己有罪。然后,他感觉到对人和上帝的亏欠。进而自责,就是主动站在审判和责备自己的罪的地位上,用他所认同的外在于自己的客观道德律标准,就是圣经,对自己进行责备和“审判”。
然后,他就忏悔,而人忏悔的动机,主要不是出于功利性的,仿佛是其他原始宗教用各种仪式逃避惩罚。一个忏悔的基督徒,不仅不觉得自己应当逃避惩罚,他反而觉得自己是最应当被惩罚的,自己是最应当下地狱的。但是因为当他自觉有罪,自觉自己最应当下地狱的时候,他举起被满是忏悔之泪的眼睛时,看见了十字架上的替罪羔羊,“我儿,上帝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创22:8),他发现虽然他想自己承受罪责,但是不仅他没有能力,而且他已经太晚了!上帝已经让他的儿子替他死了,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承受了忏悔者本来应受的惩罚。所以他甘心放弃想用自己的力量来承受罪刑的念头,去接受基督的替罪,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为罪人“埋单”。这是一种最深刻的舍已——舍弃想以自己的努力承担罪责的念头,如耶稣所说的:“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已。”
所以基督徒就从耶稣的流血中得到安慰。他不再挣扎于自责中,而是安息于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成就的工作上,这就是“信心”!所以马丁路德说:“信心就是接纳被接纳。”而且罪人是不得不接纳,在他知罪和忏悔之前,上帝已经预备了代赎,预备了替罪羔羊。他现在要做的是,选择接纳或者拒绝这个替罪。忏悔者发现他不得不接纳,因为那是上帝舍弃圣子的爱。
上帝通过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接纳了像我们这样不堪的罪人,而在这个圣子基督的牺牲面前,罪人承认自己什么都不能做,我只接纳他为我做的工作。所以人们曾经问耶稣:“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稣说:“信上帝所差来的,这就是作上帝的工。”(约翰福音6:28)
基督徒忏悔的最深动机不是功利性的,而是道德性的,它不是为了免于惩罚,而是迎向惩罚,不过这种信仰的结果却是上帝免去了他的惩罚,并且免去了他良知的罪疚,使他脱离得罪上帝而良心不安的处境。
五、忏悔之后
基督教的忏悔,不是仅止于这种上帝面前的自责。根据圣经,它还有进一步的果效:首先、忏悔者真实地感觉到他的罪得到了赦免,而有了良心的真平安。圣经说:“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希伯来书10:3)其次、人会获得力量,去胜过罪,就是忏悔伴随着生命的更新,使他有能力越来越不喜欢罪,而喜欢义。当然,圣经还强调,人的罪如果真的对他者造成了损害的,人除了应当向上帝忏悔外,还应当向受害者道歉乃至赔偿。
谢谢你发来的文章,很高兴能够用此短信与你交流。祝你一家平安快乐!
登兴
2007年5月底,修改于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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